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燈塔》:美化人販子、消費被拐女性、對女性惡意滿滿

開始看到《黑色燈塔》的名字,我很不解。“黑色燈塔”不就一片黑暗嗎?

等到看完最新的兩個案件,我明白瞭,原來創作者對於“黑色燈塔”還給予瞭更深一層的“含義”,讓人產生極大生理厭惡的“含義”。

美化人販子

“人販子”,一個飽含罪惡、人人喊打的群體。無數傢庭,因為他們而妻離子散、傢破人亡。

就在我打字的這一刻,一定(不是可能)還有父母風餐露宿在異鄉,拋傢舍業地在滿世界尋找自己被拐多年的兒子、女兒。

可能有的孩子,還沒學會走路,就在襁褓中被人販子拐走,從此和親生父母永遠不得相見,一生也因此改變。

而《黑色燈塔》的作者,是怎樣塑造這樣一個惡貫滿盈的形象的?

劇中的栓寶爹,拐瞭無數嬰兒的罪犯。先是在王傢,救瞭男女主角兩人。

這還不止,竟然拐賣犯還和被拐的案件受害女主葉姝發生瞭愛情(真·狗血),並且因此而決定重新做人,投案自首,改過自新。

一個心地善良的,嬰兒拐賣販形象躍然屏幕。

請問作者:

那些被他拐走的孩子的人生該由誰負責?

那些因為他失去孩子的父母們的痛苦該由誰撫慰?

一句輕飄飄的“重新做人”對於他們又有什麼意義?

有些罪真的可以救贖嗎?

相信但凡創作者,都不會讓這樣的群體在自己的作品裡,落得好下場、在觀眾心裡留下好印象。

因為這樣的藝術美化,無疑是在對受害群體進行二次傷害。

而且,還會消解大眾對於這一犯罪群體的罪惡印象。

就像《黑色燈塔》,由於作者對於罪惡的輕描淡寫,觀眾在第一個案件,隻會去關註案件本身的曲折離奇,為栓寶爹救瞭男女主而產生好感,甚至被栓寶爹與葉姝被畸形的愛情所感動。

從而,忽略對於栓寶爹拐賣嬰兒犯罪行為的譴責與唾棄。

“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藝術形象,之所以被創造出來,就是古人為瞭利用文化的傳播性來對大眾進行道德約束。

讓想做老鼠的人,三思而行,因為人人喊打。

消費被拐女性

一個女人,如果不幸被人販子拐賣。面對她的,將是偏僻的山村、惡人的毒打、強迫X行為……無盡的絕望與苦難。

但《黑色燈塔》神奇的作者竟然讓一個被拐女性和人販子發生瞭愛情,並且深陷其中為此感動不已。

這無疑是在繼美化人販子之後,接著對於受害者惡劣處境的美化。

為什麼不能美化受害者的處境?

在作品中,受害者的處境越惡劣,社會對於施害者的譴責就會更強烈,大眾的自我保護意識也會隨之加強。

而美化受害者的處境,就是在變相抵消社會對於施害者的譴責。

被拐女性唯一的希望,就是回傢,而不是什麼愛情。受害者愛上施暴者是病、是不值得提倡的畸形情感。

雖然劇中栓寶爹並不是葉姝案的制造者,但別忘瞭,他本身就是一個罪犯。

羊愛上狼的時候,那些狼肚子裡的羊一定一肚子臟話。

對女性充滿惡意

第二個案子,比第一個案子更離奇。

第二個案子講述瞭一個愛錢如命的女人,為瞭巨額資產,精心策劃自己被侵害的案件。

如果隻是想單單塑造一個不愛惜名譽和身體,視財如命的女性。那隻不過是無可指摘的,常見藝術創作。

讓人反感的是,庭審結束之後,法官與女主角對話中對於女性優勢的定義:

所謂的女性優勢,是人們潛意識裡普遍存在的對女性弱勢的認知。

這句話的潛臺詞便是,但凡QJ案、X騷擾的發生,女性在這其中並不是弱勢群體。

然而事實是,在大多數QJ案、X騷擾中,女性無論在工作身份地位上(老板—女員工)、話語權上(男權社會)、還是在雙方身體力量上都是出於弱勢,是被傷害的對象。

這樣的先天弱勢,是一個特殊的少有的案例無法消除的。這樣的定義是毫不負責的以偏概全。

試問作者:

1000個QJ案裡,有多少女性是像劇中一樣利用所謂“人們潛意識裡普遍存在對於女性弱勢”來謀取巨額資產的?

社會對於那些真正處於弱勢地位的女性不應該給予同情嗎?

這樣對於男女平等膚淺的認識,無異於每次發生QJ案、X騷擾案時,評論區某某人那句

“誰讓她穿得那麼漂亮”一樣

對女性充滿惡意。

竊以為,真正的男女平等不是忽略女性先天弱勢,蠻橫無理地將男女全方位劃等號的強行平等。平等的前提是承認不平等。

如果這都做不到,那我們男人也未免太狹隘瞭、太小氣瞭。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