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有情人,就不配擁有婚姻麼|一個離婚案例,感情很奇怪
大牛忙婚姻情感案例系列
關鍵詞:夫妻關系、情人關系
文章長度:4000字
原創文章、抄襲必究
文章開始前先講一段對話,來自於一對夫妻離婚前的三方對話(可以略過不看)。
這對夫妻結婚11年,因為一段不該發生的感情而離瞭婚。
問:那年你們是否認真愛過一個人,具體說是否認真愛過彼此?真考慮好離婚瞭嗎,孩子問題商量好瞭嗎?
男人:是的,我是真的愛過她,曾經我有過一個初戀,分手後就和她(妻子)在一起瞭,當年是她趕走瞭我初戀。我也不想離婚,但是她出瞭軌,並且是她要離的,她說那個男人比我懂她。我想明白瞭,隻要她凈身出戶,我同意離婚,我要公證。
女人(哭):你胡說,是你要離的,我隻想好好過日子,是你不給我機會,是你找瞭情人!你根本就沒愛過我,你如果愛我不會整天讓我那麼勞累,不會下雨也不來接我……你們都別聽他胡說,我沒出過軌,他隻是我的一個知音,是我的好哥們,他對我很好,所以才被誤會,我們早就不聯系瞭。我也想通瞭,離就離,別勸瞭。
問:這不是勸,我們沒義務勸。女方先說,你說老公不愛你,那麼你愛過他嗎?
女人(思考片刻):沒有,一直沒有,嫁給他很委屈。這11年來他不懂我,不疼我,整天除瞭發脾氣沒有別的事情,我跟他沒過一天好日子。
男人:隨便你怎麼說,就問你凈身出戶行不行,我給你留尊嚴瞭,別逼我拆穿你……
問:男方待會再說話,女方繼續說,既然你從沒愛過他,當初為什麼嫁給他?既然他不疼你,不愛你,這11年你是怎麼熬過來的?大數據研判,你所謂的委屈很難堅持3年,超過5年就會適應,能說說近幾年的感情變故嗎?
女人:我們就是不愛瞭,不行嗎,誰規定必須跟他過一輩子!
男人:你心裡有鬼吧,事實清楚瞭,隨你去吧。
女人:你去死!自從跟瞭你,我過一天好日子瞭嗎?天天懷疑我,我委屈死瞭,離開你我一樣過……
一、男人主動提出離婚,很少見
以上這段對話發生在去年中下旬,如今這對夫妻早已經離婚。在我寫這篇文章前,我拿到瞭近百份類似的案例以作統計之用,這隻是其中之一。
之所以文章開頭專門講這個案例,是因為這是少有的“由男人提出來的離婚案例”。
這個案例所呈現出的一些感情邏輯很普遍,但是值得一些人深思。夫妻一方有瞭情人之後,婚姻邏輯不能以常理來看。
略微講講這個案例吧,按時間順序講述,從3年前講起。
為瞭便於講述,男人暫且叫大強,女人叫大梅,情人叫老王。
在該案例中事實很清楚,大梅出瞭軌,愛上瞭一位曾經追求過她的男性朋友老王。相處瞭1年多,大梅懷上瞭孩子。因為她擔驚受怕,處理不妥當,被老公大強發現瞭這個秘密。
那段日子婚姻隨時都會崩潰,夫妻大吵過很多回。雙方傢人都參與瞭進來,全都勸和不勸離。
後來大梅自知理虧,向大強道歉並處理瞭孩子。她寫下保證書,願意遠離老王,從此和大強好好過日子。以後如果違背,就凈身出戶。
大強隻得自退一步,為瞭傢庭原諒瞭她。這段風雨飄搖的婚姻暫時守住瞭,夫妻恢復瞭往日的寧靜生活。
