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金融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對借貸拒還者追討本金及24%年息

天眼查APP顯示,360金融運營主體上海淇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向數位借貸拒還者申請支付令,要求借債人給付360金融全部借款,以及年利率24%計算的利息損失。

以袁某某借貸為例,其通過“360借條”平臺向長江銀行申請個人貸款,雙方簽訂瞭《個人貸款合同》,借款19100元,借款期限為6期,自借款發放之日至2020年4月11日,利率為0.078%/天,每月等額本金還款,還款日期已過仍有部分借款未還。

2020年4月11日,長江銀行將其對被申請人的所有債權(包括本金、利息、逾期罰息等所有債權)轉讓給廣東銀達融資擔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銀達公司又將債權轉讓給360金融公司,並於2020年7月28日通知袁某某,同時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督促袁某某給付360金融公司借款本金9249.93元及自2020年4月1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計算的利息損失。

浙江新昌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360金融申請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依法發出支付令,要求被申請人袁某某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給付360金融公司借款9249.93元,以及自2020年4月1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計算的利息損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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