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之間做瞭絕育手術後能否結婚?

眾所周知,法律之所以禁止表兄妹等近親結婚,主要是因為從遺傳學的角度考慮,近親結婚導致後代患上嚴重遺傳疾病的概率很高,一旦生出有嚴重缺陷的孩子,對傢庭和社會都是很不利的。那麼如果做瞭絕育手術後,是
不是就可以結婚瞭呢?答案是否定的。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該規定屬於強制性規范,不允許隨意變通適用。
  王某(男)與張某(女)是表兄妹關系。兩人青梅竹馬,自幼一起長大,相互產生瞭愛慕之意。大學期間,兩人在同一所學校讀書,建立瞭戀愛關系。大學畢業後,王某與張某到同一座城市工作,兩人計劃結婚。但考慮到近親結婚的危害和我國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的規定,王某與張某十分苦惱。經過再三考慮,兩人認為:法律之所以禁止近親結婚,主要是因為近親結婚可能使後代患上嚴重的遺傳疾病,生出素質低劣的孩子。如果結婚之後不生育,法律禁止近親結婚的根據也就不存在瞭。於是,兩人到醫院做瞭絕育手術,以示其結婚之後不生育的決心。王某和張某向當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申請。

有兩種不同的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應當準予王某與張某結婚。兩人已經做瞭絕育手術,因此,他們結婚不會因為違反優生學和遺傳學規律,造成嚴重危害後代健康的後果。法律禁止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主要是基於優生優育方面的考慮,而不是倫理道德上的考慮。在我國,人們素有“舅表婚,親上親”的傳統觀念。如果不讓王某與張某結婚,既有悖情理,也不符合中國特殊的社會傳統和婚姻觀念。

另一種意見認為,不應準許王某與張某結婚。婚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禁止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該規定屬於具有強制性的禁止性規范,不允許隨意變通適用。從王某與張某的自身情況看,兩人現在願意以終身不育為代價,換取建立婚煙關系,但結婚以後,兩人的想法可能會隨著時間發生變化,對終身無法生育子女感到懊悔,影響夫妻關系的和諧和穩定。如果兩人在婚後設法恢復生育能力,法律也無法阻止。因此,為瞭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以及當事人自身的利益,不應當準許兩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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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