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婆婆提出“持傢守則”,姑娘轉身就霸氣退婚:你傢是要找保姆
問個專屬女人的問題:你嫁人後,婆婆給你定下什麼規矩沒?
這是個剛結婚或結婚前夕的女人才懂得問題,所謂的“婆媳”就是兩個女人的朝夕相處,相處的好就是傢和萬事興,壞則是一地小事,讓人繁瑣又心累。
那對於準婆婆的規矩,剛升為兒媳的女人該怎麼辦呢?就有個女人受不瞭婆婆的“持傢守則”,讓她轉身就退婚。這不是找媳婦,是缺保姆。
姑娘遇到個“奇怪”的男人,做事很有原則性,不慣著女人
周芳芳今年25歲,她和陳明相識於一次聚會,並不是什麼一見鐘情或長相經濟才有感覺,而是陳明直言自己不會慣著女人,該怎麼就怎麼樣,提倡“男女平等”。
他總是語出驚人,覺得男女之間就應該和平相處,包括經濟,這樣子至少婚後會相敬如賓,不會有太多的矛盾。
陳明雖然長相一般,但他獨特的原則性做法,卻贏得很多女孩子的好感。反正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出門AA制,誰有理就幫誰,這麼有個性的男人也引起芳芳的註意,她覺得這個男人很特別,雖然看似斤斤計較,但也會處處照顧到別人。
芳芳表現出對陳明很有好感,女追男隔層紗,兩個人竟然走在一起,這可嚇壞朋友。閨蜜都忍不住勸說:“這個男人我真看不準,你自己要想好,提倡不慣著女人又有原則的男人,真不是一般女人所駕馭的。”
芳芳卻覺得在當代離婚率那麼高的社會,如果真有男人原則又保持相敬如賓,那婚姻也會幸福。她不管眾人反對在一起,這種相處方式竟然和平相處一年。
女人反要求一起分擔首付,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
兩人都覺得時機成熟就決定結婚,陳明就提議要自己想要買房的想法,要不然,這都不像是個傢。芳芳表示很是支持,但她卻要求首付一人一半,理由是“房子是共同兩個人要住的,憑什麼他全出呢?”
陳明愣住瞭,這房子的事不是應該由男人所承擔的事嗎?平常的斤斤計較就算瞭,但現在反而這個婚前男人必需品還要自己出錢。
陳明一下子沒能拿定主意,他也沒那麼多錢,隻能和父母說瞭這事。陳明父母第一次聽到要求首付一人一半的女人,兩人還算忍不住勸說:
“婚前房子,雖然沒規定是誰買,但就沒有女人要參與這件事的道理。對方真要這樣的話,看來是有所圖。”
這對情侶起爭執,陳明覺得就算是出一半房貸,婚後都是自己分擔,那就沒理由加名字瞭。但芳芳就不願意,自己主動出錢還沒名,這圖個什麼事啊?難道就是這樣要住?
最終,兩人還是雙方父母出面溝通解決,隻要成功訂婚或結婚,房貸費用一人一半,名字也都加上,誰也不吃虧。芳芳的內心第一次感覺,如此精打細算又有原則的男人,連加個名字都要那麼多前提條件,真的適合自己嗎?
