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化15%?民間借貸合法利率將下調,意在打擊“套路貸”

民間借貸利息年利率多少是合法的?這個問題,據2015年8月6日出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要求借貸雙方約定不超過24%受法律保護,24%~36%范圍內的,屬於自願履行,而超過36%的部分,則屬於無效債務,債務人可以不用償還。

盡管有瞭法律的明確規定,民間借貸這塊灰色領域,卻有很多人一直在違法邊緣瘋狂試探。比如,最近幾年惡性事件頻發,“套路貸”、“虛假貸”、暴力催收屢禁不止。因此,2019年,最高法專門出臺瞭相關法規,明確規定非法放貸入刑,加大力度進行金融掃黑除惡。
24%、36%的司法紅線,是否太高?22日,最高法聯合國傢發改委發佈《關於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抓緊修改完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堅決否定高利轉貸行為、違法放貸行為的效力,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司法調整思路是變“兩線三區”為“一線兩區”,錨定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3.85%),回到之前不能超過市場基準利率4倍的框架中來。這使得民間借貸利率的合法上限,將從五年前劃定的24%和36%,回到約15.4%的水平。對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監管希望通過利率下降,抑制民間借貸擴張的沖動,讓資金套利者無利可圖,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堵大於疏。非銀機構,如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則會受到巨大的影響。一直以來他們維持著24%的安全線,能夠用高利潤覆蓋高風險,個貸業務做得風生水起,一旦利率下調,大部分從業者都將面臨轉型。

市場用腳投票,24日互金中概股全線暴跌,其中360金融跌幅最高將近20%,樂信跌15.51%,成為瞭首批被“誤傷”的非銀機構。

對於個人及小微企業來說,實際上是有利有弊的。好處是規范瞭民間借貸,能夠打擊高利貸、地下錢莊等非法渠道,減少百姓被詐騙吸血的風險;壞處則是,民間借貸的玩傢越來越少,那些資質較差的人,可能真的要無錢可借瞭。

遊離於正規金融市場之外的民間借貸,實際需求是巨量的,特別在網貸大軍加入之後,更是讓我們看到瞭其廣大的“發展空間”。不需要抵質押品,也不需要銀行流水、央行征信,民間借貸為那些無法獲得銀行服務的個人和企業提供瞭急需的資金,是對正規金融市場的有效補充。但正是因為門檻低,民間借貸的利率遠高於正規金融機構,這是一種無法改變的客觀情況。

利率是對風險的定價,而高利貸的問題也是杜絕不瞭的。大部分資金需求者,無法從銀行獲取貸款,隻能求助於民間借貸,他們並不會因為利息過高而放棄借款。國傢政策除瞭降低利率的一刀切以外,更因該考慮如何讓正規金融機構提供更多的普惠產品,宣傳普及防騙知識,把選擇權交到市場的手中。真正的套路貸,需要嚴打;真正的民間借貸,需要生存空間。更多的人,需要財商教育,提高法律意識,樹立正確的消費觀、投資觀、借貸觀。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