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公公娶自傢兒媳”的故事,聽起來十分的荒唐,但是在我國的封建社會確實出現過,而且有很多起。
這樣事情產生的原因就是,古代時候女子的地位十分的低,當兒子突然去世之後,兒媳也不能改嫁的時候,有時就會成為公公的小妾。
這樣的事情在古代也值得理解,但是放在現在的社會上,簡直就是沒有道德可言的事情,讓很多人感到厭惡。
一:
這件事情聽起來就十分的荒唐,而且兒子與婆婆也沒有去世,活的好好的。
這樣的事情在一個名叫黃花鎮的地方就發生瞭,當時就震驚瞭很多人,引起瞭村民們的爭議。
據一些知情人士報道,原本好好的一傢人,父親和兒子先後的離瞭婚,後來父親轉身與自己的兒媳婦領瞭結婚證。
這樣的事情,按理說實屬不應該,人都是要面子的,況且是在個村裡面,就算做的在保密,一旦被人知曉瞭,名聲就直接掃地,根本抬不起頭來。
於是就有很多人感到十分的好奇,為瞭他們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寧願名聲掃地,也要這麼做呢?難道是真愛嗎?
二:
當然不是,據一些知情者透露,雖然表面的現象是這樣的,但是卻有著另外一種目的。
這傢人利用這樣離婚結婚的方式,讓全傢六口人的戶口全部遷到瞭自己的村裡,之所以這麼做,就是村裡馬上要開發瞭,按人口分房子。
他們用這樣的方法,為的就是在拆遷的時候,可以多拿一些錢,多得到一些房子。
這樣的方法雖然讓人厭惡,但是卻十分的管用,夫妻兩人雖然已經離婚瞭,但是卻依然在一起生活,之間的感情並沒有變淡。
為瞭一些利益,這傢人連臉都不要瞭,寧願自己幾代人的名聲掃地,也要冒著大不為,侵犯他人的利益。
在這件事情被曝光瞭之後,他們的“夢想”直接破滅瞭,而且連一傢人的名聲也搭進去瞭,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得到瞭該有的懲罰。
感言:
對於這樣“奇葩”的事情,你有什麼看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