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離婚案例:前任單獨相見又犯瞭糊塗,愛情最怕失去分寸

大牛忙婚姻情感案例系列

關鍵詞:前任、離婚、分手、情人

文章長度:4100字

原創文章、抄襲必究

人們常說好馬不吃回頭草,感情問題最怕走回頭路。在愛情中每一次回頭,或許都帶著沉重的負擔,甚至牽一發動全身。

關於前任見面,有時分外眼紅,有時也會刮目相看,有時悔不當初,有時隻是陌生人。究竟是哪種情況,取決於分手的原因以及後來的境遇。

戀人或夫妻分道揚鑣之後,假如某一天有人後悔,想要復合,那麼那段曾經結束的感情還能不能死灰復燃?

這類感情問題當然沒有標準的答案,畢竟人各有志。但是婚姻中一個強邏輯,叫道德與責任。

三心二意的人不能戀愛,這是保護自己,也是為瞭不傷害他人。不然的話,未來感情路上走不踏實。

我看到有位女士問瞭我一個問題:

偶然和前男友相遇,得知他終於買瞭房子,100多平的,已經符合我爸媽的條件瞭。他依然願意接受我,可惜我已經結婚半年瞭。我好後悔,我還深愛他,我想和他在一起,我該怎麼辦?

一、從一個感情案例說起

上文這位女士的問題其實就是一個“旁觀者清”的問題,也許隻有她自己不明白。

前任能不能復合呢?當然她自己說瞭算。但是這種感情問題,不能想當然。

為瞭寫這篇文章,我從一位同事姐姐那裡調閱瞭一例類似的和“感情復合”有關的案例,稍微講一講。

有位女士叫小娟,她和男友“男二號”分手後轉身嫁給瞭前男友“男一號”。她認為男一號才是初戀,最愛的人還是男一號,應該珍惜他。

面對分手,男二號很悲傷,挽回無果隻好放手。戀愛一場,浪費瞭2年感情,到頭來他什麼都沒得到。

眼看著小娟轉身和男一號結婚,男二號欲哭無淚。隻恨當初讓他們見瞭一面,以致於他們的感情死灰復燃。

嫁給男一號之後,小娟的婚姻最初還算美好,可後來變瞭樣。原來男一號分手期間交瞭一個女友,即便後來他和小娟結瞭婚,依然沒和前女友斷幹凈,偶爾就聊天,甚至見面。

結婚才1年,小娟就感覺老公男一號對自己不真心。她漸漸後悔結婚太草率,偶爾就會思念男二號的好,想見見面。

令小娟悲傷的是,男二號被她傷得太深,不想和她見面。除非她離婚嫁給自己,不然一切免談。

小娟沒有放棄,總是苦苦哀求,終於感動瞭男二號,和他見瞭面,約瞭會。雖然她有傢庭,可是暗地裡又和男二號談起瞭感情。

男二號要求小娟離婚,可小娟又覺得舍不得男一號,一顆心左右徘徊。

半年後小娟不小心懷瞭寶寶,由於心裡害怕,她才向男一號提出瞭離婚。男一號不同意離婚,當時因為這段不光彩的感情,兩個男人曾經差點大打出手。

最終夫妻感情破裂,小娟如願以償離瞭婚,轉身又嫁給瞭男二號。這段婚姻沒有婚禮,小娟卻覺得幸福無比。

然而二婚3年後(大概就是5個月前),男二號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小娟也傻瞭眼,沒料到會這樣。她忍不瞭老公天天叨叨,再次狠心離瞭婚。

離婚後,小娟去找前夫男一號索要撫養費,給自己一個交代。可是男一號已經再婚,拒絕瞭她。

二、感情問題別想當然

在上文這個案例中,小娟認為自己是普天之下最可憐的女人。兩次付出真心,兩次嫁錯人,卻沒有人關心過自己。如今一個弱女子帶著孩子,生活很累,偶爾就會愁哭。

雖然她說得頭頭是道,總是強調兩任前夫的錯誤,可是萬事有因果。反過來講,這一切不都是她自己造成的麼?

