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人在中國史無前例大規模拉票遊行,背後的險惡用心讓人心寒

不要太天真,緬甸人在瑞麗組織史無前例大規模拉票遊行,真的隻是為瞭拉票?背後的隱秘江湖水很深。

為什麼緬甸人要在中國組織如此史無前例的大規模的拉票遊行?

組織者絕對不是一般人

很多人會自然地回答,為瞭拉票啊,為瞭給自己的政黨助選啊。筆者隻能送你 “too young,too simple”。我相信參加這次拉票遊行的民眾可能真的是這麼單純、簡單的。但是,我問的是“為什麼要組織?”重點在組織。

組織一次遊行,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聯系這麼多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穿上相同的服裝,喊出相同的口號。

第一、需要組織者有強大的組織、協調能力。

第二、這次在中國的遊行拉票(包括他們自己都稱為助選),遊行現場是在中國瑞麗,不過他們真正戰場仍然是緬甸本土。所以,還需要中緬兩邊緊密結合,把瑞麗這邊的活動讓緬甸本土的選民看到。所以,他們還需要強大的跨國協調、宣傳能力。需要背後組織的強大支持。

第三、這種大型活動,需要大量資金。一次活動下來的費用不低,可不是普通民眾可以承受、願意承受的。(筆者在以後的文章會解釋,看起來的自發活動,為什麼需要大量資金?)

第四、在中國舉辦這種活動,風險極大,也是不是普通人隨便就能實施的。因為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舉行沒有得到相關部門批準的集會。具體可能涉嫌違法的法律如下:

中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非法集會。《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對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綜上所述,參加本次違法拉票遊行活動的民眾,估計是被蒙在鼓裡、被鼓動起來的普通人。但是,背後的組織者絕對不是一般人。

剛剛說完,組織者不是一般人。我們接著話題往下講。既然組織者能量巨大、能力強大。他們做事絕對不會是一時頭腦發熱、激情聚會。組織這麼一場大型活動,需要提前精心策劃、安排,分組聯系、指揮、協調,並且他們也一定知道這是在中國被禁止的活動。所以,必須是一場需要提前策劃、籌備的有預謀的、並且提前知道一定會被禁止的活動。

回到問題本身,他們為什麼要跑到沒有多少選民的中國來策劃一場史無前例的遊行活動?

成年人做事,要講究權衡利弊的,投入大於收益的事情,作為具有如此能力與能量的組織方估計不會去幹。

在異國他鄉組織一場拉票示威,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聲援本土的選戰。所以,到瞭選舉的時候,很多緬甸人會在歐美日韓去遊行助選。但是,從來沒有在中國舉辦過。為什麼?因為中國法律禁止。

既然是中國法律禁止的事情,執意去辦,一方面可能剛剛開始就會被禁止,這麼久的心血就會付諸東流。另外一方面還會受到法律制裁。結合起來看,一定得不償失。這就是為什麼以前緬甸人沒有在中國來搞拉票遊行的原因。

既然以前從來不做有原因,那麼這次冒天下之大不韙來破例違法組織也是有目的。再按常規分析目的是普通拉票、助選、造勢,肯定行不通。我們需要盯準一條線:明知活動會被禁止、明知違法會被處罰這條線來分析。所以,這次活動組織方,很有可能的目的是把這些普通緬甸人當槍使,故意讓他們去違法。期望通過他們穿上緬甸政黨的服裝去違法,然後盡量得到嚴厲的處罰。

很匪夷所思、很想不通吧!這就是這些所謂的大選經常慣用的招數,打造政黨形象,制造人設,來博大眾的同情、共情拉票。

大傢都知道美國一直以來、特別近期一直在打“某國威脅論”。緬甸其實也一樣,一旦國內出現問題的時候就開始喜歡打“德佑威脅論”。於是,他們炮制出這麼一場鬧劇,大傢看看“德佑”阻止我們的助選瞭,“德祐”處罰我們的人員瞭。去再次撥動選民的“德佑”敏感神經,然後打造我們敢於去挑戰“德佑”的人設,去打造我們才是為民請命的人設。

看看吧,這些躲在遊行活動背後的那些人,用心是不是特別險惡。為瞭選票不顧一切,不惜憑空制造事端來營造“德佑”威脅論。這樣影響的不僅僅是雙邊的友誼,對於我們在緬甸的華人也是一次極大的算計。如果因為這次事件,威脅論再次甚囂塵上,緬甸華人生存空間必將也會受到影響。

註:“德佑”是緬語中國人、中國、緬甸華人的統稱。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