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當晚,婆婆多次闖進新房,兒媳:你留下做新娘吧,我回娘傢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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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個人的長相和外在形象,不是可以輕易改變的,但內在的心理,心態,能力和氣質是可以憑借自己的努力做出改變的。

雖然外在形象也可以對一個人的成長起到作用,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具備這樣的優勢。對於利用不到這種先天優勢的人來說,那就隻能從內在著手去經營自己。

懂得經營自己內在的人,把自己變成一個內心強大的人之後,自然不會任由別人欺負自己。反之,如果一個人外在形象一般,內在又一塌糊塗,就很容易被人欺負,內心不強大的你,很多時候沒有反抗的底氣。

現實中那些容易被人欺負的人,別人眼中好欺負的人,往往都屬於這種人,不僅外在給人留下好欺負的印象,被人欺負之後,內在也不敢反抗,於是就真的成瞭好欺負的人。

而那些懂得經營自己的內在的人,因為內在是個不好惹的人,所以即便外在會給人留下好欺負的印象,他們也不會真的被欺負,反倒是欺負他們的人會自取其辱。

02

下面這個女人對夫妻關系和婆媳關系的經營,就用到瞭上面提到的“內在”,正是因為她露出瞭不好惹的一面,才從根本上避免瞭婆媳矛盾,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曾經我是個容易被人欺負的人,因為我的外在看起來很柔軟,而且很內向。每次被人欺負的時候都不敢反抗,每次被人欺負瞭之後都隻會哭鼻子,而且變得越來越自卑。

後來我被人惹毛瞭,狗急跳墻反抗瞭一次之後,把那個欺負我的人嚇哭瞭,從此她再也不敢欺負我瞭。由此我明白瞭這樣一個道理:不能任由別人欺負自己,該反抗的時候一定要反抗,一定要讓那些欺負自己的人認識到自己是個不好欺負的人。

一法通萬法通,當我意識到自己要從內在做出改變之後,很快我又有瞭新的覺悟:我不能隻是憑著翻臉不認人讓自己看起來不好欺負,我應該有真正的實力,我應該把自己活得優秀一點,這樣我才有更大的勇氣對抗欺負我的人。

我對自己的經營,也就是從這時候開始的。後來我能遇見我老公並跟他戀愛,就是因為我具備內在的魅力。在一起之後,他很快認識到我是個不好惹的人,這就在無形中對他起到瞭合理的制約,他不敢在我們的感情中犯錯。

可以說,我對夫妻關系的經營,在結婚前就開始瞭。

第一次觸及到婆媳矛盾,是在我們結婚當天。因為直到結婚這天,我跟婆婆還依舊是一種相對陌生的關系,所以她不知道我是個不好惹的人,想要給我來個下馬威的時候,反倒被我反將一軍。

具體發生的事是:

結婚當晚,婆婆三番五次闖進新房,每一次闖進去都說一些發號施令的話,想要通過這種方式打壓我,讓我從今以後乖乖聽她的話。

她以為我會被她嚇住,卻沒想到把我惹怒瞭,我丟下一句“婆婆,既然你那麼喜歡往新房裡跑,那你留下做新娘吧,我回娘傢”之後就離開瞭,我老公急忙把我追回來,因為他深知我是什麼脾氣,所以當即要求婆婆跟我道歉,我就此給瞭婆婆一個下馬威,告訴她以後要如何如何。

這件事發生之後,直到現在,婆婆都沒敢找我麻煩,因為我不僅讓她認識到我是個不好惹的兒媳,而且讓她認識到她兒子聽我的話。』

03

一個人會不會被人欺負,取決於兩點:一是第一印象,二是第二印象。第一印象指的是外在形象,第二印象指的是內在的形象。

一個人的外在形象並不能決定一個人會不會被欺負,隻有那些外在形象和內在形象一致,看起來好欺負,欺負瞭之後發現真的好欺負的人,才會一直被欺負。而像上面案例中那個女人那種人,雖然外在形象看起來好欺負,但欺負瞭之後發現不好惹,那就不會一直被欺負。

綜合對比之下不難發現,一個人想要不被別人欺負,要重點經營自己的“內在”,隻有把內在經營好瞭,才能留給別人不好惹的第二印象。

這並不是說外在形象就不需要經營,經營當然是可以經營的,衣著,妝容,體魄等等方面都是可以做到“事在人為”的。

但隻是經營外在是不夠的,把外在形象經營好,隻能避免自己被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欺負,比如有些人看到別人衣著光鮮就點頭哈腰,看到別人破衣爛衫就橫眉豎眼。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人欺負人是試探性的,他們不管你的外在如何,自己認定你好欺負就去欺負你,對待這樣的人,就需要用到你的內在:你的氣勢,你的勇氣,你的貪圖,你的能力等等很多方面,這些能讓你呈現出不好惹的一面,對方自然就不敢繼續肆無忌憚欺負你。要知道,欺負別人的人往往欺軟怕硬,最怕的就是被人反過來欺負。

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你是好欺負的人,還是不好惹的人?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