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逼迫妻子拿出積蓄給父母買房:人性的惡與貪,可笑,可怕!

導讀:婚姻究竟是不是愛情的墳墓?為什麼說相愛容易相處難?為什麼馬伊琍說“戀愛容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因為婚姻終究是要一天一天過日子,而愛情則是風花雪月看風景。

01

和閨蜜聊天,閨蜜說著說著就開始吐槽丈夫和公婆。

說起我這個閨蜜,她在小少女的時候對愛情既擔心又期待,擔心的是未來的另一半不是良緣,期待的是想要一段美好的感情。所以在婚前,閨蜜是沒有談過戀愛的,也就是說,她的初戀便是她的現任丈夫。

她說“我不隨便談戀愛,我要談就直接認準是要結婚的人。”

閨蜜說到做到,終於在28歲那一年認識瞭丈夫。

閨蜜和丈夫認識後沒多久,就愈發覺得丈夫就是那個和自己一世一雙人的另一半。兩人很多方面都很合拍,於是不斷半年就開始談婚論嫁瞭。

然而,多年後的今天,閨蜜卻很後悔,她說,“女人最好婚前談過2次戀愛,而且結婚對象最好也要交往1年以上。”

閨蜜是傢中獨女,父母都有工作有房子有收入,傢庭情況比較好。

所以領結婚證之前,閨蜜的父母對女婿沒有提任何要求,彩禮房子金銀首飾一律不要,隻要女婿今後好好的對待自己女兒就好。

公公婆婆甚至沒有和兒媳婦的父母見面,因為公公婆婆說,“都是新時代的年輕人,那些繁冗禮節我們不用在意。”

當時,閨蜜也覺得沒有必要,反正今後也不打算和公公婆婆一起住。

02

閨蜜結婚後,也的確和丈夫度過瞭一段比較美好的時光。雖然兩人沒有舉辦婚禮,可是兩人卻用瞭新潮的結婚旅遊形式迎接彼此的新婚。

婚後的生活還是比較甜蜜的,雖然時不時也有一定的矛盾,但是總體而言,兩人相處還算不錯的。

可是漸漸的,閨蜜就感覺出來瞭,公公婆婆對待她,沒有對待兒媳婦的疼愛,隻有不斷的要求和利用。

比如說,婆婆說要辦個六十大壽,於是閨蜜的大姑姐就打電話給弟弟和弟媳,一定要讓閨蜜和丈夫請假回公公婆婆傢給婆婆辦大壽。

閨蜜第一次沒有妥協,那段時間她工作特別忙不說,正趕上單位要考核,考核不通過是要退崗的。然而,因此,閨蜜的丈夫和她吵架,說“工作重要還是我媽重要?”

閨蜜也不示弱,說“辦壽重要還是房貸重要?我沒工作瞭,你一個人能養傢糊口嗎?再說你傢不是不在意那些俗氣的禮節嗎,還辦壽幹嘛?”一句話噎得丈夫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之後,閨蜜不願意請假回公公婆婆傢,她丈夫便是一個人回去的。

閨蜜跟我說,“也不知道他回去的時候,他爸媽跟他說瞭什麼,反正他媽媽的壽宴結束後,他一回來就又跟我大吵瞭一架。”

從這之後,兩人的婚後甜蜜期短暫的結束瞭,進入瞭婚後磨合期。

03

日子就是這樣一天一天過著,隨著小寶寶的出生,閨蜜也和公公婆婆傢繼續發生著各種矛盾。

現在孩子已經六周歲瞭,公公婆婆一共來幫忙帶過三個月。

這三個月時間,閨蜜迅速瘦瞭差不多有十來斤,因為公公婆婆天天找她吵架。

閨蜜白天要上班,晚上負責帶孩子,周末做傢務。那段時間,閨蜜肉眼可見的在憔悴、衰老、精疲力盡。

後來閨蜜把公公婆婆請走瞭,花錢請保姆照顧孩子,等到孩子三周歲不到時就送去幼兒園。就這樣,公公婆婆張口閉口就說他們帶孩子累瞭一身病,整天打電話給我閨蜜,鬧著要去醫院看病、住院。

就在上一周,閨蜜的公公婆婆突然打電話給自己兒子,說是要有一套省會的養老房子,讓兒子兒媳出錢給他們買房子。

閨蜜覺得特別好笑,他們夫妻倆是裸婚,婚後自己省吃儉用買房子、還房貸,還要養孩子,從未靠過公婆,公婆也從未給過他們幫助,如今竟然獅子大開口,開口就是要一套房子。

閨蜜對我說,“我一個月四千多塊錢,我老公一個月五千多,看起來有一萬塊出頭,可是房貸去掉一半,還要養孩子,還要生活費,還有物業水電煤氣費。算一算,我還能剩下多少錢?”

閨蜜直言告訴公公婆婆,說是沒有錢給他們買房子。傢裡也的確是沒有錢,當初自己這套房子首付借的錢還沒還完。

於是大姑姐打電話給我閨蜜,“都是一傢人,打著骨頭連著筋,你爸媽不是有錢嗎?你從你爸媽那借一點,權當投資瞭。我也投資,房產證就寫我爸媽的名字好瞭。”

閨蜜掛掉電話後,氣得發笑,對丈夫說,“我倆離婚吧!”

閨蜜說,“你傢對兒媳婦和親傢的要求實在太高瞭,我做不到你們的要求,我也不會擋你們的路,我倆離婚,你們去找一個能掏錢給你們傢買房的親傢去。”

隨後就找出瞭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要去民政局離婚。

閨蜜丈夫一看她動瞭真格就慌瞭神,堅決不同意離婚,但是當時的閨蜜已經做好瞭決定,一定堅持要離婚。

事後兩人也著實沒有離婚,閨蜜也在單位的宿舍裡住瞭好些天,我去看瞭她兩次,不管是見面說的話,還是手機聊天說的話,都透露著“我徹底死心瞭”的意思。

閨蜜說,“我愛過他,但是他沒有珍惜過我。他總覺得我答應他傢不要彩禮、不要房子什麼的,都是應該答應的。而他父母無論對我什麼要求,我也是要應該答應的。可是我真的不是他傢的奴隸,我是他的妻子,不是前世欠他今生來還債的!”

04

很多人都說相愛容易相處難,也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大概就是談戀愛時,不用時時刻刻認為“你就應該答應”“這是你的責任和義務”這樣的自己人心態吧。

而一旦結婚之後,就是自己人瞭,就會暢所欲言、合理要求瞭。於是我們看到一幕幕愛恨情仇,都是質問對方,“你為什麼會變瞭?”

其實都沒有變,而是暴露瞭本性和本質而已。

愛情從來都不是脅迫,不應該說“因為你愛我,所以你就是應該無條件的答應我”,而是“因為你愛我,所以我也愛你,我們相互尊重,相互鼓勵。”

然而很多人根本做不到,甚至想不到。他們把愛情看成是要挾對方答應不平等要求的條件。

閨蜜覺得自己對丈夫沒有愛瞭,因為丈夫的傢人過於踐踏她和她父母的尊嚴,所以她死瞭心。

可是閨蜜的丈夫卻認為,不就是讓你父母出點錢,給我父母買套房子嗎,你們傢那麼多錢以後還不是給我嗎?人性就是這樣惡,人性就是這樣貪。

索性閨蜜已經看開瞭,不管最後會不會走向離婚,至少她會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被婆傢人牽著鼻子走。

兩個人在一起,愛的最終訴點是鼓勵和幸福生活,既然不幸福、不鼓勵、不尊重,那就各自安好。

-end-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