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為算計丈母娘的20萬存款,以離婚相要挾,誰知妻子欣然答應瞭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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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現在住的這個老小區,因為挨著馬路,每到傍晚都會聽到路邊賣水果的老板吆喝:“先嘗後買,甜得不得瞭,不甜不要錢!”

這句話看似隻是一種吸引顧客的話術,其實含義很深刻,單就“先嘗後買”這個詞來說,就是一種心理戰術,是一種人生哲學。

如果賣水果的老板不說“先嘗後買”,而是說“先買後嘗,概不退貨,不甜是你倒黴”,雖然也能吸引顧客的註意,但幾乎沒人會買,因為這樣說不符合大眾的心理期待。

“心理期待”是個很微妙的東西,人們總是習慣於接受順應自己心理,觀念和認知的東西,自己認為合理的東西,別人也認為合理,就會覺得沒毛病。但如果你認為合理的東西,別人不認同,或者反著來,你就會心生抵觸。

這種心理期待雖然有時候也會有例外情況出現,但整體來說沒問題,不僅是買水果,人生很多事都應該遵循“先嘗後買”的原則,包括婚姻。雖然先結婚再說的人,也有個別過得不錯的,但整體來說都不太好,因為不確定因素太多。

02

同事小柔的婚姻觀念就是我們上面說的那種,用她的話來說是:

『結婚就跟買水果一樣,應該“先嘗後買”,不能反過來,不能先結婚後戀愛,不能先結婚再去判斷兩個人合不合適,否則一旦不合適,就面臨著離婚,這多多少少會讓一個人有所貶值。』

她總結的這個經驗,不是來源於自己的感情經歷,而是來源於她閨蜜的感情經歷。

前段時間,另外一個同事雯雯因為結婚的事犯愁,小柔聽說之後,弄清楚問題的來龍去脈之後,發現雯雯遇到的問題跟她閨蜜的遭遇類似的時候,她就順帶提及瞭她閨蜜的感情經歷:

『結婚肯定繞不開房子,不管買不買房,都需要有個溝通的過程,達成一致瞭才會安心。現在你跟你男朋友還沒有就房子的事達成一致,他慫恿你先結婚先領證,很明顯是居心不良,你如果按他說的去做瞭,就會重蹈我閨蜜的覆轍。

我閨蜜當時也是,因為買房的事跟男方僵持不下,男人在這時候慫恿她先領證,說領瞭證之後就好給他父母做思想工作瞭,我閨蜜信瞭他的話,結果領證之後,反而迎來瞭更大的悲劇。

不僅那個男人說話不算話,她婆婆更過分,嘲諷我閨蜜:“反正你跟我兒子已經領證瞭,不給彩禮不買房子,你也不敢不嫁。當然瞭,你可以選擇離婚,但我要提醒你,你是女人,還沒辦婚禮就跟我兒子私自領證,離婚必定對你的名聲有損,這要是傳出去瞭,你以後肯定再也嫁不出去。倒不如聽我的,讓你娘傢陪嫁一套房,這樣既能順利結婚,又不失面子,總比你離婚要好!”

那個男人最初跟他母親的態度一樣,後來實在僵持不下瞭,退一步說買房可以,但是要兩傢人一起買,“你不是說你爸媽手裡有20萬存款嗎?讓他們拿出來買房用,房子買瞭是我們兩個人住,隻讓我們傢出錢太不公平!這是我做出的最大的讓步,如果你爸媽不肯把20萬拿出來,我就跟你離婚,反正丟人的是你!”

我閨蜜之所以欣然接受離婚,是因為她覺得自己被騙瞭,因為男人一再出爾反爾,讓她很沒有安全感,她說她能想到,如果拿出20萬買房,之後肯定還會繼續被算計,長痛不如短痛,倒不如直接離婚。

雖然離婚瞭,但是你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我閨蜜,離婚瞭會好受嗎?肯定不會好受,什麼都沒撈到不說,還把自己變成瞭離婚女人。所以我勸你守住你的底線和原則,不要聽信你男朋友的任何慫恿,隻要你的要求不過分,就堅持你的要求,如果他執意不接受,那就分手,沒必要糾纏不清。』

03

小柔所講的有關婚姻的“先嘗後買”,屬於試婚的范疇,簡單來說就是:

在正式領證結婚之前,該確定的東西一定要確定。先嘗後買不是先領瞭證再說,而是,先確定好該確定的所有問題,然後再決定要不要讓婚姻開始。

婚姻本就該遵循這樣的步驟,哪怕你簡化其中的很多流程,整體的先後順序不能顛倒,原因很簡單:

你確定一段婚姻可以開始之後開始,你和對方都會安心,你們之間在很多方面都一致,可以直接同心協力往前走。反之,如果你在什麼都不確定的情況下結婚,婚後會出現各種各樣你沒接觸過的問題,這些問題當中,一旦有你無法忍受的問題,婚姻基本上就沒戲瞭。

就比如案例中提到的買房問題,不管買不買房,不管讓哪一方負責買房,抑或是均攤,都必須通過溝通達成一致才行。達成一致瞭才結婚,肯定要比彼此存在分歧的情況下結婚要好得多,因為後者大概率會是悲劇,就像小柔的閨蜜一樣,領證之後,跟男方的分歧反而更嚴重瞭,最後肯定是她的損失。

希望其他人在面對婚姻時能註意這一類的問題,實在談不攏就別談瞭,與其浪費時間爭來爭去,不如花時間重新去找個能跟你達成一致的人,你要相信總會有人能跟你達成一致,不要隻揪著跟你不一致的人不放。

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你覺得婚姻應該“先嘗後買”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