可是接下來的事情並不美好,大梅並沒有吸取教訓。她依然有所幻想,對情人念念不忘。
夫妻僅和好瞭半年,大梅就被老王的幾句話感動瞭。風頭過去,老王想見她,大梅又和老王開始瞭約會。
從那之後,每當大強不在傢或者忙工作,大梅就偷偷去見那位藍顏知己老王。兩個人神不知鬼不覺,瞞著各自的愛人定期在一起,漸漸忘記瞭各自的傢庭。
感情是能培養的,當大強再次發現大梅依然在和那個“知己”交往的時候,他恍然發現大梅已經不想和他過瞭,似乎愛上瞭老王。
大梅口口聲聲說老王喜歡她,理解她,願意離婚照顧她,和她過日子。大梅拒不認錯,想和這位藍顏知己過日子。
事情的發展和大強預想中的方向不一樣,大梅不僅不再認錯,還指責這一切都是大強的錯。大強突然變得被動起來,他第一次意識到自己成瞭婚姻中的弱者。
二、情人之間給不瞭未來
正常來說,婚姻中沒有所謂的弱者和強者。夫妻感情真摯,互相支持,兩個人始終平等。
但是在一些“夫妻不一心的婚姻”中,夫妻的確有強弱之分。這個弱者不一定是真的“弱”,也許是一種維護傢庭的勇氣與態度。在不少傢庭中,有很多人在用“委屈”換取婚姻的存續時間。
婚姻感情中有很多委屈的事情,說一千道一萬,主要還是放不下那個人,以及看不到更好的未來。如果有其它選擇,大強不會那麼能忍。
繼續說這個案例。
後來差不多1年的時間,大強過得很糾結,常常有一種心如刀割的感覺。即便大梅整天和藍顏知己老王聊曖昧,大強也毫無辦法,因為他舍不得離婚。
即便夫妻鬧得非常激烈,即便傢裡的傢電、傢具全部被大強發泄的怒火摧毀殆盡,他依然舍不得放棄婚姻。大梅一提離婚,大強就敢怒不敢言。
大強曾說:我很弱勢,主要還是舍不得她,隻能對著電視、冰箱、鍋碗瓢盆發脾氣。我對她也動過手,但是她就是不改,反而更恨我。當她真要和我離婚的時候,我發現自己很可悲,除瞭退步沒有辦法。我竟然連個愛自己的人都沒有,我太失敗瞭……
大強舍不得放棄婚姻,而大梅更加得寸進尺。在這段夫妻關系中,大強舍不得,大梅不在乎。婚姻越來越脆弱,僅僅為瞭堅持而堅持。
感情問題牽一發動全身,沒有什麼永恒的強弱定式。
大概1年多以前,因為老王的妻子出現,大強終於找到瞭點尊嚴。夫妻關系徹底逆轉,大強慢慢強勢起來。
老王的老婆終於知道瞭這件事情,她把大梅和老王打瞭一頓,還向老王提出瞭離婚。從那之後,老王再也不敢和大梅約會瞭。
在大強的講述中,老王為瞭傢庭,向大梅提出瞭分手。即便大梅尋死覓活,老王也沒有再和她約過會,他回歸瞭自己的傢庭。
曾經在大強面前不可一世的大梅漸漸沒瞭脾氣,變得被動起來。老王雖然有錢,但是人傢也有老婆,不可能給大梅未來。
三、曾經舍不得,後來巴不得
這一次輪到大梅悲傷瞭,她恍然發現老王的話都是騙自己的。他放不下妻子,他根本就不敢離婚娶自己。曾經約會中說瞭那麼多甜言蜜語,到頭來她隻是人傢的玩具。
老王有錢又如何,人品好又如何,不是自己的一點意義沒有。就像釣魚一樣,那些“優點”隻是吸引大梅上鉤的餌料,到頭來一場期待一場空。
大強回憶說:自從她被情人拋棄,我就漸漸找到瞭自信,她也有今天啊,活該!我的目的不是保住婚姻,我要趁熱打鐵,讓她悲傷到底!
