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離婚?“撤回沖動”的機會來瞭

原標題:同心司法局原創情景劇《沖動是魔鬼》教你用好民法典

“一言不和”就離婚

你身邊也一定有吧?

近日,由寧夏中衛市同心縣司法局創作完成的民法典情景劇《沖動是魔鬼》首發,該劇針對民法典婚姻傢庭編中“離婚冷靜期”部分內容進行普法宣傳。

按我國現行的《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會當天就發給離婚證。

後悔藥?

不存在的!

即使是腦子一熱做出的決定

也已是“當堂生效”瞭

你能做的

也隻能是“把悲傷留給自己”

而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該條規定與婚姻登記條例相比,作出瞭更人性化的規定,防止夫妻雙方因一時的沖動造成離婚,夫妻申請離婚登記後,不會第一時間發給離婚證,而是給予30天的冷靜期,如果在30天內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撤銷離婚登記申請。

在這裡,小編還想提醒你

雖然以後離婚有瞭“撤回”鍵

但遇事萬不可沖動

沖動解決不瞭問題

更何況

不是所有事情都能挽回

理智客觀對待問題

關鍵時刻

讓法律來幫助你!

David: