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倆平分傢產,婆婆生病兒媳請姑姐輪流伺候,姑姐:那是你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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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父母重男輕女的話題屢見不鮮,大多數人覺得,這是一種愚昧的表現,身為父母應該一碗水端平,給予兒子女兒同等的呵護與寵愛,否則將來在贍養問題上會出現推諉。

其實,現實生活中,養兒防老是一種大眾意識,很少有父母將養老期望寄托在女兒身上,所以感情的天平自然偏向於兒子。因為女兒出嫁後,即便女兒孝順,女婿的想法卻不可知,倘若女婿不主動提,做嶽父母的哪裡能將養老負擔強加於人。

從某種角度來說,付出與收獲成正比,父母在兒子身上傾註越多的心血,甚至將傢產都給兒子,實際上是為瞭換取將來兒子對父母的養老義務。而對女兒,父母通常則不抱有這方面的想法。

當然瞭,也有一些父母思想開明,為瞭將來在贍養問題上能多一份保障,於是早早地將傢產平分給兒女。這種做法很不明智,倘若不是到瞭最後一步,老人的錢財最好親自保管,過早分配,會失去制衡約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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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燕一直對婆婆的做法很不能理解,別人傢公婆是向著兒子兒媳,可是她的婆婆恰恰相反,對女兒疼惜得不得瞭,還義務將外孫帶到8歲。

其實,凌燕也有哥哥,父母對他們兄妹倆都一視同仁。不過凌燕很懂得界限感,自從嫂子過門後,每次回娘傢她都自覺拎點水果糕點,生怕引起嫂子心裡不痛快,讓母親夾在中間難做人。

想當初,結婚時婆傢沒錢,凌燕沒有刁難婆傢買房,而是選擇與公婆同住。大姑姐沒有婆婆,小外甥斷奶後就送回娘傢,公婆嘴上說孫子外孫一樣疼,可凌燕分明感到,或許是公婆心疼外孫母親不在身邊,對他比孫子好很多。

直到外甥上小學,大姑姐才將孩子接回去。原以為日子能消停一點,誰知更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還在後面,公婆傢老房子拆遷,分瞭3套房子,公婆不偏不倚,老夫妻倆住一套,兒女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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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姑姐夫妻倆的工資遠在凌燕夫妻倆之上,況且他們本身還有一套房子。可是公婆說瞭,等到他們百年之後,住的這套房子歸兒子兒媳,這樣一傢兩套,誰都別眼紅誰。

哪知道公公突然查出癌癥,為瞭籌錢治病,婆婆不得已賣瞭他們住的房子,然後搬去兒子傢一起生活。雖然全傢積極治療,公公最終還是撒手人寰,60萬買房款用去一半。

這件事對凌燕觸動很大,她建議婆婆保管好剩下的30萬,留作將來防范生病。可是大姑姐卻說婆婆年紀大瞭,手裡放這麼多錢不安全,不如現在拿出來兩傢平分,以後養老就由兩傢共同承擔。

婆婆一向信任大姑姐,聽從她的鼓動將錢分瞭,然後開始在兒子女兒每傢輪流生活半年。婆婆每月退休工資將近2000,她住到誰傢,這筆錢就交給誰傢做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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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勤快做事麻利,不管住兒子傢還是女兒傢,都主動包攬傢務活從不吃閑飯,所以孩子們都喜歡她來住。可是前段時間,婆婆經常感到頭暈目眩,為瞭不給子女添麻煩,她強忍著沒說。

直到那天在凌燕傢暈倒,送去醫院檢查才發現身體有狀況。醫生說要住院治療,凌燕趕緊打電話給大姑姐商量,因為大傢都很忙,隻有相互間協調好照顧婆婆的時間,這樣才能不耽誤工作。

結果大姑姐在電話裡,冷冷地拒絕輪流照顧婆婆,她說:“那是你傢事,我管不著。我是拿瞭我媽一點錢,可那是她自願給我的。作為女兒,我可以隔三差五去探望,但是伺候她的事還應該你這個兒媳來做,因為自古養兒防老,你別想推卸責任。”

凌燕聽瞭無言以對,她後悔當初分錢時候沒有立個字據,如今大姑姐不認賬,她真想去對簿公堂。可是婆婆一個勁地哭,說傢醜不可外揚,老公也勸她大度一點,最終凌燕沒辦法,隻好請長假照顧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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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無私的,雖然有時候兒子女兒之間有點偏頗,但是大多數傢庭在生活和教育上,父母是同等對待的,唯一的區別在於傢產分配上。

在傢產分配上,女兒有權可以要求參與分配,但同時也要做好將贍養義務進行到底的決心。如果女兒孝順,在父母生病時能夠悉心照料,即便自己不提,父母都不可能少你那一份。

很多人呼籲兒女都一樣,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女人出嫁後往往顧著婆傢的利益,為公婆的養老盡責,很難有精力和能力顧及娘傢父母。這是自古已經形成習俗的事情,父母能夠理解,隻好把養老的期望寄予兒子兒媳。

另外在養老問題上,父母不要全部指望子女,經濟才是最強有力的保障。倘若兒女不孝順,可以花錢請保姆,住養老院,任何時候有錢才能底氣足。至於將來傢產的分配,可以兒女均分,也可以立遺囑留給孝順的那個孩子,最重要的是不能不給自己留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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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