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拿公婆50萬血汗錢到外地娘傢買房,丈夫反對:我不想養小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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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結婚瞭,不管是遠嫁還是嫁在本地,都應該學會放手。而是要一心一意守著自己的小傢庭,隻有如此,你才能擁有自己的幸福和傢庭。

如果女人遠嫁瞭,卻依舊想著回自己娘傢買房,那未免會讓婆傢人胡亂猜想。認為女方不能安分和自己的兒子過日子,既然如此,那這樣的兒媳婦,也不會久留。

結婚瞭,意味著一個新的小傢庭出現瞭。不管是婆傢還是娘傢,女人都應該學會保持適當的距離。隻有如此,你才能贏得丈夫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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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威30歲瞭,還打著光棍。父母急得不行,給他介紹瞭各種相親對象。但孫威愣是沒有看上,最後在父母催婚的壓力下,孫威再次脫離傢裡,到瞭外地打工。

而就在外地打工時,孫威認識瞭現在的老婆。兩個人不是同一個地方,相隔瞭大概好幾百公裡。談瞭一段時間戀愛,兩個人就結婚瞭。

結婚後,孫威和父母拼命掙錢。不但還瞭孫威結婚欠下的債,還積攢瞭50萬塊錢。這筆錢,父母沒有藏私,全都給瞭孫威,讓他到縣城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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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在孫威的老傢,雖然農村裡有樓房,但多數的小夫妻還是會到縣城另外買一套商品房,說是為瞭孩子的教育。

拿到這筆錢後,老婆特別高興。自從結婚後,老婆就一直在傢裡帶孩子。如今看到公婆給瞭50萬,老婆就動起瞭心思,軟磨硬泡纏著讓孫威拿這筆錢去她外地的娘傢買房子。

老婆的理由一堆又一堆,孫威都有些招架不住瞭。而父母心裡也很難過,說他們拼死拼活幫你們掙錢,你們不在我們老傢買房子,卻去兒媳娘傢買房子。她既然嫁到瞭傢裡來,為什麼還要回娘傢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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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越說越生氣,最後還說,兒媳拿我們的錢回娘傢買房,這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妻子堅持要回娘傢買房,而父母跟妻子大吵瞭一架後,就回老傢單過瞭,不願意再摻和他們的事情。

看到父母生氣回老傢,孫威確實有些手足無措。他再次和老婆確認,回老婆娘傢買房,房子寫誰的名字?在孫威的想法裡,既然是他父母出的錢,那麼最起碼也要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

結果妻子卻說,先寫她弟弟的名字,貸款也有優惠。等以後他們確定去她娘傢發展,再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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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威看著妻子,一句話不說。老婆這是認為他傻嗎?房子買在她娘傢,又隻寫小舅子一個人的名字,這不就是說明妻子從頭到尾,隻是為瞭小舅子在做打算?

他們目前一時半會也沒辦法去老婆娘傢發展,那麼房子就會一直空著,也許沒過多久,小舅子結婚,婚房還是他們買的這套房子呢。

孫威很堅決拒絕地說,我不想養小舅子。孫威心灰意冷瞭,他認為自己可以陪老婆回娘傢買房,也可以陪老婆一起孝敬嶽父母,但他唯獨不能接受養小舅子,而且還是拿自己父母的血汗錢去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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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夫妻倆鬧僵瞭,老婆一氣之下,帶著孩子回瞭外地娘傢。孫威去接過一次,卻被嶽父母一傢罵得狗血噴頭。如今,兩個人還在僵持鬧離婚,反正誰也不願意妥協讓步。

俗話說的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女人既然嫁人瞭,就應該一心一意為自己的小傢和丈夫。在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女人可以適當補貼下娘傢。

但在自己還沒這個經濟能力之前,請不要打腫臉充胖子。拿著公婆辛苦掙來的血汗錢,借著買房的名義,補貼娘傢,做瞭扶弟魔。這樣拎不清的女人,隻會讓丈夫厭惡,婆傢反感。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