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不給彩禮,還讓我買婚房,憑什麼”“就憑我兒子有備胎”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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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有些人愛到一半不愛瞭,或者從一開始就隻是假裝在愛,到後面會明確說分手,不想耽誤別人,也不想浪費自己的時間。

而有些人則是不愛瞭還不說分手,這樣的人可以分為兩種:

第一種,不愛瞭還不說分手,是因為不想毀瞭自己的名聲,不想自己說分手,隻想讓對方忍無可忍時提分手,覺得這樣就可以保住自己的名聲。

第二種,不愛瞭還不說分手,是因為把對方當備胎,在沒有找好下一個獵物之前,不想弄丟備胎。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這樣的人都很渣,人品都不好,而且,往往沒什麼能力。或許你所見過的這樣的人有錢,但很多隻不過是紈絝子弟而已,錢不是他們自己賺的,他們隻是在啃老,是一種啃老的渣男。

有的人遇到瞭那種“不愛瞭還不說分手”的人,會一直拖,一直忍。這樣的人其實很可悲,他們明明能感受到對方不愛瞭也不說分手,明明感覺到愛情本身已經沒有繼續的意義瞭,但是,他們也不想先說分手,於是就跟對方一直耗著。

而有的人遇到瞭那種“不愛瞭還不說分手”的人,他們會去“求證”,直到弄清真相為止,直到讓感情畫上句號為止,哪怕是以分手告終。

之前看蔣方舟的一個節目時,她說自己就是喜歡“求證”的人,如果男人不愛瞭,她會找到男人問他:“你為什麼不愛我瞭?”說隻要自己知道瞭答案,不管是什麼原因,都算是有個著落。

這樣的態度其實很好,總比上面提到的那種“懸而未決”的態度要好,不愛瞭就講清楚,省得浪費彼此的時間,而且,主動去求證,最後即便分手瞭,也不會丟瞭體面。

02

小冰的哥哥之前就是那種“不愛瞭還不說分手”的人,她哥哥的前女友翠翠就是個敢於“求證”的人,他們之間的恩怨糾纏,對他們倆來說是鬧劇,但是對小冰來說,從中總結瞭寶貴的經驗。

上面我們提到瞭一種啃老的渣男,小冰的哥哥不屬於這種情況,因為他們傢條件一般,沒什麼好啃的。他就純屬是那種把女人當備胎的渣男,在找到下傢之前,不願意說分手,而且覺得就算分手,也應該讓翠翠提出來。

他最初假裝在愛的時候,翠翠沒有防備,但之後感覺到他不愛瞭,翠翠就開始求證瞭,“我能明顯感覺到你不愛我瞭,因為你開始敷衍我瞭,你不想說分手可以由我來說,但是在此之前,我想知道你不愛我的原因!”

此時,小冰的哥哥,他的心思不是隻想讓翠翠提分手,而是在還沒找到下傢的時候不想分手,於是就開始否認自己不愛,“是你自己太敏感瞭,我並沒有不愛,也並沒有敷衍,如果你覺得我哪裡做得不對,你提出來,我改就是瞭!”

翠翠雖然給瞭他改變的機會,但依舊在繼續求證,她想弄清楚男人的狡辯是否屬實。

她第二次求證的方式是“催婚”,跟小冰的哥哥說,“既然你說你還愛我,那好,我們結婚,你回傢跟你父母說一聲,把彩禮和房子準備好!”

小冰的哥哥這時候開始慌瞭,因為結婚不是鬧著玩的,他並不想跟翠翠結婚。同時,他覺得自己如果在這個階段提分手,難免會毀瞭自己的名聲,於是就“拜托”自己的母親拆散他的婚姻。

這個事實,小冰是後來才知道的,在此之前,她隻知道翠翠去他們傢商量結婚的事瞭,隻知道母親提出瞭很不合理的要求,不願給彩禮,也不願買房,還反過來讓翠翠買房,說如果翠翠不同意就趁早分手。

對於不想讓心裡有疙瘩的翠翠來說,聽瞭婆婆的要求,她依然想弄清楚原因是什麼,於是就問婆婆:“阿姨,不給彩禮,還讓我買婚房,憑什麼?”

因為拆散兒子的婚姻不是小冰母親的本意,所以被翠翠質問瞭,她沒有提前準備說辭,於是就脫口而出回答,“就憑我兒子有備胎!”

03

小冰說她母親拆散哥哥的婚姻後,很後悔,原話是這樣講的:

『我拆散瞭你哥的婚姻,如今後悔不已,特別良心不安,像是造瞭什麼孽一樣。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而我,卻出於私心毀瞭一樁婚。

我覺得我很有必要去跟你哥的前女友道歉,很有必要跟她說明真相,不然就這麼不明不白毀瞭一樁婚,總感覺會有人在背後戳我脊梁骨,說我不是好母親,不是好婆婆。

我當初真的不該跟你哥合夥欺負他女朋友,我得知他不愛瞭還不說分手時,就應該狠狠教訓他,讓他自己提分手,這樣才是真的對他好,省得他繼續不負責任。

你以後對待愛情和婚姻,千萬不能學你哥,他不是你的榜樣,而是反面教材,你不能成為那種“不愛瞭還不說分手”的人,而且,如果你以後遇到瞭不愛卻不說分手的人,希望你能勇於分手!』

04

對待感情的時候,還是灑脫一點比較酷,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真的沒必要不愛瞭還不說分手。否則,你以為這樣拖著可以保全自己的名聲,卻不知,拖到最後還是分手瞭,隻會更容易毀瞭自己的名聲,因為你給瞭對方希望,不可能給對方留下好印象。

另外,對於用心對待感情的人而言,更應該勇敢一點,既要敢愛,又要敢恨,這樣才能做到收放自如。

你勇敢去愛一個人,如果他也愛你,自然沒什麼好說的,兩個人一起堅持下去就好,隻要對方還在愛,你就不要做那個臨陣退縮的人。

但如果你勇敢去愛一個人,那個人卻不愛你,不管你有證據證明他不愛你瞭,還是憑感覺感受到他不愛你瞭,不愛瞭就是不愛瞭,你要敢於收回自己的愛,別把自己的愛浪費在一個不值得的人身上。

關於前面提到的“求證”,這一點因人而異,你如果覺得非求證不可,必須弄清楚對方不愛的原因才能讓自己心裡踏實,那就去求證;如果你不想求證,就不要為瞭求證而求證。總之,你愛的人不愛你,你就應該放手,這不僅是及時止損,而且是為真愛讓路。

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你遇到過“不愛瞭還不說分手”的人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