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拿走13萬給弟弟,丈夫手術沒錢急瞭眼!妻子:那就別治瞭

“我的手在早年受瞭傷。做過一次手術,需要等待兩年之後才能做第二次手術。做手術的錢,我是存足夠瞭,但現在我想拿出來用的時候,我發現被她都拿走瞭。我簡直不能接受這種打擊。”

劉大哥向我們介紹自己,他今年已經44歲,他與妻子小王結婚11年,共同育有一個孩子。婚後,夫妻關系一直很好。唯一的問題就是傢裡沒有太多錢,他在早年出瞭場車禍,手給弄受傷瞭無法上班。所以夫婦二人總是為錢爭吵。

幾天前,他去銀行取第二次手術的錢,一共是13萬多。但當他去銀行取款時,銀行卻告訴他,早就被人拿走瞭,拿錢的人是他的妻子,這讓他無法相信。後來,他問妻子錢用在哪裡瞭。妻子告訴他,把所有的錢都帶到瞭母親傢裡,幫弟弟蓋房子買車瞭。

丈夫有殘疾,就等著這錢來做二次手術。結果,妻子把錢拿走,去幫助娘傢的傢人。這讓誰也無法接受啊。畢竟,這是救命錢。如今妻子的態度是什麼?為什麼不事先商量,就把錢拿回娘傢?帶著這些疑惑,我們找到瞭妻子小王。

“我是拿瞭13萬,給瞭我弟弟。因為弟弟去年想娶媳婦,傢裡的房子破,沒人能看上,所以他想修房買車。起初我也想拒絕的,但後來母親一哭二鬧三上吊,非讓她幫忙。我也別無選擇,隻好去銀行,偷摸的把錢給瞭弟弟。沒有告訴他是因為怕他知道瞭不願意。現在我也沒有辦法,他願意怎麼辦就怎麼辦吧!這錢是拿不回來瞭,不行的話,先等等手以後再治。”妻子小王淡然地說。

劉大哥不能接受妻子的話。他說,妻子結婚後一直偏向於娘傢,這點他心裡是清楚的。但無論如何,也沒想到妻子竟敢拿他的手術錢,給弟弟買車。如今錢沒瞭,他可以再想辦法賺。但倆人必須分開,他不想多說什麼,所以直接離婚才是最好的結果。

最後,雙方的協商沒達到一致,妻子小王同意離婚,但要求分割一半的房產、傢具和電器。劉大哥不能接受,說要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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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