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行業“黑名單”來瞭,遏制藥價虛高任重道遠

根據國傢醫療保障局官網數據,2016年-2019年間全國百強制藥企業中有超過半數被查實存在給予或間接給予回扣的行為,其中頻率最高的企業三年涉案20多起,單起案件回扣金額超過2000萬元。醫藥上市公司平均銷售費用率超過30%。

中山大學醫藥研究所所長宣建偉告訴記者,壟斷控銷、醫藥回扣確實是造成藥價虛高的主要原因,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僅僅打擊藥品回扣以及壟斷控銷並不能夠從根本遏制藥價虛高。

國傢醫保局要求各地於2020年底前,建立並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全國合理用藥監測網專傢孫忠實認為,這相當於建立一張藥品集中采購市場“黑名單”,對打擊醫藥領域給予回扣、壟斷控銷等行為有一定的威懾作用。

最易出現價格虛高的是常用藥、原料藥和孤兒藥

“最易出現價格虛高的是短線藥品(即供應量小於需求量的常見藥品)、孤兒藥(即發病率低於20萬分之一的藥品)以及上遊原料藥藥品,其中,由上遊原料藥控銷造成的藥品價格虛高尤為典型,屢禁不止。”孫忠實說。

2020年4月14日,國傢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佈通告,宣佈依法對山東康惠醫藥有限公司、濰坊普雲惠醫藥有限公司和濰坊太陽神醫藥有限公司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上述3傢葡萄糖酸鈣原料藥經銷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共計罰沒3.255億元。

“苯巴比妥、維生素D2、多潘立酮等常見藥品原料都出現過壟斷抬價情況,原料一高,藥價也會虛高,濫用市場支配行為壟斷上遊原料對於醫藥行業市場具有極大的破壞力,這些都會加重患者和醫保資金的負擔。”一名制劑企業工作人員告訴健康時報記者。

“違法違規成本低而利潤高是壟斷供銷行為產生的根源,要整治壟斷供銷,必須加大打擊和威懾力度”,孫忠實提到,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則是基於市場買賣合同關系建立的可追溯監督機制,目的是建立全面多方位的醫藥行業監管體系,倒逼醫藥企業合法合規經營,上瞭黑名單的企業將會失去招采資格,而失去集中采購市場將會傷及企業命根。

解決藥品虛高定價,最關鍵的是讓藥品定價回歸合理

“藥品回扣隻是表面現象,‘藥價虛高’指的是部分藥品定價遠超其真正的臨床價值,因此要解決藥品虛高定價,最關鍵的應該是通過完善機制讓藥品定價回歸合理。”中國藥科大學國傢藥物政策與醫藥產業經濟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國傢藥監局修法專傢組成員邵蓉說。

中山大學醫藥研究所所長宣建偉認為,因此正本清源,必須要先回到藥品註冊審評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及臨床合理用藥管理上來,對於未上市藥品,應建立嚴格的藥品上市前臨床價值評估體系,強調臨床試驗數據的真實性,與此同時,應逐步完善藥品上市後再評價機制,將臨床療效不確切、療效模糊的產品徹底踢出市場,釜底抽薪。近年來藥監部門陸續開展的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722臨床試驗數據核查風暴、藥品上市後再評價等都推動瞭藥品臨床價值評估體系的完善和合理定價機制的形成。

2019年,國傢衛健委頒佈瞭《關於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要求醫療單位圍繞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創新性,適宜性,可及性等進行綜合價值評估完善合理用藥程序,“管住瞭醫生手中的筆,就堵住瞭藥價虛高最後的一道口子。”

而醫保支付及價格制定必須根據藥品確切臨床價值,經濟價值,及病人價值合理決策。2020年7月31日,國傢醫保局正式公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醫保目錄調整大幕拉開,部分效果不明顯,成分多相似,萬金油般的“神藥”將被調出,為更多高價值的罕見病藥、抗癌藥、慢性病藥品騰挪瞭空間。

“河冰結合,非一日之寒,遏制藥價虛高任重道遠。但從近年來看,無論是從藥監審評方式改革,醫保局支付體系的角度,還是從衛生管理部門的角度,讓藥品價格回歸合理的努力一直都在路上”,宣建偉說。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