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太窮被迫去酒吧賣唱,後憑一首歌賺1000萬,今身傢過億從不炒作

很多歌星在未出名之前都曾去酒吧賣過唱,因為在酒吧賣唱不僅能鍛煉自己,還能賺不少錢。我們熟悉的張傑、張惠妹、趙雷等人就是如此。還有這樣一位女歌手,她也曾因太窮而被迫跑去酒吧賣唱,她的名字叫譚維維。

譚維維的唱功在娛樂圈是極好的,你一定不知道她曾經憑借一首歌就賺瞭1000萬,以前的窮姑娘如今身價早已過億。但即使變得有錢瞭,她也還是很低調,一直待在她所熱愛的音樂王國裡,用歌聲,用作品來為自己代言。

前段時間,在《乘風破浪的姐姐》裡黃齡被質疑說是“歌紅人不紅”,這句話放在譚維維身上也挺合適。但也正如黃齡小姐姐所說,“歌紅人不紅”比“人紅歌不紅”要好得多,至少,我也還是有作品的,歌星就是要拿作品說話,有瞭作品,人不紅也沒有關系。

現在的零零後小朋友們一定對譚維維不熟悉,但相信九零後還是對她比較熟悉的。

譚維維從小就喜歡唱歌,讀大學的時候也選擇瞭自己喜歡的歌唱專業,大學的時候因為手頭比較拮據,就跑去酒吧賣場,這一唱也是唱瞭好幾年,酒吧賣唱經驗也讓譚維維越來越成熟,歌聲也越來越有故事。

九零後的青春裡一定追過《超級女聲》這個選秀節目,這也是中國出現的最早的選秀綜藝。那個夏天,無數對唱歌熱愛的小女生們報名參加這個節目,她們懷揣夢想,懷揣對未來的憧憬站上瞭這個舞臺,譚維維也是其中一個。

在《超級女聲》這個選秀節目裡,譚維維也獲得瞭不錯的名次,是當年成都賽區的冠軍,全國總決賽的亞軍。參加完節目之後,譚維維也慢慢積累瞭一點名氣,開始瞭她在娛樂圈的發展道路。

很多聽過她唱歌的人都說她的歌聲很有辨識度,音域寬廣,是一位當之無愧的實力派歌手。這麼多年,她對自己要求也特別嚴格,能在舞臺上始終保持最好的狀態,在臺下也是花瞭功夫的。

她有一首歌叫《遇見》,這首歌不管是從作詞作曲還是演唱來看都是特別優秀的,憑借這首歌,譚維維也獲得瞭金馬獎最佳原創歌曲,這也是第一個獲得此榮譽的內地歌曲。當時這首歌傳唱度極高,各路資本紛紛出手,而譚維維也靠著這首歌賺瞭1000萬在歌壇可以說是相當不錯

現在的譚維維也已經30多歲瞭,有一個相伴多年的愛人,和以前相比,譚維維也成熟瞭不少,每次有演唱會的時候,總能吸引一大波粉絲前來助陣。即使如此,她也不驕不躁,每一次都能給粉絲帶來新的體驗,你喜歡這樣的譚維維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