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要娃的媽媽,就不是好媽媽?

身邊越來越多女性離婚,其中不乏有帶著娃離婚的媽媽,她們沒有因為有瞭孩子就湊合著過“假面夫妻”的生活,而是選擇放手尋找更好的未來。

沒有一位媽媽能放心將自己的孩子交付給除瞭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但很多年輕媽媽離婚時,卻不得不選擇放棄撫養權。也許很多人無法理解,一個媽媽離婚時“不要”孩子,甚至會覺得,離婚不要娃的媽媽,肯定不是好媽媽。

這世上沒有真正的感同深受,一個離婚後把孩子交給爸爸的媽媽是怎麼想的?我曾在別人那裡得到過一個答案:媽媽永遠都在,但媽媽不允許自己的孩子,成為沒有爸爸的孩子。

每個人的心裡都有詩和遠方,但眼下的茍且還要繼續,傢庭破裂後,不帶娃生活的媽媽有不得不考慮的現實因素:

原因一:一個人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條件。

經濟條件有限是很多媽媽不敢爭取孩子撫養權的一大重要原因。爭孩子一時痛快,養孩子一世難。媽媽一個人帶孩子,拿著前夫的撫養費,要租房、要打工,忙不過來時還要花錢請保姆。

有的媽媽本身素質不高,而男方傢庭條件優越,公婆還有一定的知識,讓孩子跟著男方,可以享有更好的教育資源和生活條件。

原因二:帶著孩子不好再婚。

很多長輩都會勸自己的女兒:離過婚的女人已經不好再嫁,如果再帶上個孩子,想要找到合適的男人重組傢庭,更是難上加難。男人們都會覺得自己就是個提款機,幫別人養孩子,長大後還不一定贍養自己呢。

有的媽媽義無反顧非要爭取孩子撫養權,覺得“大不瞭為瞭孩子,我一輩子不結婚”。且不說父親在孩子成長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果媽媽為瞭孩子犧牲自己一輩子的幸福,將來孩子組建瞭小傢庭不再需要自己時,媽媽心態容易失衡,甚至成為孤寡老人。

原因三:擔心前夫撒手不管。

帶過孩子的人都知道,如果每個月交1000元的生活費,有人給你帶孩子、養孩子,簡直是天上掉下瞭餡餅般的好事。教育孩子,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當中付出的心血、精力都是無法預估的。

很多男人本來就不顧傢,離婚後,孩子歸女方,更是對娘兒兩不聞不問,不管不顧,甚至到最後連生活費都拖欠,各種辛酸還得媽媽一個人扛著。

“不要孩子”並不代表不愛孩子,如果孩子跟著爸爸可以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媽媽大可以定期帶孩子一起出去玩耍,談心、高質量的陪伴。

媽媽可以告訴孩子:媽媽很愛你,爸爸媽媽的分開隻是因為性格不和,不適合再生活在一起。但爸爸媽媽都像以前那樣愛你,媽媽雖然不像過去那樣每天在你身邊,但你想媽媽時就打電話給媽媽,媽媽會過來陪你。媽媽也會定期來看你,陪著你。

如果在教育方面與對方有異議時,為瞭孩子也該抽時間探討聊一聊,切不能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不是。

END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