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相親,卻毀瞭母親的半路婚姻:該怪誰?

二婚婚姻是存在很多不可忽略的現實因素的制約的,其中最為關鍵的就是彼此在初婚當中生育的子女。

要求彼此寬容對待、真心疼愛之餘,也得明白其中的差異之所在,不能提出過於苛刻的要求。

如果這一點做不到,婚姻也很有可能走不到頭。

有一個兒子相親,卻無心毀瞭母親的半路婚姻,最終不知道究竟該怪誰?

瞭解整件事的過程之後,大傢會發現,還是該怪內心沒有合適的分寸感的那一方才對。

讀者故事:

可以說,半路婚姻的脆弱,全部脆弱在於經濟和情感上是否有合適的顧慮與分寸感的把握與拿捏之上。這方面一旦出現問題,後果將是毀滅性的。

方蓉跟現在的二婚老公一起生活有10年時間瞭,結婚的時候,她的兒子16歲。

現在26歲的他已經到瞭談婚論嫁,快要解決自己的終身大事的階段瞭。為人父母的人,自然都相當重視這件大事,這一點原本沒錯,但是錯就錯在彩禮和房子的錢都需要母親承擔這一點之上。

其實說句實在話,雖然當初她跟她前夫離異的時候,孩子的撫養權是歸瞭她沒錯。

但身為孩子的親生父親,在兒子完成終身大事這件事情上,也是具有一定的義務與責任的,不能不管不顧,將所有物質與金錢上的支出,全都推到前妻與她的現任老公身上。

這一點就算他本人不明白,孩子的媽媽也得心知肚明。

方蓉卻並沒有這樣的認知。

她兒子找的這個女朋友的傢人,也不是那種很省事的類型。一開口就提出讓他傢準備一套房子,然後彩禮20萬以及一個豪華體面的婚宴。

為瞭兒子的終身著想,方蓉應允瞭下來,然後便跟現在的二婚老公商量著湊錢解決。

但是反過頭來也得站在這個男人的角度想想,面對這樣高額的索取,很難有人能真心為半路妻子沒有血緣關系的孩子付出全部。

畢竟都是攢瞭一輩子的養老錢,他還得想想自己往後的人生是否有足夠的保障?一下子要掏空他的傢底與老本,也許還是為此背負上債務,自己的兒女得不到半點好處,將來老瞭。

二婚妻子的子女也不會為自己養老,到瞭那時候,真正腹背受敵的人,是他。

面對這種真正觸及到瞭個人關鍵利益的事情,沒有人會一味退讓,一點餘地也不為自己留。

再者來講,方蓉的要求也是真的有些過分瞭,這也不是對方的責任與義務范疇之內的東西,所以他拒絕瞭。

為此,方蓉不是表示理解,而是大吵大鬧,一味指責對方不把她當妻子看、不把她的孩子當親人看。

但是說真的,她的兒子原本就不是對方的親生孩子,在尤其關鍵的事情上,還是得更多依賴孩子親生父母的能力,對於繼任,真的不要懷揣過高的期待與盼望,這樣的慷慨與大度,得依靠對方的經濟實力來考量。

如果對方身傢千萬,或許隻是小問題,隨手便解決瞭,如果也就隻是普通階層,會動搖到他的身傢根本及安全養老問題的話,沒有人會犯這種傻。

因為孩子的婚姻,女人對半路丈夫的態度過於強勢與惡劣,就會讓對方否認這段感情,質疑這段關系,最終他們兩個人,就是因為這件事搞砸瞭原本還算是能過得下去的婚姻。

小麥說: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假如另一方回過頭來在面對二婚伴侶的子女之時,自問完全做不到這樣的程度,那這種過於苛刻的要求,就不要提出來。

因為提出來之後對方的態度與選擇其實是可以想象得到的,聰明一點的人,在全力支持二婚伴侶的子女體面解決人生大事、以及保障自己餘生正常過日子兩者之間,一定是會選擇後者的。

因為傾其所有為對方做嫁衣之後,晚年階段,自己的二婚伴侶可以依靠自己的子女悠然度過晚年,但是什麼都沒有的另外一方晚景就很難保障瞭,這是一種非常簡單的邏輯。

完全不為對方著想,就是一種不重視對方的行為,這本身就是在給自己的婚姻增添裂痕的一種想法與做法。

而最終需要面對不理想的結果,也就是一種非常正常而自然的事情瞭。

-END-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