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大媽和28歲小夥戀愛,三年後卻自食苦果

感情可以不分年齡,但是感覺卻有可能分階段,這便是情感本身的特點。時間不斷推移,人的心境與想法都在隨時產生變化。

沒有一種感情可以說一開始就能保證一定會走到最後,因此,在選擇之初,盡可能想得周到一點,才是對自己負責任的一種表現。

53歲大媽和28歲小夥戀愛,三年後卻自食苦果,原因不外乎就是如此。不相信的話,接下來看看她的經歷,可能大傢就會明白瞭。

01

申女士今年已經56歲瞭,50歲那年喪偶,之後單身瞭三年時間,是在自己53歲那年的時候,遇到男友段先生的,兩人談過一段令她沉迷、完全陷進去的戀愛,不過現在已經分手瞭。

男人走得相當瀟灑而無牽掛,不過她就慘瞭,痛苦莫名,悲悲切切,在原本應該盡情安受生命當中最安逸的時光,卻柔腸百轉、為情所擾,也是有點違反一般的自然規律。

這個男人比她小25歲,比她自己兒子隻小不到兩歲。

兩人戀愛那會兒,她兒子氣得不得瞭,視此為其恥大辱,跟自己媽媽吵鬧瞭許久,見說服不瞭對方,三年間便沒與她有什麼來往,隨她自生自滅。

申女士不是頭腦糊塗的人,她之所以不惜與兒子翻臉,也是因為當時確實認為對方是真的愛自己,而不是對她另有所圖。

不過她忽略瞭一點:年齡懸殊差異過於明顯、男小女大式的情感組合,即使對方願意在一起,最初也可能是出於純粹的愛,但是再好的感情也經不起時間的歷練。

當感情回得於平淡之時,年齡方面的差異便逐漸呈現瞭出來。

這些東西,有可能導致感情比各方面般配的男女消失得更快,而矛盾與隔閡卻遠比他們更多、更具體。

02

別說年輕的男人心性不定,就是年齡大的男人,也未必就能從一而終。他們多數內心是始終追求新鮮感的,而且更註重異性外觀方面的賞心悅目。

因此,如果在這段感情裡無法獲取自己想要的感覺,他們就會自然而然把所思所想向其他方面偏移。

三年過後,他們兩個人之間當初那種天雷勾動地火、恨不能天天黏在一起,天天不想分離的感覺,慢慢就消失瞭。

沒有結過婚的年輕男人,他可以選擇的感情范圍其實很大,不像已經年過五十的女人那樣,隻想遇到一個自己認為最愛的男人,就此度過餘生。

自己最註重的感覺沒有瞭,這個女人的年齡,也就成為瞭在對方心目當中來說,最大的一個缺點與短板。

從前他從不介意別人嘲笑他找瞭個媽,而後來,已經越來越不願意跟她一起外出瞭,覺得丟臉。

越到後來,就越變成瞭她還想與之前一樣享受戀愛的甜蜜,而他變成瞭想要抽身與逃脫。

03

不過這個男人表面上還是挺不動聲色的,因為在與她相處瞭三年、感情漸漸消失瞭之後,他便起瞭計較之心與想要彌補自己之意。

他感覺自己與一個老女人朝夕相處三年,是吃瞭大虧,在相處當中逐漸瞭解瞭她的經濟情況之後,他決定想辦法在離開之前從對方身上撈筆錢當成補償,因此才繼續跟她虛與委蛇,保持瞭一種表面上的正常與忠誠。

但是這一年多以來,他除瞭花錢大手大腳總向她張嘴之外,還利用各種借口朝她借錢。最後在又一次借瞭30萬“做生意”之後,便消失不見瞭。

她是知道對方父母傢庭的住址的,畢竟兩人之前是正常談戀愛,對方也沒有刻意隱瞞。但是找過去之後連大門都進不去,因為當初他們就對兒子跟與父母同齡的女人交往厭惡無比, 根本懶得搭理她。

論起兩個人之間的經濟往來與糾紛,他們更是直接讓她通過法律解決,左右與他們無關。

可是出於愛的信任,她從來沒讓對方打過借條之類的,就算鬧上法庭,對方咬定是基於愛情之上她自願做的奉獻,到時候如果打不贏,自己反而會淪為笑柄,現在猶豫得不得瞭,不知道該不該走這種程序。

隻能說,對方已然目的不純,而女人還沒任何察覺,依然沉浸在幸福裡,最終自食苦果,也就是必然的瞭。

小麥說:

不是說全天底下的老少配都沒辦法得到幸福,但幾率也確實完全沒有正常婚姻的可靠性大。

因此女人對於老少戀,一定要有防備之心,不說百分百,至少對自己的保護要做到位。

你可以在感覺失去對方就沒有辦法生活的前提之下,與對方戀愛甚至是結婚。

但是一點戒心沒有,在情感與金錢上毫無保留,傾盡自己所有,如果對方幾年之後不再對你有特殊的情感,也不願意再維持這段關系的話,你的世界當中可能再也不會剩下什麼。

連保證自己餘生安全無虞的錢財也會失去,那就下場有些過於淒涼瞭,大傢說對嗎?

-END-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