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再現異常波動,可從兩方面著手整治

針對近期出現的個別可轉債被過度炒作、大漲大跌的現象,日前,證監會起草制定瞭《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辦法》),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可轉債再次出現異常波動,顯然不是偶然的,個人以為可從完善交易規則與嚴懲違規行為兩個方面著手整治。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一種手段,前幾年證監會收緊定增後,可轉債曾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要方式,並發揮瞭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也與可轉債亦股亦債的特性密切相關。投資可轉債,當正股價格高於轉股價格時,投資者可通過債轉股獲取差價收益;當正股價格低於轉股價格時,投資者可獲取利息收益。此外,可轉債價格如果出現上漲,投資者也可直接拋售可轉債獲利。因此,可轉債既是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手段,也屬於進可攻退可守的投資品種。

這並非今年可轉債首次受到市場的關註。今年3月份,包括泰晶轉債、凱龍轉債、橫河轉債等在內的多隻可轉債價格也曾出現暴漲暴跌現象。近期可轉債所產生的異動則有過之而無不及。比如在漲幅方面,可轉債單個交易日內實現翻番的頻現。像10月22日正元轉債就暴漲176%;10月23日,銀河轉債盤中一度大漲116.91%,智能轉債盤中一度漲幅達148.28%。日內漲幅如此之大,實屬罕見。再如在換手率方面。10月21日當天,萬裡轉債換手率高達12588.91%,藍盾轉債換手率也達到驚人的12436.26%。如此高的換手率,雖不能說“絕後”,但至少也是“空前”的。

可轉債遭到市場爆炒,也凸顯出市場資金投機性的一面。客觀上,可轉債存續規模較小,隻用少量資金就可以拉抬價格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當然,最重要的還在於可轉債交易規則存在缺陷,以及市場對於可轉債交易個中存在的違規行為沒有進行嚴厲打擊也不無關系。

抑制可轉債異常波動,規范市場行為,首先需要完善可轉債交易規則。可轉債實行T+0日內回轉交易,也不設漲跌幅限制,這是近期可轉債出現暴漲與高換手率的一大根本原因。完善可轉債交易規則,一方面,可將可轉債T+0交易制度改為單次T+0交易制度。即同一筆資金,在一個交易日內,隻能實行一次T+0交易,禁止進行兩次及以上的T+0交易。單次T+0交易制度,在保證瞭市場流動性、活躍度的同時,無形中能夠抑制市場的過度投機行為。

另一方面,基於多隻可轉債漲跌幅出現與正股嚴重背離的現象,對於可轉債漲跌幅與正股間的漲跌幅可以實施必要的限制。比如可將可轉債漲跌幅與正股漲跌幅偏離度限制在20%內。正股上漲3%,可轉債最大漲幅不得超過23%。正股下跌3%,可轉債跌幅不得超過23%。如此,可轉債漲跌幅將與正股漲跌幅出現聯動,也能防范可轉債暴漲暴跌所產生的巨大風險。

而在嚴懲市場違規行為方面,可轉債價格出現的暴漲或暴跌,個中不排除有操縱價格的違法行為。事實上,今年以來多隻可轉債價格先後兩次出現異動,僅僅依靠中小投資者的力量是不可能實現的,背後或有大資金、大機構在操縱。因此,可轉債價格出現異動,個中或是大資金、大機構操縱的結果。而操縱市場,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必須受到處罰。基於可轉債價格出現的異動,監管部門有必要進行深入的調查,並將其中的違規者繩之以法。

可轉債是資本市場的融資工具,絕對不能讓其蛻變為別有用心者進行牟利的工具。這既是《管理辦法》出臺的一大初衷,也是規范可轉債市場最基本的底線。而這一切,都需要通過強化監管來實現。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