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福州中支行處罰4傢銀行 罰沒超3350萬元 涉及多名副行長和高管

財聯社(上海,記者孫詩宇)訊,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中信銀行福州分行、興業銀行、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銀行福州分行以及福建海峽銀行被罰共計3351.34萬元,其中興業銀行罰沒總額達到2469萬元,各行多名時任副行長等高管被處以警告及罰款。

從此次處罰的違法事項禮啊看,集中於支付清算、存在引人誤解的營銷宣傳內容、個體工商戶經營性貸款統計錯誤、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事項。

具體來看,其中興業銀行被罰沒金額最高,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087.51萬元,並處1382.44萬元罰款。共涉及6項違法行為,包括無證機構提供轉接清算服務,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規定;為支付機構超范圍(超業務、超地域)經營提供支付服務,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違規連通上、下遊支付機構,提供轉接清算服務,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違反銀行卡收單外包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同時,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因允許外包服務機構以特約商戶名義入網並接收其發送的銀行卡交易信息,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4.38元,處50萬元罰款。

此外,時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銀行總部銀行卡與渠道部總經理助理陳雲生,被給予警告,處7萬元罰款。

時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銀行部副總經理陳鼎東,被給予警告,處7萬元罰款。

以及時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企業金融總部現金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鐘磊,給予警告,處5萬元罰款。

中國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被處以警告,處314萬元罰款。違法事項涉及7項,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存在引人誤解的營銷宣傳內容;個體工商戶經營性貸款統計錯誤;未按規定開展賬戶報備;違規開展代付業務;將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資金轉入內部其他賬戶。

同時,多名副行長和高管被罰,時任中國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長黃建鋒,時任中國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長王東標均處2.4萬元罰款。以及建行福建省分行城南支行行長陳方興被處1萬元罰款。

時任建行福建省分行資金結算業務部總經理張基峰;時任建行福建省分行法律事務部(內控合規部)總經理莊麗梅;時任建行福建省分行個人金融部副總經理鄭旭量;時任建行福建省分行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郭鑌。

招商銀行福州分行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63.28元,並處303.5萬元罰款。違法行為涉及8項,具體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交易記錄;存在引人誤解的營銷宣傳內容;個體工商戶經營性貸款統計錯誤;為新增特約商戶通過不同法人機構間直連的支付通道處理條碼支付業務;收納的稅款延遲劃繳國庫;將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資金轉入內部其他賬戶;現金自助存取款設備對外支付殘損人民幣。

同時也有多名時任招商銀行福州分行副行長嚴雲、福州分行行長助理潘祖榮、福州分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伍冬玲、福州分行交易銀行部總經理林希強、福州分行零售銀行部總經理林立誠、福州分行零售金融事業部副總裁梁偉均被處以罰款。

中信銀行福州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140萬元。同時,時任中信銀行福州分行行長助理林海峰、福州分行零售銀行部總經理柯向陽、福州分行公司銀行部總經理許芬,均被處以1萬元罰款。

福建海峽銀行因違反銀行卡收單外包管理規定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39萬元,處93萬元罰款。同時,兩面高管被罰。

近來,銀行間的高額處罰不斷,就在前一周9月11日,湖北銀保監局開出22張罰單,處罰金額共計3601萬元;9月4日,銀保監會連發30張監管罰單,涉及5傢金融機構,包括民生銀行、浙商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和華融公司,合計被罰3.2億元。

大額罰單顯示的是監管的高壓,此前中國銀保監會也表示繼續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問責的高壓態勢,針對房地產融資、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等金融風險重點領域精準發力,督促相關機構完善公司治理、補齊內控短板、填補合規漏洞。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