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程序加速執行,加拿大法院傳來消息:駁回申請!

引渡程序加速執行,加拿大法院傳來消息:駁回申請!據外媒10月31日報道,當地時間29日晚,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法官霍爾姆斯做出一項裁定,駁回本國孟女士引渡案檢方律師一項申請。這意味著霍爾姆斯認為美國提供的“案件記錄”可能存在故意遺漏證據和重大證據遺漏,因此可以本國孟女士引渡案檢方律師的申請。據悉,加拿大引渡案審理已進入第二階段,也就是審理雙方當局對孟女士的逮捕和引渡環節是否存在濫用職權的問題,孟女士律師團隊在3個分支理由申請加拿大起訴方對其的引渡程序。

第一是特權幹涉司法程序,第二是加拿大執法部門逮捕孟女士的程序違反瞭她本人的憲章權利,第三是美方提供的證據存在重大遺漏。由於此前代表加拿大司法部門的律師認為第三個理由不成立,因此申請法官駁回訴訟,但現在,法官霍爾姆斯接受瞭這個三個分支理由。這意味著孟女士的律師團隊有瞭更多證據來要求終止對被告人的引渡程序。

讓我們把時間調到5月份,加拿大法院剛剛裁定孟女士為雙重犯罪標準,也就是她同時越過瞭美國和加拿大的法律,為何會多此一舉呢?實際上,加拿大司法部門的系列操作,都隻是一個目的,就是能夠讓孟女士被引渡到美國,這一切都是在做準備罷瞭。因為根據國際慣例和引渡條約規定,隻有一個人同時犯下被引渡國和引渡國的法律,才可以執行引渡條約。

所以,孟女士被裁決為雙重罪名是印度程序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組成,那麼孟女士一旦被引渡到美國,會面臨什麼樣的處境呢?我們都知道弗洛伊德事件吧?他的屍檢報告上明明寫著,因頸部和背部嚴重受壓,導致腦部供血不足而窒息,但美國官方卻說他死於“心臟病和生前吞食的毒物”。顯而易見,美國對本國公民的態度如此不公,那麼孟女士一旦被引渡過去,想回國的難度恐怕會呈幾何遞增。

即便退一步講,美國司法部門會相對來說的公正,但摻雜瞭復雜因素的孟女士事件,特朗普當局怎麼可能不會參與其中,並以此來要挾華為或是我方。孟女士事件,本身在逮捕時就依靠片面的證據,由匯豐銀行提供的商業材料,在過分解讀後成為瞭所謂的合法依據。這次加拿大法院能夠駁回本國司法部門的申請,筆者還是很欣慰的,這表明著,至少加拿大還有公正的地方。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