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算是真正喜歡一個人

什麼叫喜歡?

每當說起這個話題,好些人都是一臉憧憬,也是一臉茫然。

雖然說愛與被愛,那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一種本能,但是好些人終其一生,也都不曾體會過這種感情,不曾被一個人好好珍視過,也不曾好好去喜歡過一個人。

遇見喜歡的人,從來都並不是一件多容易的事,就像那句話說的,大千世界,人與人相遇的概率是五千分之一,相知的概率是兩億分之一,能白頭偕老的概率是五十億分之一。

而也正是因為真愛稀有,所以才特別讓人向往,也特別讓人著迷。

當一個人從來都不曾遇見過愛情,那麼所有的感覺,都隻能靠想象,也隻有一個人真的遇見過,他才能很清楚,那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滋味。

那個人,他就是自己的標準。

辦公室一位同事,平日裡她是典型的顏控,喜歡長得帥的,瘦的,身材好的。

對於自己的未來另一半,她也總是說,別的她都可以不那麼在乎,但是對方一定要好看。

可就在所有人,包括她自己一心以為她會找一個顏值很高的對象時,有一天,她在朋友圈卻公佈瞭一個有點胖,長得不過隻是很一般的男人。

那一刻,面對所有的人調侃,她的說法是,她也不知道為什麼,她不喜歡胖子,不喜歡長相一般的,但是他就可以,雖然他的外表並不是自己想要的,但是她就是喜歡他喜歡的不行。

所謂喜歡,當你不曾喜歡誰的時候,你會有著很多自己的條條框框,但是一旦某一天,你對一個人動心瞭,就算那個人跟你所設想的完全不一樣,你也依舊還是喜歡他,非常喜歡他。

甚至從此以後,他的一切,就直接就成為瞭你尋找另一半的唯一標準。

心裡隻有他,很想要擁有他。

有的人,剛剛說完喜歡你,轉身就能放下你,然後繼續去對別人說喜歡。

這種來得快,去得也快,不過就隻是口頭上說說的喜歡,當然算不得數,並沒有任何的意義,不過就隻是剎那的情愫,也不過就隻是說說而已。

真正的喜歡,那是好感,但是卻也並不隻是剎那的歡喜,那份好感一旦產生,就會深深紮根。

自那以後,你的眼裡就隻有他一個人,哪怕是身在人群中,你也總是一眼就能看到他,然後目光所及之處,也全部都是他。除瞭他,你誰都不想要,也誰都看不見瞭。

本來你可能並不是一個多麼主動的人,但是在和他相遇過後,你卻不自覺地就會變得很主動,總是想要和他說話,也總是想要看見他,總是希望能夠和他呆在一起。

每一個當下,你都想要和他一起度過,對於你的未來,你也更是想要能夠和他一起去走,能談一場甜蜜的戀愛,能一起走過紅地毯,能走進婚姻,能白頭到老。

總是為瞭他,突破你的底線。

一位相熟的朋友,在談戀愛之前,她一直都活得很灑脫,也活得特別的帥氣。但是在戀愛過後,她卻經常都說,感覺自己一點都酷不起來瞭。

以前那個絕不委屈自己的她,每次和對方鬧瞭矛盾,她從來都不敢說重話,和對方意見不統一的時候,她也開始變得不再強求,而是為瞭對方放棄自己的想法。

好些時候,她一邊心裡面因為對方流著淚,覺得對方不值得,一邊又在找著借口原諒,讓自己相信對方是愛自己的。比起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她更是習慣性地去體諒地方。

不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你總是可以說放棄就放棄,一旦愛瞭,你卻會有瞭很多的眷戀和不舍。

你可以為瞭他,去做那些你並不喜歡的事,也總是會為瞭他一再調整自己的底線,把自己的底線放得很低很低,每當他突破一尺,你就再下放一尺。

雖然你還是從前的你,但是你卻也變得不像你瞭,會更柔軟,也會比任何時候都更能包容。

喜歡一個人,就是有一天,你遇見瞭那麼一個人,從此以後,其他人都不過隻是匆匆浮雲。

在這個世界上,或許對於其他人來說,他不過隻是很普通,並沒有什麼特別,但是對於你來說,他確實和誰都不一樣,是那麼的不可替代。

那些你所有堅持的東西,你的原則,一旦和他相撞,你通通都會以他為先。

他是你的例外,那些你不願意給別人的東西,你全部都願意給他,像是你的時間,你的真心,你的金錢,你的柔情,你的奇怪,和你的可愛。

對於他,你是毫無保留,你從不會輕易放棄他,除非他實在不喜歡你,實在想要走。

和他相遇過後,你早就已經把你們的未來,設想瞭千遍萬遍。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