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為什麼不再允許養老金一次性補交,主要原因在這

2018年之前,全國各各個省份地區養老金有一次性補繳的政策。就是說臨近退休人員,在辦理退休之間,可以將15年的最低年薪一次性補齊。達到瞭最低繳費年(15年),達到瞭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瞭。那麼這麼好的政策為什麼被叫停,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首先,一次性補繳政策,本身就是一個對於社保是“虧損”政策,因為一次性補繳政策雖然補交的額度雖然很高,但是補交的人員長期受益。十年左右的時間就可以領回本金,剩下的開銷都由社保機構支出,這樣的開支壓力十分巨大,所以慢慢的收緊口子。

其次,就是我國的老齡化問題,隨著老齡化的問題不斷嚴重,養老金的缺口不斷增大,如果繼續允許一次性補繳,不利於養老金資金鏈回籠,缺口不斷增大的同時,資金回籠慢很容易造成養老金資金鏈枯竭。養老金資金回籠,對於目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十分關鍵。

最後,就是對於長期繳納養老保險的人有些不公平。因為多數人的養老保險都是在逐年繳納,達到退年齡後辦理退。一次性補繳的人員,在之前的時間裡,可以將這筆補繳的錢,做投資或者購買理財的方式增加收入,等到臨近退休年裡年齡一次性補繳即可。

綜合以上幾點,國傢針對一次性補繳政策,在2019年的時候,進行瞭收口。多地區出臺瞭一次性補繳的最後限期,如過瞭最後的補繳期限,將不再受理此項業務。如果達到瞭退休年齡,養老保險沒有繳納夠最低繳費年限(15年),隻能按照相關規定盡享延繳,直至繳納滿15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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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