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夕,女方提出買房,男方:寧可10萬不要,堅決退婚

蘇軾《滿庭芳·蝸角虛名》:

“蝸角虛名,蠅頭微利,算來著甚幹忙。事皆前定,誰弱又誰強。”

深以為然。

人生百年,轉瞬即逝,虛名微利,算來作甚?人生海海,山山而川,得失之事,自有因緣。

然而,利益當前,並不是誰都能夠風輕雲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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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平臺上,有人問: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不喜歡結婚瞭?

下面有人回答道:“沒意思”。簡單三個字,引來眾多點贊。

如今的婚姻,摻雜瞭太多的利益,往往始於緣分,陷於錢財,終於算計。

為瞭“蝸角虛名,蠅頭微利”,算計不停,到頭來一拍兩散,確實沒意思。

讀者陳先生在婚禮前夕,也因為婚房彩禮問題,和女方傢談崩瞭,婚禮眼看就要取消瞭。

陳先生出生於某省會城市,父母是普通工薪,傢境一般。大學畢業後,他進入金融行業工作,收入中上。

女友是相親認識,是省城周邊城市人,和他一樣都是獨生子女,傢境中等。女友也在省城金融行業工作,收入和他相差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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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和女友門當戶對,又在同行業工作,在一起有很多共同話題,相處起來還算融洽。在經過一年多的交往後,兩人決定結婚。

按照女友所在城市的習俗,陳先生在訂婚時,給瞭女方傢6.6萬的定親禮,並且商議好彩禮18.8萬,女方嫁妝25萬。

陳先生的婚房已經買好,車子也已經有瞭。

但盡管如此,彩禮加上結婚費用,再加上婚房的裝修,以及添置的一些傢電,結個婚也基本掏空傢中積蓄。

一切原本進行得很順利,陳先生和女友的婚紗照也拍好瞭,酒店、婚慶也支付瞭訂金,就等著婚期到來。

然而,雙方在婚期臨近時,還是因為利益和算計,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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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是這樣,女方傢收到彩禮後,就打算用彩禮加上嫁妝共50萬,去首付一套房子。房子已經看好,30年按揭,月供4000多。

女方傢裡覺得,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的錢,嫁妝是娘傢給女兒的錢,他們有權自主安排這筆款項。

陳先生也認同這筆錢女方有管理支配權,但他覺得這筆錢,應該是雙方大傢庭給予他們小兩口婚後的傢庭基金。

應該用來經營小傢庭,包括以後孩子生活教育,雙方父母的贍養等等。

而且,他覺得兩人已經有房有車瞭,雖然沒有貸款的壓力,但因為結婚,手頭上幾乎沒有存款,萬一哪裡要用錢都拿不出。

所以,他提出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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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女方的態度很堅決。陳先生眼看結婚在即,不想因為這件事情鬧得不愉快,所以就勉強答應瞭。

讓他沒想到的是女方父母竟然提出,房子要在婚前買,要放在女方名下,作為女方的婚前財產,給女方一些保障。

這讓陳先生很難接受,陳先生父母更是火冒三丈,覺得女方傢太過算計,還沒結婚就為自己留瞭一條後路。

女方覺得房子也是嫁妝,以後房子的租金還可以貼補傢用,而且還能升值,如果夫妻感情好,婚前婚後有什麼區別?

陳先生父母堅決不同意,說女方有保障瞭,那男方呢?萬一要是感情不好,男方豈不是人財兩空?

陳先生父母提出,要婚前買房可以,必須加上兒子的名字,否則退婚。酒店、婚慶的定金和6.6萬定親禮,加起來差不多10萬,寧可不要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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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在利益面前,雙方互不相讓,而此時距離婚禮,隻剩三個星期的時間。

陳先生很無奈,他其實也明白,他和女友是相親認識,感情基礎確實比較薄弱,但他沒想到,在利益面前,竟如此不堪一擊。

塗磊說:“摻雜瞭金錢的愛情,就像餿瞭的米飯一樣,表面上看沒有什麼區別,其實已經難以下咽。”

摻雜瞭算計的婚姻也是如此。

結婚原本是一件喜慶美好的事,一旦和金錢利益摻雜在一起,就像餿瞭的米飯一樣,變得難以下咽。

雖然,隨著婚期的臨近,雙方父母又開始抓緊協商,但陳先生覺得沒意思,他對這樣的婚姻已經沒什麼期待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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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站在陳先生的立場來說,他的擔憂是可以理解的;但對於女方來說,她想給自己的未來,一個安身立命的保障,心情同樣可以理解。

有些事情的是非,取決於角度,沒有絕對的對錯。錯的是雙方的心中,都充滿防范和算計,而且都把事情想得太過復雜。

記得宋丹丹在一次接受采訪,談到婚姻時曾說:

“原本隻想要一個擁抱,不小心多瞭一個吻,然後你發現需要一張床,一套房,一個證……離婚的時候才想起,你原本隻想要一個擁抱。”

在最初的時候,我們對婚姻的訴求很簡單,不過是一個擁抱,一個同舟共濟的伴侶,一個知我冷暖,懂我悲歡的良人。

而如今,隨著我們學識的累積,閱歷的豐富,對婚姻的要求也越來越多,精神上的、物質上的,要面面俱到,而且還要現成的。

但實際上,幸福是一種心態,越簡單越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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