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之 歲 月 漫 長
然 而 你 值 得 等 待 ”
一盒純牛奶放冰箱裡,保質期是21天;
一旦打開不喝,12小時就壞瞭。
一份親密無間關系,建立需要幾年。
一旦不聯系,幾個月就淡瞭。
《二十不惑》中,薑小果曾信誓旦旦地保證:
“我薑小果的朋友,無論是20年、30年還是40年,依然不變。”
20歲的我,也曾有過和她一樣篤定的想法。
那時陪在身邊,一句“不見不散”就能等到天黑的朋友;
是真的以為能走一輩子的。
可後來大傢去瞭不同的城市發展、生活;
幾年後機緣巧合加回瞭微信,連失而復得的喜悅都沒有。
很多人喜歡說:
“雖然幾年沒聯系瞭,但是我們感情依舊很深。”
這是自欺欺人。
你知道他現在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嗎?
你說得出他最近在做的一件事嗎?
你還記得他的口味和喜歡的音樂嗎?
我常去的一傢牛肉面館,在巷子裡開瞭許多年。
從前每次去,都能跟老板嘮上好一會兒。
去年一直在北京辦公,難得再光顧小店。
大半年後再去,老板隻對我說瞭一句:
“好久不見,挺忙的吧。”
我們便再也聊不下去瞭。
不見面不聯系的關系,就是會比以前疏遠。
任你再重感情,也真的不必嘴硬。
李宗盛唱過一首歌叫《漂洋過海來看你》:
“為你我用瞭半年的積蓄,漂洋過海地來看你。
為瞭這次相聚,我連見面時的呼吸,都曾反復練習。”
長大後才知道,去揮霍和去珍惜,其實是同一件事情。
其中藏不住的是對一個人的喜歡。
2年前,有對異地戀的情侶,經常在文章下方留言。
有時鬧矛盾瞭,兩個人會故意說氣話;
有時甜蜜著,會給對方說肉麻的情話。
但我最喜歡看到的,還是一句:
“我們見面啦。”
解不開的誤會、沒吵完的架、心裡生的氣;
都在見到對方的一瞬間,全都原諒瞭。
每次去見對方的車票,他們都好好留著。
到今年他們結婚瞭,感情一如當年那樣甜蜜。
對待最愛的人,最高級的禮儀,就是直接見面。
隻要你說想見我,我馬上買最近的車次,飛奔去車站。
見到你的那一剎那,我什麼形象都可以不要。
不在乎路人的眼光,隻想緊緊擁抱在一起。
這是幾百頁聊天記錄、幾個小時語音聊天;
都比不瞭的親密。
這叫做見面。
《後會無期》裡,鶯鶯對浩漢說:
“你有我所有的聯系方式,走吧。”
後來才知道,有些關系就止步於此。
有些號碼你背過瞭,永遠也不會打。
幾年前,我遇到曾經的好友,感慨良多;
聽說他馬上要回丹麥瞭,我送他去機場。
他堅持不讓我送他進站,我卻用後視鏡看到,他一直目送著我。
我打趣地給他發消息:
“幹嘛呀,生離死別似的。”
他給我發的語音是:
“下次見面,就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瞭;
多看一眼,就能多開心幾天。”
我們曾經是不用絞盡腦汁找話題,也能聊一整天的關系;
不需要花時間解釋往日經歷,也是彼此的知己。
現在卻要找各種理由開脫:
太忙瞭、沒時間、怕打擾、怕生疏……
去解釋自己,在對方人生裡的缺席。
我曾這樣安慰過自己:
“真正的朋友就像星星,不是總能看見;
但你知道他們就在那裡,從不會離去。”
後來捫心自問,多久沒仰望星空瞭?
時間和距離,可以用來驗證兩個人的感情。
但最悲傷的是,你明明有機會留住一段關系。
“親”的繁體字是“親”,意思就是告訴你:
不管什麼關系,要“親”,就要經常見面。
對於想要珍惜的人,就主動約頓飯、見個面吧。
也沒什麼特別要緊的事,也不用太隆重。
想你,就是我們相見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