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談戀愛,就別談價錢

最近有一條短視頻沖進瞭各大平臺熱搜榜首,視頻中一個年輕男人當街用手機暴打疑似是自己前任未婚妻的頭部。

光聽這個描述,你肯定想:傢暴?陌生人施暴?報警!這必須報警!男方太囂張瞭!

但是結果打開評論區你會發現高贊的評論居然都是“打得好”,連很多法律大V都出來,一邊說打人是絕對不對的,一邊說建議男子事件發生之前利用“正當防衛”還擊。

這到底怎麼回事呢?

根據視頻原聲中男子的控訴中能得知的是:視頻中男女雙方原是男女朋友的關系。兩人戀愛兩年已經到瞭談婚論嫁的地步,而女方傢此時提出需要30萬的彩禮和150萬的房子,經多次協商後依然未做出退讓。

於是男子因經濟條件確實達不到,提出瞭分手。但女方卻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舉動,分手四個月多次到男子公司吵鬧,搞得大傢人盡皆知。更過分的還夥同親屬朋友毆打男子,於是才出現瞭故事中男子當街打女人的一幕。

這件事,雖然很多人都說打得好,但是小果還是想表個態:打人是不對的。尤其是男生利用性別體力優勢當街打女生是更不對的。

但這件事也和大部分類似的社會新聞一樣,雖然究其行為本身來說,肯定是錯誤的,但是聽起來又難免有那麼一些“情有可原”。所以也不怪警察叔叔對於這類傢庭矛盾糾紛事件常以調解為主。

單就這件事情來說,女方提出想要彩禮這件事,也算是合情合理的,首先這是一個很多人默許的“傳統”,大傢都拿,自己不拿要被人“笑話”。其次,結婚的時候大傢都抱著“一生一次”的想法,誰不想婚禮的時候風風光光呢?畢竟彩禮很多時候還是會回到新婚夫妻手裡,作為父母給新人的安傢支援的。

但是如果非得刮幹凈男方傢裡積蓄,在明知男方傢庭承受不起如此重的負擔的時候,逼迫男方傢庭為瞭結婚,掏空父母養老傢底甚至全傢舉債,這就真的要不得瞭。

畢竟男方已經明確表示瞭拿不出來,女方卻還毫不退讓,非要把女兒“賣”這個價錢,不到這個錢就覺得是“虧本生意”,那就真不如直接分手算瞭。

在這個熱門短視頻事件裡,既然男方已經出不起錢要分手,女方卻還找人把人傢打幾頓,這不是有病麼?

在這種畸形的關系之中,還有多少是愛情呢?

而且把好好的圖個喜慶的“彩禮”談成這樣,不就成瞭一場生意?

可即便生意沒談攏,報瞭個價格甲方不買,哐哧把人傢坐在桌上的甲方拖下桌一頓暴打,告訴人傢“不買不行,不買繼續揍你。” 這不成瞭黑社會麼?

怪不得國傢都要出臺明文規定遏制“天價彩禮”的不正之風。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很多情境下的結婚這個事情,已經變味瞭,不再是彼此心儀的兩個人願意攜手一生的承諾儀式,而是摔籌碼、敲竹杠的談判桌。

大件上來說:你彩禮10W?那我就要15W;你房子貸款?那我就要全款;你隻買代步車?我隻買BBA……小件來說,婚禮、婚紗、喜糖、請帖,全都要“精致”“奢華”……

任何一件事情上不“完美”,就能有人出來作妖說“受委屈”,你是誰啊?清朝遺留下來的格格?你們大清可早就亡瞭啊!小果我作為女生都看不下去瞭!

在我看來,不少女孩子非要在“婚禮”這件事本身上,過分強調“不受委屈”,簡直就是在自討沒趣。好像和婆傢鬧掰瞭之後的漫長歲月,會有其他人替她承受似的,你說傻不傻?

與其相反的是,小果身邊,反倒還有不要彩禮的人。而且似乎越優秀的人,越不在意彩禮。

因為比起錢,他們更在意彩禮之外的東西。例如在意自身是否優秀,對方是否真心。

對有些人而言,其他因素都缺乏的時候,他能拿出來的唯一的籌碼。可能就是彩禮。也隻能通過這種手段來增強自身的“競爭力”。

所以道理就沒必要多說瞭,大傢都有自己的想法,但至少我們應該響應國傢號召,遏制天價彩禮的風氣,從你我做起,讓這種奇葩短視頻裡出現的鬧劇,再少一點。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