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幫弟弟圖謀我婚後的房產,卻被弟媳趕出傢門

子女本來是平等的地位,父母應該一視同仁地去對待,但是很多父母都有 重男輕女的思想,人為的偏袒兒子,承擔養老義務的時候卻希望女兒多承擔。長此以往, 女兒的意見越來越大,矛盾也在時間的沉淀中有爆發的可能。幾十年的親情也可能在這過程中受到重創。

小燕09年的時候跟丈夫阿偉相識,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打算結婚,但是被父母告知結婚要有婚房。當時兩個人剛畢業,手上沒錢,就打算推遲結婚。弟弟小強知道瞭後,偷偷的把自己存下來錢交給她。

小強比小燕小兩歲,初中出來就輟學在外打工瞭。他們用小強給的錢買瞭一個60多平的小房子,順利的結婚瞭。所以小燕和阿偉都很感激小強。

過瞭幾年阿偉老傢拆遷,分瞭一筆錢,阿偉事業也走上瞭正軌,收入不菲。他們還清瞭弟弟給的錢,還打算在市區買個大房子,考慮到小強還沒結婚,就打算把價值早已翻番的小房子按照當初買的價格賣給小強,作為當初援手的回報。

小燕本以為小強會很高興聽到這個消息,沒想到小強卻表示為難,說他最近談瞭一個女朋友,要求他在市區買120平的房子才結婚。

而當初的小房子面積小瞭,位置也有點偏,又是舊房,女方不願意接受。他希望小燕夫妻以他的名義買一套大房子,結婚後他再換回來。小燕提出把小房賣掉,多的錢給他付大房子的首付時,小強卻覺得壓力太大,房貸還不起。他還要準備裝修和彩禮的錢。

考慮到結婚時候的小強的幫助,小燕夫妻商量瞭一下在小燕的堅持下阿偉還是答應瞭,錢是通過爸媽轉給的小強,主要是想讓爸媽做個見證。

等小強結婚後,阿偉督促小燕早點把房子換瞭,因為新房子的學區比較好,孩子能上更好的學校。但是小燕跟弟弟商量後,結果弟弟以剛結婚不久就換房不太好,而且房子還沒滿2年,稅比較高的理由拒絕瞭。爸媽也勸小燕讓弟弟的婚姻穩定一下再說。

小燕不好駁他們的面子,不過阿偉還是頗有微詞。

等著孩子要上小學瞭,小燕坐不住瞭,打算去換房,結果弟弟還是繼續拖,後來搞僵瞭,賭氣說房子是爸媽給他買的,跟小燕沒關系。小燕驚呆瞭,沒想到弟弟會說這樣的話。就找爸媽理論,而爸媽說弟弟好不容易就結婚,房子讓給他算瞭,你們又不差這個錢,大不瞭再去買一套。

小燕頓時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感覺第一次認識爸媽和弟弟。從來沒想到父母和弟弟居然還有這樣的一面,阿偉知道後也對小燕是一頓埋怨,傢裡為此吵瞭好幾次。小燕咨詢律師後才知道買房的錢是直接給爸媽的,訴訟也隻能跟爸媽打,牽扯不到弟弟的那套房。

爸媽手上根本沒什麼錢, 打官司就算贏瞭也沒用。小燕跟丈夫商量瞭一下,不打這個官司瞭,也斷絕瞭跟爸媽和弟弟的來往。重新買瞭一套房。爸媽也沒臉跟他們一起住,住進瞭弟弟的新房。

就這樣過瞭幾年的時間。有人敲開瞭小燕的傢門。打開一看是提著大包小包的爸媽,剛一開門就開始找他們訴苦,說剛跟弟弟一傢一起住的時候,兒媳對他們態度挺好的,挺孝順的,哄著他們把養老錢給她,說幫他們投資理財。後面看從他們身上榨不出油水。就變瞭一個人一樣,天天給他們臉色看,恨不得他們早點走。弟弟在中間從來不幫父母說話,完全是個擺設。

阿偉堅決反對父母跟自己住在一起,小燕看著父母卻於心不忍,最後在丈夫的要求下,讓父母回瞭老傢,每個月付贍養費告終。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