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加拿大好警察

鐵  拳

2016年5月26日,愛爾蘭首都都柏林紀念公墓,愛爾蘭官方在舉行“復活節起義”100周年紀念,悼念死去的英軍。

“復活節起義”是愛爾蘭在1916年復活節期間發生的一場武裝暴動。1916年四月由愛爾蘭共和派發起行動,目的在結束英國在愛爾蘭的統治,建立獨立的愛爾蘭共和國。起義軍打死英軍125名,六天之後遭到鎮壓,起義領袖被交送軍事法庭並被處死刑。 “復活節起義”是通往愛爾蘭共和國最終成立道路上的重要裡程碑。

參加這個活動的基本都是大使部長之類的英聯邦各國二等政要。當然這個紀念敵方士兵的活動的邏輯有點難以理解,所以有一個愛爾蘭身穿黑色皮夾克的禿頭青年在英國大使發表演講時跳出來抗議,大喊這個活動是“侮辱愛爾蘭”。

在場的有一大堆穿制服的軍人警察,但是最早看不下去,動手的是一個身高1米93,一頭銀發,穿一件米色風衣,一臉正氣的老男人。此人是加拿大駐愛爾蘭大使,名叫凱文維克斯,正值花甲之年。維克斯老爺爺身手敏捷,薅著皮夾克禿頭青年的領子和手臂,拖著他往外走。愛爾蘭警察隻好跟在後面抓人,拷走皮夾克瞭事,晚上是不是一起吃飯就不知道瞭。

(老當益壯的世界警察)

這事一出,愛爾蘭面子上掛不住瞭,我們沒有自己人嗎?還要你一個加拿大大使出手?英國大使也有點不高興,風頭居然被搶瞭。

加拿大的總理特魯多也不高興,雖然沒有點名批判,但是明確說瞭:加拿大人民希望我們的外交官在國外做正確的事情,好好代表我們。外交官應該是解決問題的人,而不是引起問題的人。

權  杖

維克斯從來不是一個引起問題的人,他當過30年的警察,一直是解決問題的人。記者采訪維克斯,當時你沖向那個示威者的時候是怎麼想的?維克斯的說30年警察的訓練,讓我本能地沖向瞭他,這是一種警察的本能反應。維克斯是愛爾蘭後裔,他不是總理特魯多派到愛爾蘭來的,而是前任總理哈珀安排的。因為維克斯解決瞭一個大問題。

維克斯從19歲開始當警察,當瞭30年警察,當瞭很多官,拿瞭很多獎,破瞭很多案子,從兇殺案,販毒案。最大的案子是1998年調查過加拿大紅十字會的捐贈血液污染案,在80年代,加拿大紅十字會負責獻血工作,由於管理不當,檢驗馬虎,大量艾滋病病人和丙肝病人的血液並輸入大出血病人體內,導致估計1000人因艾滋病去世,2000人因丙肝去世。維克斯49歲就退休瞭。退休以後,他去加拿大國會發揮餘熱,當安保部主任。

安保部主任第二重要的工作是安排會議室,有一群小學生從距離渥太華2700公裡的穆斯喬來參觀名人堂,結果一個國會的很高級別的官員要開記者招待會,使用名人堂,他不同意,讓小學生按計劃參觀。

最重要的工作是每次國會開會之前,扛著權杖,穿著18世紀的制服,戴著濟公差不多的帽子,在其他手下的護衛下,走到會議室,把權杖放下。會後,再把權杖拿走。

(散會瞭,帽子也不帶瞭,笑嘻嘻下班瞭)

加拿大國會的這根權杖長 1米22,重7.7公斤,純銀打造外面鍍金,也可以算是個古董,1916年6月倫敦市政府送給加拿大國會的禮物,代替原來在火災的時候燒壞的那根。

