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新娘放話:隻要答應我4個條件,你彩禮不用給,婚房不用寫我名

婚姻就像是一本書,第一章是美妙的詩,剩餘的章節就是平淡的散文,但從愛情到婚姻的這條路上,其實並不平坦。

但出於對生活艱難的考慮,很多情侶在面臨談婚論嫁時,都表現出瞭“心思縝密”、“精於計算”的一面。女性出於對自己婚姻的保護,而男性為瞭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損失。

準新娘放話:你彩禮不用給,婚房不用寫我名,但我有4個條件

小嚴和小唐從高中就認識瞭,兩人商量,想要結束8年的戀愛長跑,準備步入婚姻的殿堂。雖然兩傢人都認識,但二人認為還是應該約出來,正式見面,共同商議婚姻大事。

男友小嚴的傢庭條件還不錯,生活在二線城市,父母已經給他買好瞭房,就差裝修瞭,小嚴的父母也認為,傢具的裝修情況全看小唐的風格。

小唐的媽媽對於這樣的安排很是滿意,但依據傢鄉的習俗,也是為瞭小嚴未來能有個更好的生活,所以提出瞭兩個條件:一是彩禮15萬;二是房產證上必須寫上小嚴的名字。

小唐父母本以為這是很正常的條件,沒成想,小嚴媽媽很是猶豫,認為15萬彩禮太多瞭,她們那裡的習俗是男方買房,女方買車。而且房子是他們傢掏的錢,沒花小嚴一分錢,寫上她的名字不合適吧?

此話一講,將原本和諧的飯局,變得異常尷尬,緩過神來的準新娘小唐很是詫異,覺得自己嫁過來,卻沒有得到男友傢人的重視,於是想瞭一會放話說:“我贊成你們的想法你彩禮不用給,婚房不用寫我名,但我有4個條件,你答應就行。

讓男方尷尬的4個條件,雖然太直白,但卻很現實

1)“我不接受全職媽媽,因為我要有自己的事業”

沒有房子、沒有存款,孩子以後上學、生活都需要錢,而我也不希望在婚後,降低自己的生活質量,所以,既然婚姻什麼都沒有帶給我,那我也不願意失去什麼,特別是事業。

至於你傢贊不贊同,我不管,畢竟未來的生活還是靠我自己,這是“獨立女性”的體現,不是自私的行為。

2)“以後公公婆婆生病,請不要找我照顧,我沒有這個義務”

如果說婚姻隻是兩個人的事情,那我與你結婚,就和你的傢庭沒有關系,所以,你的父母與我無關,他們生病你自己照顧,不要找我。

當然,我的父母也不需要你來照顧,我自己有能力,而且你父母那邊如果需要錢,請你自己出,我沒有義務幫你負擔。

3)“你婚前的所有債務與我無關,並且要做婚前公證,我不承擔”

既然房子是你買的,那債務也必須由你自己承擔,不僅是房子,包括你婚前的所有債務都是這樣,並且要做明確的婚前公證,結婚之後,這些債務與我無關,在法律上,我也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4)“孩子需要我們共同撫養,並且在懷孕生娃期間,你要補償我”

女人生兒育女需要付出非常多的時間和精力,並且在這期間不能出去工作,這其中的費用你要出,而且你要給我補償。

而且孩子出生之後,必須由雙方共同撫養和陪伴,不僅包括孩子的生活,還有未來上學的費用,都需要我們自己承擔,不要麻煩父母們。

以上四個條件,如果你同意,那我們就結婚,如果不同意,那就分手吧。說完之後,小嚴帶著自己的父母拂袖而去。

有人曾經說:生活的想象是美好而和諧的,但生活的真相卻是殘酷並醜陋的,或許在愛情裡,充滿瞭甜言蜜語,但在婚姻裡,更多的是現實。

說到底,婚姻想要一直幸福下去,需要兩個人的真心付出,如果算計太多,那也很難有美好的生活。一場失去包容、理解的婚姻,註定會以失敗告終的。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