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實錄:女士,這是什麼神操作?這叫互相傢暴?你在罔顧事實呀

關鍵詞:是否應該果斷離婚瞭?

問:是否應該果斷離婚瞭?真的太痛苦瞭。

我們是在相親網認識的,26歲認識的,正好是恨嫁的年齡,現在回想當時的自己真的很愚蠢。

一開始他並不是我的如意人選,隻是依據老媽的要求,必須嫁學歷比我高的人,然而自己身邊卻沒有符合這個要求的。

在老媽的認知裡,一個農村女孩上瞭研究生就必須嫁更高學歷的且在體制內工作的。

當時自己正好處於考試失敗的時候,無奈上瞭相親網。剛好他的條件符合,而又沒有條件更優的,於是決定見面。

回想當初第一面,其實彼此都不太看好對方。事後也才知道他其實也是把我當第二選擇,而我也沒那麼喜歡他。因此,第一面之後3個多月未聯系。我也徹底刪除瞭他的聯系方式,本做好先工作再慢慢進入體制內的打算的。

然而,第一面的4個月後,他主動打電話給我,在幾番電話和短信轟擊之下,又恢復瞭聯系。半年後準備談論結婚的事。

從試婚到結婚,再到現在的想離婚,吵架從沒斷過,但我還是如願進入體制內瞭,雖然婚姻生活很雞肋。

自生瞭小孩後,我也算徹底看清他就是一個吝嗇且自私的人,以前對我小氣,我都忍瞭,然而如今在親生小孩面前依然吝嗇,連小孩的奶粉錢也舍不得買好點,買小孩的玩具還說過買二手的,生小孩的錢還是我自己出的。

由於婚前就吵過多次,我們是有婚前協議的,婚後彼此收入歸各自,在一起這麼年從沒給過我一分錢或買過一件貴重禮物。

最近一年更是到瞭彼此傢暴的地步,雖然每次是我先動手,但他說的那話比打我,讓我更氣憤。

現在難受的是自己還有那麼小的孩子,如果離瞭,小孩歸我,但我擔心單親傢庭對小孩成長不好,影響瞭她以後的人生。

冷愛回復:

看到這個故事,可能也會有一部分人會被情緒帶著走,覺得一個丈夫怎麼能這樣。

但當我們冷靜下來,可以看到這個故事給我們的三個啟發:

第一,不要恨嫁。

這個故事給我們最大的啟發是:

不要恨嫁,不要因為年齡做出結婚的決定,更不要因為爸媽或其他人對自己的擇偶要求,盲目做決定。

這個故事是一個極好的反面例子,我們所有人都應該以此為戒,絕不能夠恨嫁,絕不能夠因為外在的條件限制,就必須要如何如何。

如果說,一個人恨嫁時的痛苦是一百分,那因為恨嫁隨便找個人,痛苦有可能會上升十倍,變到一千分痛苦。

如果又因為已經結婚,不得不生個小孩,可能痛苦會再擴大十倍,變得萬分痛苦。

人生很多時候就這樣,一步錯,然後步步錯。

第二,女生缺乏對事實最基本的理解和接受能力。

如果一個人在生活中連事實都分不清楚,可以說,這個人在生活中會處處碰壁。

女主在故事裡描述瞭一個事實,她說:“最近一年更是到瞭彼此傢暴的地步,雖然每次都是我先動手”。

這句話特別有意思,大傢去想一想,這句話的實質是什麼?

什麼叫“互相傢暴”?

實際的真相很簡單,是“她每次先動手打這個男的,然後男的還手”,情況就是這麼簡單。

但她居然能把這件事情包裝成叫“互相傢暴”。

這反映瞭什麼問題?

這個她連基本的事實都完全不接受的問題。

這是一個什麼神操作?

這種神操作,可以用我們經常看到的一個外交辭令形容叫“罔顧事實”。

第三,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一個女生如果要成長,一個重點是:拒絕戲劇化的人生。

大傢仔細看這個故事,能發現女主的一些遣詞造句,比如“開始他並不是我的如意人選”、“在他幾番電話和短信轟擊之下”、“他就是一個吝嗇自私的人”等等都是很戲劇化的表達。

生活,似乎在她這裡變得特別具有戲劇性,而這種她創造的戲劇性,一定會妨礙她過好自己的人生。

更重要的事情是,我們不應該把所有事情都歸結為外部原因。

這個故事,從開頭的描述開始,似乎所有的錯都是別人的錯。

一會兒是年齡大瞭,年齡的錯;

一會兒是依據老媽的要求,必須嫁學歷比自己高的人;

一會兒又是,在對方的幾番轟擊之下又恢復瞭聯系;

現在老公對自己太差,自己想走,又為瞭孩子不得不留下。

這從頭到尾是一出什麼戲?

是:“我被這個世界耽誤瞭,我本來走的好好的,結果每個人都給我下絆子”。

但事實真的全部如此嗎?

如果我們都不能對自己的人生負主體性責任,如果我們都不能站出來,承認自己也有錯,承認自己也有問題,應該對自己生活負責,那人生不會有任何好轉,隻會一錯再錯。

我建議,學會從自己的生活出發,回頭看一看,當初是誰決定要過這樣的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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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