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關系都是這樣變淡的”

“總 之 歲 月 漫 長

然 而 你 值 得 等 待 ”

一盒純牛奶放冰箱裡,保質期是21天;

一旦打開不喝,12小時就壞瞭。

一份親密無間關系,建立需要幾年。

一旦不聯系,幾個月就淡瞭。

《二十不惑》中,薑小果曾信誓旦旦地保證:

“我薑小果的朋友,無論是20年、30年還是40年,依然不變。”

20歲的我,也曾有過和她一樣篤定的想法。

那時陪在身邊,一句“不見不散”就能等到天黑的朋友;

是真的以為能走一輩子的。

可後來大傢去瞭不同的城市發展、生活;

幾年後機緣巧合加回瞭微信,連失而復得的喜悅都沒有。

很多人喜歡說:

“雖然幾年沒聯系瞭,但是我們感情依舊很深。”

這是自欺欺人。

你知道他現在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嗎?

你說得出他最近在做的一件事嗎?

你還記得他的口味和喜歡的音樂嗎?

我常去的一傢牛肉面館,在巷子裡開瞭許多年。

從前每次去,都能跟老板嘮上好一會兒。

去年一直在北京辦公,難得再光顧小店。

大半年後再去,老板隻對我說瞭一句:

“好久不見,挺忙的吧。”

我們便再也聊不下去瞭。

不見面不聯系的關系,就是會比以前疏遠。

任你再重感情,也真的不必嘴硬。

李宗盛唱過一首歌叫《漂洋過海來看你》:

“為你我用瞭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為瞭這次相聚,我連見面時的呼吸,都曾反復練習。”

長大後才知道,去揮霍和去珍惜,其實是同一件事情。

其中藏不住的是對一個人的喜歡。

2年前,有對異地戀的情侶,經常在文章下方留言。

有時鬧矛盾瞭,兩個人會故意說氣話;

有時甜蜜著,會給對方說肉麻的情話。

但我最喜歡看到的,還是一句:

“我們見面啦。”

解不開的誤會、沒吵完的架、心裡生的氣;

都在見到對方的一瞬間,全都原諒瞭。

每次去見對方的車票,他們都好好留著。

到今年他們結婚瞭,感情一如當年那樣甜蜜。

對待最愛的人,最高級的禮儀,就是直接見面。

隻要你說想見我,我馬上買最近的車次,飛奔去車站。

見到你的那一剎那,我什麼形象都可以不要。

不在乎路人的眼光,隻想緊緊擁抱在一起。

這是幾百頁聊天記錄、幾個小時語音聊天;

都比不瞭的親密。

這叫做見面。

《後會無期》裡,鶯鶯對浩漢說:

“你有我所有的聯系方式,走吧。”

後來才知道,有些關系就止步於此。

有些號碼你背過瞭,永遠也不會打。

幾年前,我遇到曾經的好友,感慨良多;

聽說他馬上要回丹麥瞭,我送他去機場。

他堅持不讓我送他進站,我卻用後視鏡看到,他一直目送著我。

我打趣地給他發消息:

“幹嘛呀,生離死別似的。”

他給我發的語音是:

“下次見面,就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瞭;

多看一眼,就能多開心幾天。”

我們曾經是不用絞盡腦汁找話題,也能聊一整天的關系;

不需要花時間解釋往日經歷,也是彼此的知己。

現在卻要找各種理由開脫:

太忙瞭、沒時間、怕打擾、怕生疏……

去解釋自己,在對方人生裡的缺席。

曾這樣安慰過自己:

“真正的朋友就像星星,不是總能看見;

但你知道他們就在那裡,從不會離去。”

後來捫心自問,多久沒仰望星空瞭?

時間和距離,可以用來驗證兩個人的感情。

但最悲傷的是,你明明有機會留住一段關系。

“親”的繁體字是“親”,意思就是告訴你:

不管什麼關系,要“親”,就要經常見面。

對於想要珍惜的人,就主動約頓飯、見個面吧。

也沒什麼特別要緊的事,也不用太隆重。

想你,就是我們相見的意義。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