本來她是男一號的初戀,因為對感情三心二意而愛上瞭男二號,她狠心和男一號分手。

等到瞭該結婚的時候,她又突然覺得應該嫁給初戀。在她的想象中,嫁給初戀才叫幸福,她認為這是一種驕傲與談資。

這種邏輯其實就是自己騙自己,根本就說不通。初戀是一次性的,而不是放棄之後再次回頭。即便她曾經嫁給瞭男一號,也不能說嫁給初戀,因為結婚之前她又戀愛瞭一次。

“初戀婚姻”指的不是形式,而是第一段感情就一氣呵成。很明顯,她沒資格。

小娟說:我現在隻有一個想法,哪怕打官司,我也要讓前夫(男一號)承擔養孩子的責任。我養瞭2年半的孩子,他虧欠瞭我們娘倆2年半。自己的孩子撇得一幹二凈,他想得倒挺美,哪有這麼容易?我不會放過他,我要討回這2年多的損失!

這個案例的邏輯很清晰,因為小娟的三心二意,把兩個男人變成瞭二婚,最後卻說自己委屈。

這也說明瞭一個道理,這類感情問題不能想當然。前任見面,很容易讓感情死灰復燃,出瞭問題隻能是願打願挨。即便她要來撫養費,又能如何,也隻能她自己養。

愛情應該有個不變的立場,不同環境下就有不同的立場。但是無論怎樣,總得有道德的約束。

關於愛情的問題,參與的人越多,心裡就越難踏實。因而,前任最好別見面。若是見面,那就保持距離,最怕失去分寸。

婚姻感情中有一個明顯的邏輯,戀愛的次數越多,愛情越貶值。

三、一個男人的悔不當初

記得前些日子我曾見過一個離婚案例,也是一個和前任感情死灰復燃的案例。因為前任見面,兩個傢庭離婚。

這個案例來自於一個男人的講述,下面以第一人稱講一講他的經歷:

我第一次戀愛是女追男,大二下學期有一個女孩追求我,我們戀愛瞭1年多。畢業後我漸漸開始煩她,覺得她這個人有些大大咧咧。當時就感覺她不適合我,不想和她長期發展。

工作後我又看上瞭另一個漂亮的女孩,她是我同事,很靦腆,很秀氣。我不想和大大咧咧的女友談下去瞭,想重新戀愛。當然瞭,我心裡也很慚愧,很對不起初戀。

為瞭分手,我曾經找過好多借口。我甚至用“爺爺說咱倆屬相不合”來敷衍她,勸她結束這段感情。

她也不傻,我說瞭幾次,她終於知道我在委婉表明立場。她問我是不是嫌棄她,我說不是的,你千萬別多想,要怪就怪咱倆屬相不合。

分手那天她哭瞭,她問我將來會不會後悔,我說咱們都會幸福,誰也別談後悔。希望你找個好男孩,好好愛你。

分手後我又談瞭3次戀愛,分分合合幾次,最終和第2任女友結婚。我結婚那年,初戀也結婚瞭,她嫁給瞭一個傢庭一般、長相一般的男人。

我們本來是初戀,後來就都有瞭傢庭,這應該是一件挺遺憾的事情。既然都結瞭婚,那就不該再有交集。

可是經歷瞭很多事情我才明白,其實大大咧咧的女孩對愛情可能更真誠。

當我發現老婆對我不真誠的時候,我悔恨錯過瞭初戀女友,我滿腦子都是當初那個主動追求我的女孩。曾經煩她的大大咧咧,後來才看出那才她最真實的一面,不藏著掖著。

我的婚姻不太順利,而初戀女友卻和老公過得挺好。我後悔錯過瞭她,想和她再續前緣。

四、前任見面,身不由己

上文這位男士暫且叫他大前,30歲。

繼續講大前的感情經歷,還是第一人稱。

結婚後,老婆表面上很文靜、秀氣,可她內心想法很多。我見過她和別人偷偷聊天,她還不承認。她對我的態度越來越不好,還不讓我看她的手機。

我越來越思念初戀女友,生活過得很不踏實。那種感覺讓我焦慮不安,生怕哪天老婆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我後悔沒有和初戀堅持到底,當初要是娶她就好瞭,以她的性格,沒人敢和她曖昧。

