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情人放棄三十年的婚姻後才明白,放縱的人生,餘生有多難過

人可以不必那麼忠厚,但最起碼還是得保留一點人味,別那麼無情無義。

否則的話,雖然一開始的時候可能會過得挺稱心如意,但是終有一天會因為自己的這種性格與行為遭到老天的懲罰,落到一種自己沒有辦法面對的結局當中。

且聽一位男子的真心懺悔:為情人放棄三十年的婚姻後才明白,放縱的人生,餘生有多難過。他的經歷,真實詮釋瞭這一簡單的道理。

01

當年為瞭婚外的“真愛”,我不管不顧耍著陰謀詭計騙得前妻離瞭婚的這件事情,讓我在別人眼中變成瞭“壞到底的男人”。

可是我認為人性原本就自私,為瞭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做點傷害別人的事情,不算什麼大不瞭的罪,也覺得別人沒有權利定義我的人生,自己活得痛快就好,就沒把外界的閑言閑語放在心上。

沒想到自己這樣做瞭之後,本身這種行為就是為自己的餘生種下瞭苦果。

事情是這樣的:我跟前妻結婚三十年,在我53年那年,我在外面找瞭個離異、小我十幾歲,長得很漂亮的情人。

跟她暗地裡來往瞭兩年多之後,她逼我離婚娶她,要不就威脅說要離開我。我不想放棄她,於是便開始想辦法。

之後便打著再買一套優惠住房的幌子,我勸妻子跟我假離婚,許諾說把當時我們住的那套房子寫到她的名下,當成將來一定會跟她復婚的一種保障。

她還是挺單純的,沒多懷疑,也沒等產權轉讓生效便簽字同意瞭。

02

拿到離婚證沒多久,我就偷偷跟情人扯瞭結婚證,隻是沒跟前妻講而已。

後來為瞭讓情人名正言順住進我承諾給前妻的那套住房當中來,我花錢請瞭幾個人,成天上門討債,說是我離婚之前欠瞭高利貸,鬧得她徨恐不安,成天生活在恐懼當中。

最終我騙她說沒必要呆在這裡跟我一起吃苦,讓她離開住回瞭自己的娘傢。

雖然後來她一離開我就接瞭情人進門的舉動讓她明白瞭一切都是我的陰謀,但已經徹底寒瞭心的她也不願再和我計較,跟她的父母說惹不起我,打包行李去瞭外地投奔在那裡工作並定居的我們的兒子去瞭。

直到現在他們母子倆也全都不認我、表示一輩子都不會原諒我。

03

婚姻的長遠是靠長久相處的習慣和磨合,我跟情人之間的風花雪月,根本經不起歲月的摧殘。

我的前妻純樸善良,跟我結婚那麼多年,一直都在為瞭婚姻與傢庭奉獻。

但是情人呢,吃喝玩樂、風花雪月是一等一的高手,期待她做傢事、孝順公婆、幫著打理傢庭當中的瑣事之類的,那簡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談戀愛可以隻追求浪漫,過日子卻是腳踏實地跟柴米油鹽。

雖然再婚之後我的日子沒從前跟前妻在一起之時過得那麼輕松跟舒坦瞭,不過身邊有個漂亮的嬌妻,這也還是讓我感覺頗有面子,覺得付出的代價再大也值。不過今年初一場疫情襲來,我的生意蕩到瞭谷底,店鋪關張倒閉瞭,自己也破瞭產。

二婚妻子見狀毫不客氣跟我離婚走瞭人,隻剩下我獨自面對如今的淒涼。

現在的所有,都是當初天真釀成的果。

風光和慘敗,其實在一開始就有預兆,隻是我當初鬼迷心竅,非但完全不退留路,而且還對結發妻子做得太絕,才落到現如今眾叛親離的地步!

結語:

放縱的人生,當下是快樂的,但是如果這種快樂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與傷心之上的,那麼就屬於一種損人利己的極度自私。

這樣的人,一般做人相當不厚道,做人不給別人留餘地,也就等同於不給自己留退路。

你對生活不認真、不走心,隻是因為一點當下的欲望就能隨意傷害跟自己同甘共苦生活瞭三十年的伴侶,那同時也就得明白,不是所有女人都會像她一樣願意跟你風雨同舟半輩子,隨隨便便因為一點外在的吸引跟新鮮感走到一起。

內心沒有半點責任與顧忌的這種婚外情,很有可能像是夏天午後的暴風雨,來得快,去得也快,最終被澆瞭個透濕的你,當身上最後一絲濕氣在陽光當中蒸發殆盡之後,天地之間隻留下你一個人獨行,這段感情再也不見瞭蹤影。

這種情感與情人,是否值得用原本平淡幸福的婚姻與安定完整的傢庭去交換,當事人自己應該心中有數瞭。

-END-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