失去老王的關愛之後,大梅漸漸收心,回歸瞭傢庭,再也不抱著手機聊天瞭。即便夫妻再吵架,她也很少再說那些狠話,偶爾還會道歉認錯。
然而找回瞭自信的大強並不想就這麼原諒她,穩定瞭傢庭之後,他打算看著大梅哭。
後來,大強遇到瞭一位紅顏知己。她離婚2年多,自己帶著孩子。兩個人在一次單位組織的飯局上認識,信心滿滿的大強沒想到輕易間就把她追到瞭手。
大強說:以前自卑的時候沒有勇氣追求,那時候隻想著怎麼才能保住婚姻。沒想到當婚姻穩定下來,我這麼容易就追到瞭她。我們戀愛,我們約會,很快成為瞭情人。她經常說我是好男人,我理解她的意思,她期待我們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曾經舍不得,後來巴不得。
因為大強找到瞭新的感情,再加之曾經大梅傷害瞭他2年多,他不可能真正原諒她。如今有瞭好的選擇,當然要把握住,好好報復。
在大強的講述中,那個女人理解大強,溫柔體貼。事情發展的方向完全顛倒,大強漸漸不想和大梅過瞭。
當大梅發現大強有情人的時候,夫妻又鬧瞭起來。大強提出瞭離婚,而大梅不想離,她表示彼此扯平瞭,互不虧欠,以後要好好過日子。
大強告訴大梅:你不是口口聲聲說不想和我過瞭嗎,來吧,拿出你的骨氣讓我看看,按照你寫的保證書,你凈身出戶吧。
然後就出現瞭文章開頭那一幕,1年前大強拉著大梅去分割財產,讓大梅凈身出戶。
四、感情的報復也許得不償失
你相信嗎,很多夫妻因感情問題而離婚的時候,都會給自己找一個“委屈”的立足點。即便做瞭錯事,也會找一個“相對合理”的借口為自己的行為辯解。
在那天夫妻爭吵中,大梅強調自己不想離婚,強調自己很委屈。但是出於“尊嚴”,她同意瞭離婚。離婚可以,不能凈身出戶,因為彼此都有錯,都出過軌,誰也別指責誰。
而在大強的眼中,自己才是真正委屈的人。一切都是因為大梅不珍惜感情造成的,理應凈身出戶。被情人拋棄瞭,才想起來好好過日子,哪有這麼好的事兒!
大強曾說:其實,我也知道離婚的風險,至少對不起孩子。孩子才10歲,對他不公平。但是為瞭報復,我寧願離婚。
那天夫妻二人的財產沒有分割成功,但是最後大強依然決定瞭離婚。沒幾天夫妻離瞭婚,大梅搬瞭出去,得到瞭一輛車以及30萬,房子、孩子歸前夫大強。
11年的婚姻到此終結,彼此各不相幹。
離婚僅3個月,大強就和那個帶孩子女人結瞭婚。兩個人重組傢庭,但是目前來看,過得不好。
大強回憶說:那時候就是賭氣離婚,其實現在想想,如果不離,感情應該也恢復瞭。但是再想想,不離的話我會委屈、心痛一輩子。這段婚姻不算太好,妻子好像和前夫在聯系,我隻能盡量穩住她。
感情的報復可以理解,但是賭氣離婚太過於草率。
當然瞭,從尊嚴的角度講,大強離婚的選擇是對的。可是從婚姻的角度講,既然當初沒離婚,那麼找情人就是錯誤的。事實也證明,如今的大強過得不好。他憂心忡忡,生怕妻子回到前夫身邊。
這個案例就說到這裡,目前大梅一個人租著房子過。據說談過1次戀愛,如今剛失戀沒多久。
五、任何理由,都不是找情人的借口
婚姻需要真心誠意,兩情相悅才能長久。感情不順利的時候應該坦誠交流,而不是找情人。事後再辯解,通常都是蒼白無力的。越抹越黑,反而顯得一個人很狡詐。
我曾聽一位女士說:愛誰不愛誰是我的自由,我就是不想過瞭,還能怎麼辦?我愛上瞭該愛的人,難道不能去爭取嗎?我和他約會,難道不應該嗎?
當然可以爭取,但是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兒。不愛瞭可以離婚,然後幹幹凈凈去戀愛,而不是藏著掖著去傷害婚姻。有些行為再怎麼辯解也沒意義,吃著碗裡看著鍋裡,最終是騙自己。
曾有人問:出瞭軌,外面有瞭情人,就配不上愛情和婚姻麼?
答案是的,愛情是一心一意,守不住初心的人,將來何以守得住情人?所謂情人才是真愛,那隻是荒唐的借口,足見人品有問題。這種人顛三倒四,配不上愛情,也不值得信任,又何以幻想更好的未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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