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總理齊發聲,葡萄牙或將重返“國傢緊急狀態”

華輿訊 據葡華報綜合報道,葡萄牙總統馬塞洛(Marcelo Rebelo de Sousa)10月17日向媒體表示,政府正采取一切措施制止新冠病毒大流行,他已經與葡萄牙總理安東尼奧·科斯塔(António Costa)討論確定將重返國傢緊急狀態。

這一聲明是在總統和總理都確認可能采取比上周宣佈的限制措施更加嚴格之後作出的,安東尼奧·科斯塔指出瞭重返國傢緊急狀態的可能性。

總理警告說:“我們希望不要發展到共和國總統必須再次宣佈進入緊急狀態的地步。”

目前,在第二波疫情日趨嚴重之際,部分歐洲國傢已實行強制性宵禁,或者采取局部封閉的措施。而恢復到緊急狀態將是萬不得已時采取的一項措施,總理警告該決定將帶來龐大的經濟和社會成本。

近日,國傢經濟部長佩德羅·西紮·維埃拉(Pedro Siza Vieira)在接受葡萄牙媒體Expresso采訪時警告成,應避免進行禁閉:“我們做出的禁閉決定,造成第二季度GDP下降16.8%”。

葡萄牙如果進入“國傢緊急狀態”意味著什麼?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首次宣佈國傢進入“緊急狀態”。

2020年3月18日,葡萄牙總統德索薩宣佈為期15天的國傢緊急狀態,德索薩總統(MarceloRebelo de Sousa)發表對全國電視講話,解釋此舉是為瞭“加強抗擊及遏制這一全球疫情大流行。”隨後兩次宣佈延長。這在葡萄牙歷史上尚屬首次。

根據《緊急狀態法》,國傢在必要時可加強行政當局的權力,由武裝部隊支持,同時可中止或限制公民部分特定的權利、自由和保障。

宣佈包圍狀態或緊急狀態是葡萄牙共和國總統的職責,取決於政府的聽證會和共和國議會的授權。立法規定,“包圍狀態或緊急狀態”的持續時間應限制為維護旨在保護和恢復正常狀態的權益所需時間,並且一般不得超過15天。

與葡萄牙《憲法》規定的圍困狀態相比,“緊急狀態”一般在“較輕的情況下”宣佈,即“發生公共災難或威脅時”;而“圍困狀態”則在“危害主權、獨立、領土完整或民主憲法秩序以及武力叛亂時”可宣佈。

《憲法》規定“在任何情況下,宣佈圍困狀態或緊急狀態均不得影響生命權,人身安全,人格,公民身份和公民權,刑法的不可追溯性,被告的辯護權以及道德和宗教自由。”(原標題:總統、總理齊發聲,葡萄牙或將重返“國傢緊急狀態”)

來源: 葡華報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