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離異的夫妻,晚年誰更淒涼?”三位過來人說瞭大實話

我一直認為,婚姻裡最珍貴的,就是“平常”二字。

因為平常,就代表夫妻倆能和睦相處,願意好好過日子,隻要夫妻雙方都能堅守初心,餘生就不難白頭到老。

隻可惜在我接觸過的婚姻案例中,多數人都不懂這個道理,他們把平常當無趣,厭倦瞭平靜生活的風和日麗,總想在婚姻之外尋找刺激。

也正因為如此,中年離婚才會成為一種社會常態,可當你婚姻不幸時,離婚真的能解決問題,讓你收獲自己想要的幸福嗎?那些中年離婚的夫妻,晚年生活過得如何呢?

針對這個問題,我采訪瞭三位過來人,聽瞭聽他們的心裡話。

林女士:“我前半生為別人活著,後半生我要為自己活一回”

45歲那年,我和前夫辦瞭離婚手續。

我倆這婚離得突然,身邊親友都很詫異,畢竟在他們眼裡,我前夫算是個人品不錯的老實男人。而我和他離婚的理由,也並不是因為我不愛他,隻是對這個男人的懶惰、不上進徹底絕望瞭。

我倆結婚幾十年,眼看孩子都要成傢立業,前夫卻還縮在一傢小私企裡當普通職員,拿著每月三四千的工資混吃等死。這個男人養不起傢也就罷瞭,還嗜酒如命,隻要沒工作的日子,一準會喝的爛醉如泥。

和這種男人過日子,我真的很心累,一邊要出去工作賺錢養傢,一邊還要相夫教子伺候他的飲食起居。與其說我是他的妻子,還不如說我是個免費的全職保姆。

繼續和他相互糾纏著過完後半生,我還不如早些離開,一個人反而更自在些。

和前夫離婚以後,我找瞭一份閑適的工作,沒事就上街逛逛,或者去外地旅遊,比結婚時輕松多瞭。我前半生都為別人活著,後半生我要為子活一回。

陳先生:“我的後半生還很長,如果連孩子都不認我,晚年就真的沒指望瞭”

時隔多年再回想,我真的很後悔和前妻離婚,更後悔讓她帶走孩子。若不是我三年前犯下大錯,現在也不會妻離子散,落到這般田地。

我和前妻結婚近三十年,夫妻間的那點感情早已消耗殆盡,也正因為如此,我才會一時糊塗,在婚姻之外尋找刺激。

再後來,前妻發現瞭我的背叛,直接收集證據和我對簿公堂,我一敗塗地,最後隻能私下和解,把名下70%的財產留給妻兒,自己凈身出戶。

和前妻離婚後,我本準備和情人結婚,伺機東山再起,卻不想情人也是為瞭錢才和我在一起。她看我現在離婚落魄瞭,就和我一刀兩斷,從此音訊全無。

經歷這些事之後,我才意識到夫妻還是原配好,隻可惜我明白的太晚瞭。我現在能做的,就是盡量彌補當初的過錯,希望能得到妻兒的原諒。

畢竟我的後半生還很長,如果連孩子都不認我,那我晚年就真的沒指望瞭。

秦女士:“隻要孩子懂事孝順,我就不覺自己孤獨淒涼”

我和前夫離婚已經三年多瞭,時至今日,我已經有瞭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餘生既不恨他,也不想他,我已經徹底放下這段感情瞭。

回想剛離婚的時候,我還對他的背叛心存幻想,心說隻要他迷途知返,我就願意不計前嫌,繼續跟他好好過日子。畢竟結婚二十多年,沒有愛情也有親情,更何況我倆還有個共同的孩子。

隻可惜那時的他鬼迷心竅,不念半點夫妻舊情,隻想和我快點離婚。既然他已經不再愛我,那就幹脆離瞭吧,長痛不如短痛,對彼此都是一種解脫,從此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

和前夫離婚這些年,我一直沒有再婚的打算,仔細想想,其實一個人過也沒什麼不好,隻要兒子懂事孝順,我就不覺得自己孤獨淒涼。

夫人說:

中年離婚的夫妻,晚年誰更淒涼?

在我看來,這個問題並沒有固定的答案,但仍有一個不變的定律:中年離異的夫妻,誰越“虧心”,誰的後半生就越不幸福。

那些因“犯錯”而離婚的男人,註定不會得到妻兒的原諒,所以後半生才會失去依靠,隻能一個人孤獨終老。而那些離婚前就已經留好退路,對自己後半生有細致規劃的人,更容易安穩的度過後半生。

一段失敗的婚姻,並不能決定我們人生的好壞,那些能讓自己“安心”的人,無論有沒有婚姻,都不會讓自己晚景淒涼。

因為他們懂得珍惜眼下的幸福,早就看透瞭生活的本質——越平淡,越幸福。

作者:夫人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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