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你的40萬陪嫁拿來,給小叔子買房”“想錢想瘋瞭吧”

曾經有個朋友問過這樣一個問題:“我爸媽給我的陪嫁,就相當於婆傢之前給的彩禮,途中就是轉瞭個手,最後還是要還給婆傢嗎?”她之所以有這樣的疑惑,就是因為婆婆管她索要陪嫁瞭,還說那筆錢原本就是婆傢給的彩禮,按理是要歸還的。其實並非如此,陪嫁是陪嫁,彩禮是彩禮,這兩筆錢的關系,八竿子都打不著。

彩禮是國傢的誠意,這筆錢如何支配?全憑兒媳自己做主,而陪嫁則是父母給女兒傍身的錢,支配權也歸女兒自己。婆傢如果急用錢的話,可以跟兒媳婦商量,但如果用“陪嫁等於彩禮”的說法問兒媳索要,那就不對瞭。一位讀者朋友的婆婆就這麼做瞭,“兒媳,你的40萬陪嫁拿來,給小叔子買房”“想錢想瘋瞭吧”。

傾訴者林湘:我和老公的婚姻很順利,本以為有瞭美好的開始,日後也會事事順遂,答案事實證明,我錯瞭,從表面看起來,這傢子人沒什麼問題,對我也特別好,一派傢和萬事興的景象,但自從小叔子結婚的事情提上日程,我就沒那麼幸福瞭,一天婆婆找上我,“兒媳,你的40萬陪嫁拿來,給小叔子買房,他要結婚用。”

我當時就懵瞭,小叔子買房跟我的陪嫁有什麼關系?我又不欠他的錢。“婆婆,給小叔子買房跟我沒關系吧?”婆婆惱羞成怒,直接沖著我吼道:“怎麼跟你沒關系,你娘傢給你的陪嫁,就是我當初給的彩禮,本來就是我的錢,如果不是你小叔子結婚,我可以不問你要,但現在他急用錢,你就得把那筆錢還給我,我沒讓你單獨出錢,已經算仁至義盡瞭!”

我當時根本來不及想太多,婆婆難道是來要債的?口口聲聲說我的陪嫁是她的錢,現在讓我還回去,一氣之下,大不敬的話脫口而出,“你想錢想瘋瞭吧?彩禮是你給我的,陪嫁是我媽給我的,這些都是我的錢,跟你有什麼關系?你當初要是不同意給彩禮,可以直接說啊,大不瞭咱們好聚好散。難道你吐出去的痰還要舔回去嗎?!”

婆婆傢我不示弱,罵罵咧咧的走瞭,那天我整個人都是心神不寧的,又憤怒又擔心,害怕她再來找事,後來我把這件事跟老公說瞭,還好他站在我這邊,說這筆錢就是我的,其他人無權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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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