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主動一點的關系”

“感情裡沒有笨人,隻有不愛你的人。”《心動的信號》裡,我看到瞭挺有意思的一幕:兩個女生坐在沙發上,一個在看書,一個有瞭困意。這時一個男生走過來,給犯困的女生披上瞭毯子,讓她不要著涼。對另一個女孩卻什麼都沒有做。

場外一位嘉賓看到這一幕說:“同樣的情況,如果是我;女生說她有點冷,我才會幫她去拿一條毛毯。”

他自信地覺得,對方開瞭口,自己才應該行動。而張翰則一針見血地反駁說:“當她說出想要的時候,你已經晚瞭。”在場的女生紛紛表示瞭認同。

“談個戀愛怎麼這麼麻煩,她想要什麼直接說不就好瞭?”這是很多男生在愛情裡的困惑,甚至會覺得女生“作”。我個人看法是,談戀愛真的應該主動,尤其是男生。因為主動這件事,就代表心裡有你。你一個眼神,一個皺眉,我就能感受到你的情緒,想為你做點什麼。再細致點,如何篤定一個人心裡隻有你呢?就像那個送毛毯的男孩,他知道坐在沙發上會冷;卻隻帶瞭一條毛毯過去,隻給心儀的女孩披上。你可以說他情商不夠,但在感情裡,就是隻會對喜歡的人偏心。我們談戀愛,不就為瞭找一個眼裡隻有你的人。如果連主動和偏心都做不到,還有什麼能證明“喜歡”?

女朋友可能是天底下最難懂,又最好哄的人。她們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時時刻刻都在打分。同樣是逛街,她說渴瞭,你去給她買水,+10分。但如果你提前買瞭她喜歡的芋泥啵啵奶茶遞給她,就能+100分。同樣是應酬,她問你跟誰去、幾點回傢;你說跟公司同事,讓她早點睡,不加分。而你主動給她發瞭聚餐的照片和位置,回傢路上還給她帶瞭夜宵,又能+100分。朋友和男朋友的區別就在於:因為愛,所以能看到她的需求,不用她開口提,你就會給。

我的一位合夥人,工作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能處理的遊刃有餘。以至於到瞭女朋友面前,也傾向於幫她分析、解決問題。她想買一個價格不菲的包,問他好不好看。他從搭配說到使用場景、皮質分析、頭頭是道;最後結論是,這個包的性價比不高,不建議她買。女朋友立刻就不開心瞭,嘟嘟囔囔地說:我自己買。他這才反應過來,她是真喜歡這個包,並不是真的在問他的建議。“女生到底想要什麼?”答案其實很簡單:無論她看起來想要什麼,終歸都是這些事:被你偏愛,被你理解,被你放在心上。如果她對你懂事又禮貌、客氣又矜持。大概率就隻有一個可能,她壓根不喜歡你。

蔡少芬剛認識張晉的時候,兩個人在一起拍戲。張晉每次拍完戲,都會主動留下來等她;因為張晉很怕她在外面不安全,怕她普通話不好被人騙。仔細想想,她都是成年人瞭,哪需要被這樣照顧。可喜歡一個人就是這樣,你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對她好。同理,如果她也很喜歡你,她就會期待你的主動和偏心。所以才會情緒化、沖動、喜怒無常。之前有個男孩,每天給我留言,抱怨他女朋友變瞭。沒在一起時,她特別獨立,半夜發燒都自己去醫院打針;在一起之後,她就像個孩子似的,出門還會迷路給他打電話。我隔著屏幕嘆瞭口氣,對他說:“談戀愛如果都指望不上你,那她跟單身有什麼區別?她想展現她的聰明才智,她去工作就好瞭;幹嘛要浪費時間,偏偏跟你談戀愛呢?”

記得《前任3》的開頭嗎,林佳和孟雲吵架;林佳走的時候,故意沒帶走所有的行李,發信息讓孟雲寄給她。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林佳就是希望孟雲能夠挽回她。可孟雲的自尊和驕傲,卻讓他一次次失去瞭林佳。愛情這東西,我不回頭,你不挽留,我們就散瞭;喜歡這件事,我不開口,你不主動,我們就淡瞭。最後希望戀愛中的人,都能明白一件事:
你對一個人好,應該是你自願的,而不是對方強迫的;如果有一天她對你開口瞭,你要知道那些要求,她從不輕易對別人講。因為心裡在意,所以想要確認喜歡;而你的主動和偏愛,就是最好的答案。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