我和初戀在同一城市,整天期待能見她一次面,向她好好道個歉。

在我的一次次請求下,她終於同意和我見一面。

那天我們又在一起瞭,第二天早上才分開,但是她不想再和我談感情。

她說婚姻幸福,可我總感覺那個男人給不瞭她幸福。我想重新追求她,給她真正的幸福,卻又不知道該怎麼追求,畢竟我們都有傢庭瞭。

後來老婆發現我和初戀女友約會的事情,直接向我提出瞭離婚,說我不安分。我無力辯解,婚姻持續瞭3年多就結束瞭,孩子才2歲。

離婚後我等來瞭機會,以單身者的身份重新追求初戀女友。

再次見面後,初戀很糾結。她問我,我們都結束好多年瞭,你為什麼還要說“我愛你”這三個字。

我說經歷瞭這幾年,我終於知道心裡依然愛你。你是個好女孩,雖然我錯過瞭你,但是我依然愛你……

我們悄悄交往瞭1個月,約會瞭七八次。某天晚上,她終於敞開心扉,哭著告訴我她一直沒忘記我,老公對她不好……

我簡直受寵若驚,求她離婚跟我過。

起初她答應瞭我,可後來她又說舍不得孩子。我們繼續悄悄交往,可她再也不提離婚的事情。

我很著急,某天我喝多瞭酒,恰巧她和老公吵架,來向我訴苦。我打算替她出頭,她極力反對,但我還是撥出去瞭電話,和她老公罵瞭起來。

很慚愧,因為我的沖動,她老公打瞭她,和她離婚瞭。

前任見面身不由己,我們都身不由己。要不是當初和她見面,我也不會傷害她的傢庭。

五、他說,前任不合適

因為大前的出現,初戀女友的婚姻結束瞭。離婚之後她成瞭大前的女友,兩個人再續前緣,隻戀愛瞭半年就登記成瞭夫妻。

這段婚姻不太理想,大前漸漸發現她始終忘不掉她和前夫的孩子,偶爾就去前夫傢哄孩子。對於大前和前妻的孩子,這位妻子根本就不上心。

雖然大前真心愛她,而她也愛著大前,可是兩個人已經錯過瞭感情黃金期。因為各自的孩子問題,夫妻整天吵吵鬧鬧。

大前回憶說:得不到的時候想得到,得到瞭之後也會後悔。前任確實不合適,我覺得她不合適,她也覺得我不合適。我想和她要個孩子,她不同意。當我得知她和前夫帶著孩子逛街的時候,我心痛瞭。我打瞭她,她提出瞭離婚,我沒挽留住她……

這段婚姻隻持續瞭7個月,再次以離婚收場。離婚後初戀女友重新回到瞭前夫身邊,而大前此時還是一個人,第一任前妻也已經嫁瞭人。

大前回憶說:男人癡情的時候更沒救,沒有一點智商,比如我。我們早已錯過,竟然又不顧一切愛上瞭她。感情沒法計算,即便我們真心相愛,也不適合做夫妻。錯過瞭就是錯過瞭,很多事情在心裡堆積成瞭山,擋住瞭我們的婚姻之路。即便結瞭婚也隻是暫時的,沒法長久……

大前的感情經歷就說到這裡,雖然他曾和前任重新走到一起並結瞭婚,但是當年已經失去的東西,再也不可能復歸。

上文2個案例是相似的,前任見面容易犯糊塗。一旦彼此失去分寸重新約會,後來的感情都無法控制。

感情應該腳踏實地,如果人人都能“後悔”、都能“重來”,那麼婚姻就失去瞭應有的意義。

感情問題盡量別走回頭路,除非無路可走。即便走回頭路,也不要傷害無辜的人。很多情況下,感情的回頭路是無效的,並且更加坎坷。

記得去年中旬,有位女士講述過自己的選擇。前男友離婚之後一直追求她,她拒絕瞭他幾十次:對不起,我已經結婚,咱倆之間最好的態度就是拒絕見面。

即便前男友苦苦哀求,她依然沒和他單獨見面。

她說:我知道,這種狀態一旦單獨見面,就傷害瞭自己的婚姻和傢庭。當初是他辜負瞭我,我問心無愧。

她說得很對,既然後悔,當初為何離開?

某些人既然已經結婚,就應該以自己的婚姻為重。已經錯過的人,不能過多追求,也不要抱有太多妄想。這就像感情的宿命,要尊重既成的事實。珍惜自己的婚姻傢庭,才有可能過得踏實。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