離婚姑姐帶著倆女兒回娘傢住十年,每天坐等吃飯,弟媳天天點外賣

01

女人離婚後,該不該回娘傢?其實,離婚的女人,很無助很脆弱。如果這時的娘傢,能全身心包容自己,這對於一個離婚即將無傢可歸的女人來說,是多麼慶幸的事情。因為不管自己如何任性,娘傢總在背後支持著。

隻是女人回娘傢住,這得有個度。半年或者一兩年可以,長期住下去,就會產生很多矛盾和糾紛。畢竟此時的娘傢,不單是有父母,還有兄弟。

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女人要想被人尊重,就應該懂得適可而止。畢竟女人結婚後,再想如未出嫁前隨心所欲在娘傢待著,已經成為瞭奢望。

02

唐鳳就遇到瞭一個把娘傢當成自己傢來住的姑姐。唐鳳老公還有個姐姐,比他們早結婚很多年。隻是在唐鳳和老公結婚後第三年,姑姐就因為婆媳矛盾,鬧離婚瞭。

剛開始大傢都勸她以和為貴,為瞭兩個女兒隱忍下來。可姑姐偏不聽,非要鬧得彼此下不來臺。最終前姐夫一怒之下離婚瞭,姑姐無傢可歸,隻好帶著兩個女兒回瞭娘傢。

雖然是回娘傢,但其實是回唐鳳和老公的傢。因為公婆在唐鳳結婚後沒多久,就搬來和他們同住瞭。而房子是小兩口一起出的首付,寫瞭夫妻倆的名字。

姑姐離婚後,帶著兩個女兒哭哭啼啼回來瞭。愛姐心切的老公,自然不會拒絕。

03

唐鳳有些同情姑姐的遭遇,也就默認瞭他們住下來。可誰知道姑姐這麼一住就住瞭十年,他們買的房子是三房兩廳的,唐鳳和老公孩子住一個房間,公婆住一個房間,而姑姐和她女兒們住一個房間。

傢裡多瞭三口人,90平的房子自然就顯得很擁擠。房子擁擠也就罷瞭,關鍵是姑姐回娘傢後,一點也不自覺。姑姐搬來住這麼多年,沒給過一分錢夥食費,沒買過菜,也沒做過一頓飯。

當時公婆幫唐鳳帶孩子,她每月生活費從兩千漲到四千,可公婆依舊說少,傢裡人多,不夠安排。

04

後來唐鳳才知道,公婆心疼女兒離婚,外孫女成為瞭單親孩子,隻要是她們喜歡的,公婆就買,眉頭都不皺一下。

因為公婆不計成本討好女兒,這也導致瞭傢裡生活費一度高漲。而且姑姐帶倆女兒白吃白住就算瞭,還每頓飯都等著人伺候。她喜歡的菜,直接就換到自己面前一直吃,也不懂得留點菜給沒吃的人。

如果她最後離開餐桌,她也隻會洗自己的碗,空碟空盤一個都不收也不洗。後來公公去世,婆婆迷上瞭打麻將,每天早出晚歸不沾傢,姑姐更是懶得天天坐等唐鳳回來給她做一日三餐。

唐鳳煮好飯菜,她回到傢掀蓋就自顧自吃。如果沒煮好,她也不會動手,而是直接去房間躺著玩手機等飯吃。

05

如果姑姐單單是等飯吃,唐鳳也不至於如此氣憤。更氣憤的是,姑姐還挑撥唐鳳的婆媳關系。姑姐的兩個女兒,是唐鳳婆婆幫帶大的。而婆婆就幫唐鳳兒子洗下衣服,姑姐就發脾氣,直接丟到唐鳳房間門口讓她自己洗。

諸如此類的事情多瞭去,一開始唐鳳還能忍,可忍多瞭她發現姑姐越是變本加厲。於是她從此也不再做飯,寧可在外面吃飯,或者天天隻點自己的外賣。次數多瞭,姑姐還就鬧脾氣,還跟婆婆投訴唐鳳想趕她走。

唐鳳一概不理,哪怕老公提出離婚,她也不想再妥協。唐鳳也想過瞭,等過兩年,自己攢夠瞭首付,就搬出去住,再也不想和姑姐婆婆同住瞭。實在是天天雞飛狗跳,不得安寧。大傢說,唐鳳這樣的做法,過分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