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嗎?可以救命那種

為什麼談戀愛別把對象當全部?

有對談瞭五年的情侶分手瞭。

女孩死去活來,不吃不喝,質問男孩:

“你在隔岸觀火,卻不救我。”

男孩的回答有些冷漠,沒一絲念舊。

“火就是我放的。”

翻開每個人的過往,大概都有幾筆爛帳。

總有人習慣瞭把感情當生活的重心。

生活裡二分之一的情緒,是戀愛帶來的。

你把對方當傢人,捧在手心,恨不得去宇宙摘星星。

但你的一往情深,在別人看來是自我感動。

你眼裡的依賴,在別人看來也成瞭騷擾。

沒必要卑微,真的。

這麼多年也看瞭很多人的故事,總結出一條——

談感情,千萬別把對方當救星。

我一朋友,最後抑鬱到看心理醫生。

28歲,法國留學回來,設計衣服數次獲獎。

她本來開瞭傢很不錯的網店,後來因為失戀無心經營,就關閉瞭。

她度過瞭非常消沉瞭的一年,不社交,沉浸在酒精裡,封閉生活。

後來她遇到瞭一個樂隊男生,看對眼瞭。

對方的氣質,談吐,活力一下子就把她給吸引瞭。

她就像溺水的人抓住瞭稻草,眼裡溢出來的喜歡。

朋友圈、手機相冊、微博……都是關於那個男生。

其實隻要男生開口,她的回答就是:想嫁。

但那個男生冷落她一禮拜,然後對她說:

“不如,我們算瞭吧。

又一次的情感暴擊,讓她徹底懵瞭。

我安慰她,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本就脆弱。

失望是人生常態,別把希望寄存在其他人身上。

看瞭幾期相親節目,發現個規律:

有的人試圖把伴侶當作自己的主治醫生。

缺什麼,就希望在對方身上看到什麼。

自己收入一般,希望對方能有高收入;

性格幼稚脆弱,就希望別人成熟得像爸爸;

沒房沒車的,優先條件是別人的傢境;

原生傢庭不完整,希望對方傢庭有充足的愛;

沒有問題,這也算是一種互補。

但萬一對方不在瞭呢?

他走瞭,你可就什麼都沒瞭。

交往前奔著別人某個特質去,也容易空歡喜一場。

“人傢不是來救你的,是來愛你的。”

把對方當拯救自己的人,總是會分手後糾纏不清。

明明被冷漠對待瞭,他的一條消息又能欣喜若狂;

對方勾勾手指,好像就能不顧一切過去見他。

《瞭不起的蓋茨比》這本書我反復讀過很多遍。

蓋茨比喜歡黛西,為此他可以舍棄一切。

他的大別墅就在黛西傢對面,夜夜笙歌吸引黛西的註意。

但他直到死去,心上人也沒用心看他一眼。

悲哀對吧?但這也是他自己的選擇。

就像毛姆在《面紗》裡的那紮心一句:

“死的卻是狗。“

卑微是沒用的,愛這種東西不一定守恒。

用婚姻來實現階層跨越,用戀愛來鞏固安全感。

並不是不存在,隻是很難長久。

人性是經不起試探的。

他對你好一周一個月可以,好一輩子呢?

你不夠好,就要承受別人讓你受傷的風險。

相比一往情深,我更希望你們相互需要。

感情的輕重裡,總有一些是難以承擔的。

比如他的壞情緒,他的黑暗面,他的軟肋與雷區。

寄希望於別人庇佑你,更不如自救。

沉穩一點,從情緒泥潭裡把自己拔出來。

人生經歷都是這麼來的。

不要患得患失,也不要刻意去乞求憐愛。

唯願你記住,別讓對方再三試探你的底線。

別太依賴其他人,接受別人的不愛與離開。

不要懲罰自己,多愛一點自己,

談戀愛本身就是這樣的,開心就談,不舒服就分手。任何一方都有尊重自己意願,去追逐想要的權利。別太寄希望於伴侶瞭,再怎麼心靈相通的兩個人也隻能給點理解,不能感同身受。路是孤獨的,希望你能好好走。多愛點自己吧,你那麼可愛。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