男方不顧圖吉利,婆傢擅自把彩禮去零頭
雙方子女雖然經過這麼一鬧,但訂婚還是如期舉行,一切都很順利。隻不過,彩禮出瞭點小插曲。
雙方一番商討後,彩禮定下瞭當地的行情,給瞭8.88萬。
這個數字很是吉利,就希望雙方都可以發發發。而芳芳父母雖然有點介意婚前買房的事,但也為女兒爭取到瞭半套房子,當場也就表示:“彩禮,我們一分都不要,還能再加一點,就想圖女兒可以風光大嫁。”
陳明父母得到這個承諾,也很痛快答應下來,本來是皆大歡喜。但送來彩禮時,芳芳父母卻看到隻有8萬彩禮,忍不住想罵人,這是什麼事啊?男方卻說:“去掉零頭,省得麻煩。”
短短這八個字,任憑老兩口脾氣再好都忍不住罵人。這男方人真是小氣,不就是加個名字,自傢又不是沒出首付錢。現在還正大光明要去掉零頭,整整快一萬塊錢。
老兩口就隻能吃暗虧,兩人剛爭取到女兒的半套房子權,那一萬塊錢就當是交學費。兩人沒告訴芳芳這事,就想她能安心嫁過去就行。
去婆傢第一天,忙前忙後,跟個保姆似的
芳芳還沉浸在幸福之中,她完全不知道“去彩禮零頭”這個事。這時候,準婆婆突然打電話給她,去傢裡正式吃頓飯,畢竟醜媳婦要見公婆。芳芳很緊張,打扮得體就欣然赴約。
一傢人在飯桌上有說有笑,吃完飯後,芳芳發現男人們都紛紛放下碗筷,坐在沙發上。她又不好意思離桌,就隻能幫忙洗洗碗筷。但芳芳這時卻發現準婆婆竟然嘗試給自己灌輸思想,試圖改變自己。
兩人邊洗碗邊聊,婆婆說:“我老瞭,以後這個傢就交給你。男人隻要負責賺錢養傢就行,至於洗碗做飯、打掃衛生就要女人。陳明她爸就從沒洗過碗,婚姻才會幸福。”
芳芳沒說話,她看到未婚夫理所當然的樣子,第一次感覺要是嫁進這樣子的“大男人”傢庭,自己真的會像個保姆般嗎?她不知道對錯,坐著看到忙前忙後的婆婆,仿佛看到未來的自己。
這時候,芳芳才明白一個女人要想知道幸不幸福,就要來婆傢看一下就懂。但也沒因此想要反悔,直到準婆婆提出“持傢守則”。
準婆婆提出“持傢守則”,姑娘轉身就霸氣退婚:你傢是要找保姆
後來,準婆婆在婚禮前夕,老是會叫芳芳過去,沒事幫忙點。芳芳沒能拒絕,也不好意思說什麼,隻是內心的不滿越來越大。本還可以忍忍就過去,直到準婆婆提出“持傢守則”才徹底爆發。
有一次,婆婆跟芳芳說:“既然你快是我們陳傢人瞭,那持傢守則就有必要瞭解一下:
第一,積極承擔傢務活,讓老公安心賺錢;第二,孩子自己帶,閑時間婆婆不帶;第三,公婆同住,可以一傢親;第四,嫁妝、經濟全部給老公管,除瞭帶娃傢務活,還要出門賺錢。”
芳芳聽到這些頭都大瞭,她看到的是婆婆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而未婚夫也覺得很正常。她沒說話,婆婆又灌輸瞭不少思想,直到她回傢都是心事重重。
芳芳趕緊和父母說這個婆婆的“持傢守則”,父母都覺得太過分就說:“這哪裡娶媳婦,那是招保姆吧。這傢人太過分,你自己要想好。不管你做什麼,我們都支持你。”
芳芳沒說話,她也在父母口中得知彩禮去零頭那事。最讓她不能接受的是陳明所謂的“男女平等”,隻是為瞭不讓自己在戀愛時吃虧。要不是訂婚,估計永遠不知道真面目,畢竟現在他們有恃無恐才會不屑於偽裝,以前都不是這樣子的。
芳芳想瞭一下,現在還沒結婚就有“持傢守則”瞭,要是真的結婚,那還得瞭呢?最近看到未婚夫那副大男子理所當然的樣子,她也心涼和失望,這日子並不是自己所想要的。
芳芳想到這裡,又剛好接到男友的電話,說叫她過去幫忙看下孩子。芳芳沉默瞭許久就霸氣說:“我們退婚吧,我覺得你要找個保姆而不是媳婦,憑什麼事事都要自己呢?”
最終,男友和準婆婆傢輪流來勸說,芳芳死活要退婚,她實在是不想過去做保姆,尤其那個“持傢守則”更是無法接受。兩人因此分道揚鑣,芳芳竟然是瞬間松瞭口氣。
結語:
每個傢庭都有一定的“規矩”,尤其是兒媳過門後,婆婆就會立馬叫其適應,根本就不會顧慮同樣是女人的感受。
事實上,有些傢庭存在我們無法看到的一面,很是過分,可悲的是彼此都覺得理所當然的事。而這些,往往讓外人無法接受。
當芳芳選擇接受那個“持傢守則”,那麼她的結局就註定有個不一樣的樣子,可能過得很好,但也有可能過得很差。
或許婚姻的離婚率居高不下那原因之一,一個女人接納新的傢庭,那些傳統又陳舊的規則要不要改變或是適應呢?這正是留給每個男人所必要考慮的問題,而不是一味地覺得理所當然。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也是幸福的前提。
今日話題:你要是芳芳的話,會接受“持傢守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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