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談戀愛別把對象當全部?
有對談瞭五年的情侶分手瞭。
女孩死去活來,不吃不喝,質問男孩:
“你在隔岸觀火,卻不救我。”
男孩的回答有些冷漠,沒一絲念舊。
“火就是我放的。”
翻開每個人的過往,大概都有幾筆爛帳。
總有人習慣瞭把感情當生活的重心。
生活裡二分之一的情緒,是戀愛帶來的。
你把對方當傢人,捧在手心,恨不得去宇宙摘星星。
但你的一往情深,在別人看來是自我感動。
你眼裡的依賴,在別人看來也成瞭騷擾。
沒必要卑微,真的。
這麼多年也看瞭很多人的故事,總結出一條——
談感情,千萬別把對方當救星。
我一朋友,最後抑鬱到看心理醫生。
28歲,法國留學回來,設計衣服數次獲獎。
她本來開瞭傢很不錯的網店,後來因為失戀無心經營,就關閉瞭。
她度過瞭非常消沉瞭的一年,不社交,沉浸在酒精裡,封閉生活。
後來她遇到瞭一個樂隊男生,看對眼瞭。
對方的氣質,談吐,活力一下子就把她給吸引瞭。
她就像溺水的人抓住瞭稻草,眼裡溢出來的喜歡。
朋友圈、手機相冊、微博……都是關於那個男生。
其實隻要男生開口,她的回答就是:想嫁。
但那個男生冷落她一禮拜,然後對她說:
“不如,我們算瞭吧。”
又一次的情感暴擊,讓她徹底懵瞭。
我安慰她,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本就脆弱。
失望是人生常態,別把希望寄存在其他人身上。
看瞭幾期相親節目,發現個規律:
有的人試圖把伴侶當作自己的主治醫生。
缺什麼,就希望在對方身上看到什麼。
自己收入一般,希望對方能有高收入;
性格幼稚脆弱,就希望別人成熟得像爸爸;
沒房沒車的,優先條件是別人的傢境;
原生傢庭不完整,希望對方傢庭有充足的愛;
沒有問題,這也算是一種互補。
但萬一對方不在瞭呢?
他走瞭,你可就什麼都沒瞭。
交往前奔著別人某個特質去,也容易空歡喜一場。
“人傢不是來救你的,是來愛你的。”
把對方當拯救自己的人,總是會在分手後糾纏不清。
明明被冷漠對待瞭,他的一條消息又能欣喜若狂;
對方勾勾手指,好像就能不顧一切過去見他。
《瞭不起的蓋茨比》這本書我反復讀過很多遍。
蓋茨比喜歡黛西,為此他可以舍棄一切。
他的大別墅就在黛西傢對面,夜夜笙歌吸引黛西的註意。
但他直到死去,心上人也沒用心看他一眼。
悲哀對吧?但這也是他自己的選擇。
就像毛姆在《面紗》裡的那紮心一句:
“死的卻是狗。“
卑微是沒用的,愛這種東西不一定守恒。
用婚姻來實現階層跨越,用戀愛來鞏固安全感。
並不是不存在,隻是很難長久。
人性是經不起試探的。
他對你好一周一個月可以,好一輩子呢?
你不夠好,就要承受別人讓你受傷的風險。
相比一往情深,我更希望你們相互需要。
感情的輕重裡,總有一些是難以承擔的。
比如他的壞情緒,他的黑暗面,他的軟肋與雷區。
寄希望於別人庇佑你,更不如自救。
沉穩一點,從情緒泥潭裡把自己拔出來。
人生經歷都是這麼來的。
不要患得患失,也不要刻意去乞求憐愛。
唯願你記住,別讓對方再三試探你的底線。
別太依賴其他人,接受別人的不愛與離開。
不要懲罰自己,多愛一點自己,
談戀愛本身就是這樣的,開心就談,不舒服就分手。任何一方都有尊重自己意願,去追逐想要的權利。別太寄希望於伴侶瞭,再怎麼心靈相通的兩個人也隻能給點理解,不能感同身受。路是孤獨的,希望你能好好走。多愛點自己吧,你那麼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