維克斯的身高是得到這份工作的關鍵因素。大高個幹這個比較好看。

權杖在近代是權力的象征,但在中世紀,權杖是最受歡迎的武器。最大的優點是,砸在敵人的腦袋上可以一擊致命,但是不會濺自己一身血。

雖然主要工作是非常傳統的禮節性的工作,但是維克斯堅持定期進行手槍射擊訓練,雖然他當瞭30年警察,從來沒有在實戰中開過一槍。

長  槍

直到2014年10月22日。

那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星期三,伊斯蘭極端分子紮哈夫身著藍色牛仔褲、黑色外套和頭巾,身背.30-30口徑溫徹斯特杠桿式獵槍,來到加拿大首都渥太華的國會山。

.30-30口徑溫徹斯特杠桿式獵槍是把老槍,1895年上市的經典款獵槍,管式彈倉容量為8發子彈。在一個優秀的獵人手裡,可以打死2公裡以外的野鹿。

紮哈夫首先靠近渥太華國會附近的無名烈士墓執勤的士兵西裡洛。在紀念碑執勤的儀仗隊士兵的武器是不裝彈藥的。紮哈夫對西裡洛近距離朝背部開出兩槍,西裡洛不幸傷重而亡。

紮哈夫回到他停在紀念碑後的車裡,開車到國會山。他下車,翻過國會山莊的柵欄,劫持瞭一輛部長專車,開到國會山的中央大樓。

當時加拿大總理、保守黨領袖哈珀和反對黨主席當時正在中央大樓兩側的會議室裡與各自的政黨分別舉行黨團會議,而下議院第三大黨自由黨的黨團會議則在樓下舉行。聽到有恐怖分子的消息保守黨國會議員在會議室大門後築起障礙物,又抓來旗桿用作長矛;總理哈珀是最重要的大人物,藏進瞭會議室的衣櫃內。

紮哈夫下車,進入中央大樓,入口處的下議院當值警員薩恩·桑看到紮哈夫手中拿著步槍,立刻沖上前奪槍,使槍口朝地板,並大喊“槍!槍!槍!”。在隨後的糾纏中,桑腳部中槍,不得不放開槍手。紮哈夫往裡沖,與其他警衛交火,雙方共開瞭20多槍。

手  槍

旁邊正好是維克斯的辦公室。維克斯從鎖著的箱子拿出一支9毫米口徑的史密斯威森5946手槍,彈匣有15發子彈。

史密斯威森5946手槍是許多地方的警察愛用的,紐約,洛杉磯,日本,加拿大都喜歡。

維克斯一出辦公室,就看到紮哈夫躲在一根柱子後面,槍管露在外面。維克斯本能地想用手抓槍管,但是紮哈夫開槍瞭。維克斯立即飛身魚躍而出,同時開槍,把15發子彈全部打向瞭恐怖分子。隨後另一位警衛也向紮哈夫開瞭16槍。

然後大傢一擁而上,給紮哈夫戴上手銬,這時候才發現紮哈夫已經死瞭。

維克斯隨後回到辦公室,重新裝滿彈匣,在大廳裡仔細檢查一遍。

(這是他剛開完槍,回辦公室裝彈前的視頻截圖)

沒有問題,再表明身份,走進會議室,向總理報告:“我與嫌疑人交火。他已死亡。” 請總理出櫃瞭。

最牛逼的是第二天國會開會,維克斯按照往常一樣,扛著權杖,穿著18世紀的制服,戴著濟公差不多的帽子,在其他手下的護衛下,走向會議室。

(帽子一戴就威嚴瞭)

平時這一段路是很安靜,這天所有工作人員都在邊上使勁鼓掌。到瞭國會會議室,更是雷鳴般的掌聲,這是感謝救命恩人的掌聲,持續瞭2分30秒。

維克斯以後就不能再在國會幹瞭,因為所有人來瞭國會,不想見別人,都想見他。這怎麼辦,還是送去愛爾蘭吧。

於是維克斯到愛爾蘭去當大使瞭。這輩子都是警察性格和習慣的維克斯,幹出瞭本文開頭的一幕。

這才是世界警察的樣子。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