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借首付買房,婚後和老公一起還債還貸,還完債要求改名老公:這是我父母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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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公婆借錢付瞭首付,但房產證卻隻寫瞭婆婆的名字,你和老公一起還房貸,還公婆借的首付錢,此時,你會要求房產證改名嗎?

很多父母會認為,房子是他們借錢買來的,他們就會自發認為這是他們自己的房子。尤其隻有一個兒子,他們更會認為自己日後的一切財產都是兒子的,房產改不改名都無所謂。

可在兒媳卻截然不同,公婆借錢幫買房,她感激。並在結婚後,和老公一起還房貸,一起還公婆欠下的首付錢。在她認為,房子名義上是公婆買,但實際上還是自己在出錢,隻不過是以這樣的方式來出錢罷瞭。

房子首付是自己還的,房貸也是自己還的,那麼兒媳婦要求改名,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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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傢境不好,婆傢為瞭讓兒子順利結婚,婚前借首付去買婚房。婚後你會願意陪著老公一起還房貸,一起還債務嗎?

如果知道公婆出爾反爾,小梅當初就不會同意嫁給背負一身債務的老公。如果不是公婆口口聲聲答應借錢買房,而且還不需要他們小兩口還債,小梅不會願意跳進這個火坑。可如今,這一切都為時已晚。

當時小梅已經到瞭大齡未婚的年紀,父母催得急,再加上自己心裡也著急。看到老公一表人才,性格脾氣也不錯,在沒有詳細瞭解的情況下,小梅就和老公結婚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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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婚論嫁時,小梅父母沒什麼彩禮要求,隻提出必須要買婚房。婆傢有些為難,但為瞭兒子順利結婚,他們還是咬牙答應瞭。於是,沒什麼錢的公婆,就跟親戚朋友借瞭個遍,這才湊齊瞭房子首付。

房子買瞭,但房產證卻隻寫瞭婆婆的名字。小梅父母有些擔憂,公婆卻安撫說,房子雖寫他們的名字,可他們就一個兒子,房子遲早都是小兩口的。再加上借的首付錢,他們自己還,不需要小兩口還。

就這樣,小梅才和老公順利結婚瞭。隻是結婚後,婚前說好的一切,卻都變瞭。先是房貸,老公心疼自己的父母,就一力承擔瞭過來。小梅想著房子是他們住,承擔房貸也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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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還瞭一段時間的房貸後,老公又把公婆欠下的外債攬瞭過來。老公的解釋是,他父母年紀大瞭,雖然有一些退休金,但要承擔三十多萬的外債,遠遠超出瞭他們的承受范圍。更何況,父母是給他們買房才欠債,這筆外債,理所當然由他們承擔起來。

小梅原本就是個心腸軟的人,聽到老公這麼說,也就點頭答應瞭。自此以後,兩個人一起努力掙錢,用瞭幾年的時間,還完瞭外債,日子也慢慢好過瞭一些。

想到房貸自己還,首付的錢也是自己付,小梅就動起瞭改房產證的心思。因為她認為,公婆隻是名義上幫他們買房,可首付錢和房貸,這些年來一直是他們在承擔,改成自己和老公的名字,也是合情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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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她才剛張口,卻遭到瞭公婆的一致反對,就連老公也認為她是無理取鬧。公婆認為,房子是他們買下的,這就是他們自己的房子。他們隻有一個兒子,房子早晚都是他們的,沒必要這麼麻煩去改名字。

而老公也站在他父母那邊,說這是他父母的房子,反正外債也還清瞭,房貸也不算很大壓力,改名實屬沒必要,除非小梅要跟他離婚,否則不會動起改名的心思。

小梅堅持要改名,因為雖然她認可公婆的心情,也理解公婆的說法, 但房子首付是自己還,房貸也是自己還,她要求改成自己的名字,一點錯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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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老公現在和自己的感情還不錯,可誰又會預計到以後的事情呢?她要求改名,也不過是求個安全感和保障。更何況,她還全程參與瞭掙錢還首付錢和還房貸的過程,她有這個權利要求改名。

小梅堅持要改名,結果公婆卻說小梅不是跟他們一條心,說她隻是圖他們傢的房子,想著以後離婚分走一半房產,否則日子過得好好的,為什麼非要改名字?

而老公沒站出來,顯然是贊成他父母的話。小梅內心五味雜陳,她不怕公婆誤解,卻怕老公也是這樣防著她,那實在就太讓她心寒瞭。大傢說,小梅要求改名,真的錯瞭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