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45男人50, 連賣菜都沒機會瞭嗎?
菜場一紙通知,全網一片嘩然。
據媒體報道,近日,武漢市吉慶街勝利菜場正在對標上海進行改造升級。而工地門前張貼的《入駐須知》上卻要求女攤販不能超過45歲,男攤販不能超過50歲。
終於,職場天花板,也磕到瞭基層商戶的頭。規定一經曝光,不少商販議論紛紛,質疑之聲則直指規定本身,有商戶直言“按此新規,那我們都不能賣菜瞭。”還有商販稱,50歲正是打拼掙錢的時候,卻遇上如此規定,讓人無法接受。
菜場以工作風險為由對攤販作年齡限制合理嗎合理,年齡大瞭,菜場工作確實有風險幹不瞭不合理 ,疫情之年,生活不易,這種規定太離譜我隻看看,不說話提交
菜市場經營也搞年齡天花板?
據報道,近日,武漢市吉慶街勝利菜場正在對標上海進行改造升級。但是工地門前張貼的《入駐須知》上卻要求女攤販不能超過45歲,男攤販不能超過50歲。這讓不少商販議論紛紛。一名商販稱:
菜場管理方表示,該要求沒違反國法,超齡商販身體可能承擔不瞭工作風險,具體執行時會彈性處理。
經常去菜市場的人們都清楚,菜市場經營者男女老少都有,而中老年人為數不少。武漢勝利菜場這一超出人們認知的規定,引發強烈質疑。
輿情洶湧,記者梳理輿論發現,人們多認為這一做法違背常理,缺乏關懷。
一是認為勝利菜場此舉涉嫌年齡歧視、性別歧視。有網友評論說,“超過35歲在企業被內卷,超過50歲在菜市場被內卷。”“這又不是高危工種!憑什麼限制年紀?而且中年正是上有老下有小,斷瞭別人生計,還覺得這規定很有理?”“看完一言難盡,為什麼總有種年紀大瞭就不配生活的感覺。”“憑什麼女的45以上,男的就是50以上不讓賣瞭,男女年齡規定不同又是什麼道理。”
二是認為,有關部門出臺這一規定有違常理,缺乏人文關懷。有網友說,“制定這條的人有沒有逛過菜市場?”“賣菜大媽算賬比你快比你清。”“四十五歲以上去做攤販的基本上沒有其他謀生技能跟途徑,人不領救濟不申請低保,靠自己賺點辛苦錢怎麼就要被這樣對待?”“四五十歲可能孩子還在上中學或大學,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紀,賣個菜怎麼就不行瞭?”“這是在慢慢把中老年人趕盡殺絕。“討生活都挺不容易,這種規定沒人味兒。”
三是批評此舉是官僚作風,決策失誤。有人批評稱,“這是什麼決策?典型拍著腦袋想出來的”。有人說,今年是疫情之年,生活本就不易,勝利菜場這種規定是官僚做派,“不是在幫百姓做事,不是想幫百姓就業,減低疫情帶來影響,而是高高在上任性的官僚作風。”“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瞎管!” “如果我們很多政策制定者能多去菜市場看看也不一定會制定這樣的措施!”
武漢菜市場對標上海大規模改造,107傢“退場”318傢“升級”
武漢菜市場改造是當地一項重要工作。據悉,武漢本輪菜市場改造規模、投入均創歷年之最,市級財政投入2億元,帶動各類市場改造資金共投11.8億元。
據武漢晚報報道,10月19日,武漢市政府召開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新聞發佈會,會上透露,迄今最大規模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完成,市民買菜體驗煥然一新。納入武漢本輪改造的菜市場共有425傢,107傢菜市場因不符合城市規劃,或不具備改造條件關停轉向,這意味1/4的武漢菜市場“退場”,另外3/4的菜市場則提檔升級,全新歸來。
此次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覆蓋面最廣、標準最高、投入最大。對標上海標準化、智慧化、商超化三個等級,今年1月,武漢拉開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大幕,之後“解封”第五天即全面推開。
勝利菜場對標的上海標準是啥?
勝利菜場稱正在對標上海進行改造升級,那麼上海標準是什麼呢?
據解放日報報道,從馬路菜場入室,到室內菜場啟動標準化改造試點,再到標準化菜市場基本實現全覆蓋……自2005年起,上海市用10多年時間,完成與百姓密切相關的小菜場建設“三級跳”,市政府實事項目也多次涉及“標準化菜市場建設”這一內容。截至2017年,全市共有菜市場986傢,其中標準化菜市場869傢,非標準化菜市場117傢,年銷售農產品650萬噸,成為全市農產品零售主渠道。
2017年,“新建改建30傢示范性標準化菜市場”又被列入市政府實事項目。“示范性標準化菜市場”的內涵為“超市化的管理模式、商場化的購物環境”,堪稱“標準化菜市場的2.0版”。
上海市商務委市場運行處有關負責人士說,根據市府實事項目的要求,示范性標準化菜市場內銷售的肉類、蔬菜等食用農產品還必須統一使用電子標簽,全場采用肉菜二維碼追溯新技術應用,並與全市的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對接。另外,示范性標準化菜市場還要求設置上海外延基地蔬菜直供專櫃;設置綠葉菜平價專櫃,有3個以上的綠葉菜品種低於市場平均價銷售;應用互聯網APP、微信等手段,實時公佈商品銷售價格。
記者查詢2011年發佈的《上海市標準化菜市場管理辦法》,未發現對從業者有年齡、性別方面的規定。
年齡歧視、性別歧視合法嗎
對於勝利菜場的攤販年齡規定,不少人都覺得很荒謬,菜市場卻回應稱“不違法”。那麼,這種規定真的合法嗎?
根據我國《憲法》《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制度的規定,公民在就業和職業方面的平等權利屬於憲法層面的基本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禁止歧視婦女、少數民族勞動者、殘疾人、傳染病病原攜帶者、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者。
由此可見,性別歧視是明確的違法行為。但目前我國並沒有針對就業年齡歧視的有關法律。正因為如此,職場年齡歧視現象經常成為社會熱議話題,卻又持續不斷的發生著類似“35歲現象”。在招聘網站,很多職業年齡要求35歲以下,年齡歧視不再是潛規則而是幾乎成瞭“明規則”。
[記者]陳海燕
[統籌]徐勉
[作者] 陳海燕
南方探針
相關新聞
轉載請註明出處: 女人45男人50, 連賣菜都沒機會瞭嗎? - PUA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