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兩個月,我跟前夫復婚瞭,因為:再婚成本太高,我們都吃不消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每個人內心其實都有不勞而獲的心思,隻不過,沒有幾個人可以實現這種美夢。正因如此,很多人不得不面對現實,既然做不到不勞而獲,就隻能辛苦奮鬥。

所謂“隻能辛苦奮鬥”,也不是絕對的:有的人可以真正做到摒棄“不勞而獲”的心思,專心奮鬥;而有的人,奮鬥隻是暫時的,隻是裝裝樣子,想要在這個過程中期待“一本萬利”的事情發生,說到底,他們還是想不勞而獲。

從婚姻的角度來說,兩個專心奮鬥的人走到一起,不管是不是強強聯合,都會好上加好,因為兩個人方向一致,觀念一致,都不懈怠。

兩個隻是暫時奮鬥的人走到一起,彼此都想靠著對方滿足自己“不勞而獲”的夢想,撐不瞭多久就會一拍兩散,因為時間會證明,彼此都不是對方想要的那個人。

如果兩個人分屬於兩種人,一個是專心奮鬥的人,另一個是不勞而獲的人,這樣的婚姻也很難長久,除非那個不勞而獲的人能做出改變,否則,對於專心奮鬥的那個人來說,婚姻就像是無底洞,不管自己怎麼努力都填不滿。

02

小嵐和阿升這對夫妻,就分屬於兩種人。

小嵐是那種想要不勞而獲的人,結婚就是她期待的“一本萬利”的事,她想結瞭婚之後就不工作瞭,嘴上說想傢庭主婦,其實就想不勞而獲,想讓阿升賺錢給她花,而她負責吃喝玩樂。

她在跟阿升認識之前就總是跟朋友念叨,“真的好想快點結婚,真的好想找個人養著我,我實在是不想工作瞭,太累瞭,我的夢想就是,結婚後靠老公養著,我在傢玩手機,刷劇,收快遞!”

阿升是另外一種人,認為不勞而獲不現實,從而專心奮鬥的人。不過,因為他覺悟得比較晚,而且起點不太高,以至於他即便努力瞭,條件也不是太好。

對於小嵐來說,阿升的條件雖然不是太好,但至少比她要好,她覺得靠阿升養著也不錯,如果是條件太好的人,自己就高攀不起瞭。

因為他們認識的時候以及戀愛之後,小嵐還在假裝奮鬥,所以對於阿升來說,覺得她也還不錯,反正自己的條件也不太好,娶她為妻剛剛好。

即便兩個人都認為剛剛好,結婚還是給他們帶來很大的壓力,尤其是對於阿升來說,他自己的錢加上父母的積蓄,才剛剛好湊夠買房的首付。而且,婚後的生活不是買瞭房之後就沒事瞭,每個月的房貸壓得他喘不過氣,他唯有更努力地工作。

這種情況下,他希望小嵐跟他一起奮鬥,覺得小嵐也應該跟他一起奮鬥。可悲的是,小嵐隻奮鬥瞭一段時間,接著就辭瞭工作,覺得反正已經結婚瞭,自己的目的達成瞭,剩下就靠阿升賺錢養活自己就好瞭。

壓力越來越大的阿升,對小嵐越來越不滿,於是兩個人就開始頻繁吵架。

阿升認為小嵐不該不勞而獲,覺得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她有義務跟他一起奮鬥。

而小嵐則堅定認為“男人對妻子好,天經地義”“男人賺錢給老婆花,天經地義”,阿升越是對她提要求,她的態度就越是堅定。

最後,兩個人吵吵鬧鬧,覺得彼此都不是自己想要的那個人,於是就離婚瞭。然而,他們在離婚兩個月之後又復婚瞭,因為對他們兩個人來說都一樣:再婚成本太高,他們都吃不消。

對於小嵐來說,她雖然在離婚時口出狂言說自己一定會嫁給比阿升條件好的人,但事實上,她很難如願,因為她沒有籌碼,沒有優勢,而且之前辭瞭工作,再想回到原來的樣子都費勁,更不要說變好瞭。對她來說,如果等到自己變好瞭再結婚,成本太大。

對於阿升來說,如果他沒有房貸的壓力,重新來過也還行。可是,房貸背在身上,他不敢輕易換工作,如果再婚的話,很多東西都得重新來過,各種成本都會很高,所以他也傾向於復婚,因為復婚成本相對較低。

03

復婚之後的小嵐做出瞭改變,因為她知道,自己如果再像之前一樣不勞而獲,肯定還會離婚,既然好不容易復婚瞭,就得做出點改變:

『當初跟我老公離婚的時候,他放狠話說,“離婚會把你打回原形,別不信!”當時我確實不信,我覺得他在虛張聲勢,隻是不敢跟我離婚而已。不過,真的等到離婚瞭我才發現,他說得沒錯,我確實被打回瞭原形,不靠他養著,我一個人很難再像以前一樣自給自足。這種狀態下的我,再婚肯定是不順利的,因為成本太高,相比之下,復婚對我來說更容易。既然之前是因為他嫌棄我不勞而獲才離的婚,復婚之後我必須多點上進心,不然如果再離婚一次,我就真的吃不消瞭!』

不管是結婚,離婚,復婚還是再婚,都需要成本。有實力的人什麼都不會怕,因為成本對他們來說都不高;而對於沒實力的人來說,關於婚姻從事都有成本,而且成本都很高。

如果婚姻成本對你來說總是很高的話,你就不能要求太高,不能提一些不切實際的要求,否則隻會委屈自己。尤其對於小嵐那樣的人來說,如果你沒有其他優勢的話,還是不要妄想“不勞而獲”比較好,否則你很難如願,如果你強行去過“不勞而獲”的生活,隻會導致你的生活出問題,婚姻出問題。

她能在復婚之後做出改變還算不錯,如果不這樣的話,她之後的生活和婚姻之路都會很吃力。不過,她的覺悟來得太晚,她應該在結婚前就有覺悟,自己條件不太好,嫁的人條件也不太好,婚後想要“不勞而獲”是不切實際的事,唯有兩個人一起奮鬥。

別總是說什麼“男人賺錢給老婆花,天經地義”,你要真認為天經地義,就去找個能滿足你這種想法的人,你找到瞭願意養你的人,再說這種話也不遲。如果你沒找到,如果你找不到,還是乖乖閉嘴比較好。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